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外资企业来马来西亚时,手上都有一张执照清单:SSM 注册、地方政府营业执照、外资控股零售商要办的 WRT,也许再加清真认证和产品审批。但几乎没有人为另一套法律预留预算——它管的是开门营业之后,你实际说了什么、收了多少钱。货架上的标价、商品标题里的「正品」二字、「五折」横幅、发票背面「货物售出概不退换」的条款、客服聊天里承诺的一年保修,全都受监管,主要执法机关是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KPDN),主要依据是四部法律文件:《1999 年消费者保护法令》(Act 599)、《2011 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Act 723)、《2011 年商品说明法令》(Act 730),以及《2024 年消费者保护(电子交易)条例》(CPETTR 2024)。本文从卖方的角度逐一拆解,罚则数字按法条原文给出,最后讲 KPDN 放上 2026 年议程的改革,包括新的电商法和把「柠檬法」写进 Act 599 的修正。
为什么真正找上外资卖家的,是消费者保护法
执照法只问一次:你能不能做这门生意?消费者保护法每天都在问另一个问题:你刚才对顾客说的话,是否真实、完整、公平?所以它带来的执法接触远比执照多。一家零售商可以把该办的执照全部办齐,照样会因为节庆期检查时某件商品没挂价签而收到 KPDN 通知,或者因为拒绝给有瑕疵的电器退款而被传上消费者索偿仲裁庭。
马来西亚这套框架里,有三个特点特别容易让外资企业踩坑:
- 责任落在公司身上,而且金额很大。Act 599 的核心罪行,法人团体最高罚 RM25 万,再犯翻倍;Act 723 的暴利罪最高 RM50 万,再犯 RM100 万;Act 730 下的清真令最高 RM500 万。
- 「概不退换」并不等于真的不用退换。Act 599 的法定保证不论收据怎么写都适用,法令也不允许在消费交易中以合同排除这些保证。
- 母国市场的习惯搬不过来。深圳或台北总部批准的营销文案、从区域模板复制过来的「原价 / 现价」、在其他国家有效的清真宣称,在马来西亚都可能构成罪行。

四部法律文件一览
| 法律文件 | 管什么 | 谁执法 | 公司面对的最高罚则 |
|---|---|---|---|
| 《1999 年消费者保护法令》(Act 599) | 误导行为与陈述、误导性价格表示、诱饵广告、赠品宣称、产品安全标准、不公平合同条款、商品与服务的法定保证、产品责任、消费者索偿仲裁庭 | KPDN;民事索赔由消费者索偿仲裁庭(TTPM)处理 | 最高 RM25 万,再犯 RM50 万(第 25 条),持续犯罪每日另加最高 RM1,000 |
| 《2011 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Act 723) | 商品标价与服务收费标示、管制价格商品、不合理高利润 | KPDN | 暴利罪:法人团体最高 RM50 万,再犯 RM100 万 |
| 《2011 年商品说明法令》(Act 730)及其命令 | 虚假商品说明、关于商品与服务的虚假或误导性陈述、清真说明与标志 | KPDN(清真事项与 JAKIM / 州宗教局协作) | 清真令:法人团体最高 RM500 万,再犯 RM1,000 万 |
| CPETTR 2024(依 Act 599 制定) | 线上市场的信息披露、下单流程与退货;平台经营者的义务 | KPDN | Act 599 下的附属法规可定最高 RM10 万,再犯 RM25 万(第 150(3) 条) |
Act 599 第二部分:哪些话不能说
消费者保护法令第二部分,是所有做广告、做销售的企业的核心。它以「行为」为准,不以「意图」为准:问的是陈述是否虚假或误导,而不是公司是否有意误导。销售与营销团队必须知道的条文如下。
- 第 10 条——关于商品的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不得虚假陈述商品属于某种类、标准、质量、等级、数量、成分、款式或型号,不得虚称全新,不得虚称拥有其并不具备的赞助、认可、性能或效益,也不得虚称产自某地。实务中,「正品」「日本进口」「医用级」「已认证」以及产品撑不起的规格宣称,都会落入这一条。
- 第 12 条——误导性价格表示。向消费者给出关于商品或服务售价的误导性表示,或在价格表示已变得误导之后仍不撤下,都构成罪行。虚构的「原价」、不含强制性收费的标题价、实际上没有任何 RM99 商品的「RM99 起」,是最典型的案例。
