← 返回洞察 合规

马来西亚代持股合法吗?2026 挂名股东的信托声明、第 60A–60E 条 20% 受益所有人规定、为什么不能用来满足执照条件,以及股份是怎么拿不回来的

·13 分钟阅读

有的创办人不想出现在公开的股东名单上;有的外国投资者被告知「执照要有一个本地人的名字挂在股份上」;有的集团只是想让别人代持一股,方便行政。这三种人问的是同一个问题:在马来西亚把股份放在别人名下可不可以?放过去之后,我到底还拥有什么?这个答案在 2024 年之后已经变了,而做得最差的那种代持,可能连股份本身都拿不回来。

快速答案(截至 2026 年 10 月):可以。在马来西亚,出于正当目的使用代持股东(挂名股东)是合法的,但它已经瞒不过 SSM。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2016 年公司法令》第 60A–60E 条要求把真正的所有人登记并申报为受益所有人(BO),20% 的持股门槛明确把代持算在内。对公司而言,权利属于登记在册的股东(第 101 条)。如果用代持来规避法定的持股规定,法院可能拒绝执行,股份就留在代持人手里。

问题2026 年 10 月的规定依据
股份的受益所有人是谁?股份的最终所有人,不包括任何形式的代持人公司法令第 2 条(A1701 修正)
公司的受益所有人是谁?最终拥有或控制公司的自然人,包括行使最终有效控制权的人第 60A(1) 条
持股门槛直接或间接持有 20% 或以上股份或有表决权股份,明确包括代持;低于 20% 也可能因控制权被认定SSM《受益所有权指南》(2025 修订版)
新公司期限委任秘书后 60 天内取得资料;这 60 天已包含 14 天登记和 14 天申报指南第 20(a) 段
之后的变更收到资料后 14 天内登记,登记后 14 天内报 SSM第 60C(4)、60B(3)–(4) 条
违反登记义务罚款最高 RM20,000,定罪后每天另加最高 RM500第 60B(6) 条
向注册官作虚假陈述最高监禁 10 年、罚款 RM300 万,或两者兼施第 593 条
在公司这边,谁能投票、收股息?公司可以只把登记在册的股东当作有权的人第 101(2) 条

代持股东到底是什么

代持股东(nominee shareholder,也叫挂名股东)是名字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个人或公司,而经济利益和决定权属于另一个人。这里同时存在两层关系,适用的规则不一样。

所以这种安排在发生第一次纠纷之前都显得很安全。文件给你的是一项请求权,名册给代持人的是实际权力。规范的马来西亚代持股服务,主要就是在缩小这两者之间的差距。

商务人士签署股份代持信托声明
信托声明让真正的所有人可以向代持人主张权利,但不会改变公司把谁当作股东。

2024 年的变化:能瞒公众,瞒不了 SSM

《2024 年公司(修正)法令》(A1701)在公司法令中加入第 8A 分部,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此前受益所有权主要靠指南规范,现在写进了法律,并且设有罪责。

条文要求谁要承担
第 60B 条备存受益所有人名册,向 SSM 申报变更,已退出者的资料保存 7 年公司及每一位高级职员
第 60C(1)–(3) 条公司必须发书面通知,询问股东及有理由怀疑的人,谁是受益所有人公司及每一位高级职员
第 60C(8)–(9) 条不理会通知,或明知或轻率地作虚假回答,都构成犯罪代持人及任何收到通知的人
第 60D 条有理由相信自己是受益所有人的,须尽快通知公司,并申报变更和退出真正的所有人本人
第 588(2) 条未列明罚则时:个人最高 RM50,000、监禁 3 年或两者兼施;其他主体最高 RM50,000任何违法者

因此,以前那句「你的名字哪里都不会出现」现在只对了一半。代持人的名字会代替你出现在股东名册上,公开查公司资料时看到的也是它。而你的名字会进入受益所有人名册,并报给 SSM。这些资料只有部长规定的人员才能查阅(第 60B(9) 条),这才是还剩下的那部分隐私:防的是竞争对手和好奇的第三方,不是监管机构。银行也会按自己的受益所有人客户尽职调查规定单独询问。

这项测试还会把一些自以为不受影响的人算进去。持股不足 20% 的人,仍可能因最终有效控制权(例如有权任免掌握董事会多数票的董事)被认定为受益所有人。创办人自己名下留 15%,再指示代持人持有 60%,两方面都算受益所有人。

一项值得留意的提案。SSM 还曾就代持股东和代持董事本身的申报框架征求意见。截至 2026 年 10 月,已发表的评论仍称其为提案,没有确定实施日期;也有网站写成已经生效。不管怎样,第 60A–60E 条今天就在适用,所以请按「真正的所有人必须申报」来规划,并在依赖任何一种说法之前查 SSM 的最新立场。

哪些用途合法,哪些不合法

法律风险更多取决于这个安排为什么存在,而不是文件怎么写。同一份信托声明,在一家公司很平常,在另一家公司可能无效。

目的一般可行吗?原因
不出现在公开名册上,但已向 SSM 申报可行没有规避任何规定,监管机构掌握真实情况
集团或行政安排,例如由公司代持可行同上,前提是最终能追溯到自然人
向 SSM、银行或债权人隐瞒所有权不可行触犯第 8A 分部和第 593 条;目的是欺诈的话风险更大
挂一个马来西亚人的名字,以满足外资持股条件不可行监管机构可以看实际所有权和控制权,批准可能不保
挂土著(Bumiputera)的名字,以满足执照、合约或股权条件不可行法院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帮助真正的所有人

如果有人是因为执照条件才建议你找代持,请先停下来,读一读我们关于外资持股与实收资本规定的文章。很多行业在资本到位的情况下允许 100% 外资。而真正有本地股权要求的,比如 CIDB 土著地位,看的是真实的所有权,代持满足不了。

法院怎么看待用来规避规定的代持

以下三个判决,依据的是马来西亚律师事务所 Donovan & Ho 的摘要,我们没有读完整判词,引用前请让律师核对原文。

教训很简单:在这些出事的案例里,法院不会去救设计这个安排的人。文件写得再好,也救不了违法的目的。

代表法院判决违法代持安排的法槌
当代持被用来规避法律要求时,法院曾让损失留在原处,哪怕这意味着股份归代持人所有。

代持协议要写哪些内容

目的正当时,文件决定了你能把风险缩小多少。一页纸的「我代你持有」远远不够。

  1. 信托声明。写明是哪些股份,确认由真正的所有人出资并享有全部利益,并说明目的。
  2. 投票和信息条款。代持人只按书面指示投票,收到通知立即转交,不得就股份另行签署任何文件。
  3. 股息条款。公司把股息付给登记股东,所以协议要写明代持人必须转付,以及多久内转付。公司怎么派息,见 Sdn Bhd 派发股息指南。
  4. 归还机制。规定一经要求就要转回,并由真正的所有人或指定保管人持有已签署的转让文书(第 105 条)。签字之前就要和顾问确定日后如何填日期、如何盖印花,空着日期的表格不等于一套可行的流程。
  5. 配合申报。双方同意如实、按时回复第 60C 条通知。代持人不能合法地承诺替你保密。
  6. 赔偿和费用。真正的所有人承担代持人正当履职的费用;代持费可以避免日后有人说股份是赠与。
  7. 突发情况。代持人死亡、破产、辞任、失联以及更换代持人,每一种都要写明处理流程。
  8. 核对章程。如果公司章程有转让限制或优先购买权,要确认这些条款不会挡住股份转回。

办理步骤、时间和费用

步骤内容通常时间或期限
1. 目的审查与 KYC确认真正的所有人,审查资金来源,并对照执照条件检查目的第 1 周
2. 文件准备并签署信托声明、赔偿承诺和转让文书第 1 周
3. 股份到位注册时配股,或按第 105 条转让,并办理印花和更新名册第 1–2 周
4. 受益所有人申报公司发通知,登记真正的所有人,报 SSM14 天内登记,14 天内申报
5. 年度复核在年报前确认资料,年报现在要附受益所有权资料每年;年报在周年日后 30 天内递交

把现有股份转过去,就是一次普通的股份转让,需要 Form 32A、董事会程序和印花税局估定。一般转让按对价与净有形资产(NTA)较高者的 0.3% 计印花税。受益权没有转移的代持转让,估定方式可能不同,请送估定,不要自行假设。具体操作见我们的马来西亚股份转让服务和印花税指南。我们的代持服务 RM 36,000 起,反映的是所承担的责任和期限;报价很低的代持,更要问清楚出事时怎么办。

显示登记股东与受益所有人的持股结构图
两份记录现在必须对得上:股东名册显示代持人,受益所有人名册显示公司真正属于谁。

代持最常在哪里出问题

  1. 代持人去世。股份进入遗产,你要去说服可能根本不认识你的遗嘱执行人或家属履行信托。见股东去世后的股份转移。
  2. 代持人破产或被起诉。债权人看到的是登记股东。你的权利要靠证明,而没填日期或不正式的文件证明力很弱。
  3. 关系破裂。当年答应帮忙的朋友或员工拒绝签字,或者不按你的意思投票。根据第 101 条,在法院另有裁定之前,公司可以照名册办事。
  4. 代持人同时是董事。听命行事并不能减轻董事本身的义务和责任。详见居民董事与代持董事一文。
  5. 退出时。买方尽职调查会问名册和受益所有人记录为什么不同,并要求所有权清晰。出售前解除代持很常见,也要花时间。
  6. 记录没有更新。股份变动或加了控股公司之后,没人更新受益所有人名册。这项违规由公司和每一位高级职员承担。
你真的需要代持吗?对 Sdn Bhd 的外国股东来说,通常不需要。外国人可以直接持股,马来西亚籍董事也完全不必持股。很多人其实需要的是居民董事或真正的本地资本,而代持股东两样都提供不了。

怎么判断

ONEKEY BIZ 会先审查目的;如果真正的所有人不愿披露,或目的是规避执照条件,我们会拒绝。目的正当的,我们的马来西亚挂名股东服务涵盖 KYC、信托文件、股份登记和持续的受益所有权申报,也可以搭配马来西亚公司秘书服务。本文只是一般资讯,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情况请咨询马来西亚律师。签任何文件之前,欢迎先和我们聊聊你想达到什么目的。

常见问题

马来西亚代持股合法吗?

合法,只要目的正当,例如不出现在公开的股东名册上,并且真正的所有人已按《2016 年公司法令》第 60A–60E 条登记和申报为受益所有人。但用它向 SSM 隐瞒所有权,或规避外资、土著股权条件,就不合法。

用了代持,我还要申报吗?

要。第 2 条明确规定代持人不是受益所有人。如果你最终直接或间接持有 20% 或以上,或行使最终有效控制权,你就是受益所有人。你本人有义务通知公司(第 60D 条),公司要登记并报 SSM。股东名册可以显示代持人,受益所有权记录必须显示你。

本地人代持可以满足执照的本地或土著股权要求吗?

不可以。如果条件要求真实的本地所有权,名册上的名字满足不了,监管机构可以查实际所有权和控制权。在 Hasmah v Kenny Chua [2006] 5 MLJ 236 案中,为了看起来符合土著股权要求而放在代持人名下的股份,真正的所有人起诉时仍留在代持人手里,因为该信托受违法性污染。

代持人拒绝转回股份或去世怎么办?

公司可以继续把登记股东当作股东(第 101 条),所以你要向代持人或其遗产主张信托权利,通常要上法院。好的文件有帮助:清楚的信托声明、已签署的转让文书和更换代持人的流程。但如果目的违法,这些文件也帮不上忙。

外国人在马来西亚开公司需要代持吗?

通常不需要。外国人可以直接持有 Sdn Bhd 的股份,很多行业在符合资本和执照规定时允许 100% 外资。每家公司真正需要的是一位通常居住在马来西亚的董事,而这位董事不必持股。

相关代办服务

这篇文章讲的流程,以下服务我们可以直接替您办完。

浏览全部 92 项服务 →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移民建议。相关政策、门槛与官方费用由马来西亚主管机构制定,并可能随时调整。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我们的顾问。

ONEKEY BIZ 如何协助您

需要我们在马来西亚协助您办理?

中英文顾问全程代办——固定报价,绝无隐藏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