- 第 13 条——诱饵广告。不得以指定价格广告自己并不打算供应的商品或服务,或者没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合理期间、以合理数量供应的商品或服务。
- 第 14 条——礼品、奖品与免费物品。以不打算提供、或不按所宣传方式提供的意图,宣称「免费」赠送,属于禁止行为。
- 第 15 条——声称商品数量有限。「仅剩三件」「限量版」这类宣称必须属实;虚假声称商品数量或供应有限,属于禁止行为。
- 第 16 条——无意供货而要求或收取款项。收取款项却不打算供应商品或服务,或无法按所陈述的方式供应,也在规管范围内。
- 第 17 条——未来服务合同。健身、美容、教育等预付配套单独受规管,因为消费者在服务交付之前就已付款。
第 25 条规定,违反第二、第三部分即属犯罪。法人团体最高罚 RM25 万,再犯最高 RM50 万;个人最高 RM10 万或 3 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再犯提高至 RM25 万或 6 年。定罪后犯罪仍持续的,每日另加最高 RM1,000。
不公平合同条款,以及你排除不掉的法定保证
很多外资企业沿用为其他司法管辖区、或为企业对企业交易起草的标准条款,直接套用在马来西亚消费者身上。Act 599 有两个部分让这种做法风险很高。
第三 A 部分(第 24A 至 24J 条)——不公平合同条款。这一部分由修正案加入,允许把消费合同中的条款认定为程序上不公平(因为合同达成的方式,例如议价能力悬殊、未解释条款、施加压力),或实质上不公平(条款本身苛刻、压迫或过度偏向一方)。第 24I 条把违反行为定为罪行。排除一切责任的条款、允许卖方在收款后单方面改价的条款、不论实际损失一律没收订金的条款,都值得重新审视。
第五、第六部分——法定保证。向消费者供应商品时,第 32 条默示保证商品具有可接受的质量:考虑价格与所作说明,适合同类商品通常被购买的用途,外观与做工可以接受,没有小瑕疵,安全且耐用。其他保证包括与说明相符、适合已告知供应商的特定用途、合理期间内提供零件与维修设施,以及供应商或制造商作出的明示保证。服务同样有其保证:合理的谨慎与技能、适合用途、在合理时间内完成。一张「概不退换」告示,并不能取消这些权利。
第十部分——产品责任。第 68 条规定,生产者、把自己的名称或品牌放在产品上的人,以及把产品进口到马来西亚的人,须对全部或部分因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负责。外国品牌通过自己的马来西亚子公司进口的,那家子公司就是进口商。

Act 723:标价与暴利
《2011 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就是 KPDN 每逢节庆例行查价背后的法律。对一般企业而言,有两套机制最重要。
标价。依《2020 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商品标价与服务收费)令》,零售商与服务提供者须标示价格:商品挂价签,或张贴清楚可见的商品与服务价目表。KPDN 的指引要求说明与价格以马来文标示,清晰易读、消费者清楚可见。行业命令要求更多:依 Act 723 第 10 条制定的《2025 年药品标价令》现已要求私人医疗机构与社区药房标示药价,据报道违者最高可罚 RM10 万。
管制商品与暴利。部长可为特定商品设定最高价格,管制期内这些商品须挂 KPDN 专用价签。另一方面,卖方若赚取不合理的高利润(按条例规定的机制计算),即构成暴利罪。KPDN 公布的法人团体暴利罪罚则为最高 RM50 万,再犯最高 RM100 万。
| 情境 | 适用规则 | 实务控制措施 |
|---|---|---|
| 货架与柜台标价 | 2020 年标价令:价签或价目表,清楚可见,马来文 | 门店开店检查表;以马来文为主行的双语价签模板 |
| 服务业(美发、诊所、维修厂、餐饮) | 服务收费须以价目表标示 | 柜台价目板,以及菜单或预约页面 |
| 服务费与附加收费 | 标题价不得误导(Act 599 第 12 条);强制性收费须预先披露 | 显示顾客实际须付的总额 |
| 促销与「原价 / 现价」 | Act 599 第 12、13 条;须有真实原价与库存的证据 | 每场活动保留带日期的价格记录与库存记录 |
| 成本上涨转嫁 | Act 723 暴利机制 | 涨价前记录成本依据,尤其是税务变动之后 |
| 药房与私人诊所 | 2025 年药品标价令 | 按命令要求张贴药品价目表 |
Act 730:商品说明,以及清真为什么是单独的风险层级
《2011 年商品说明法令》与 Act 599 有重叠,但有自己的一系列命令,更聚焦于商品上、或关于商品写了什么:产地、成分、数量、标准,以及广告中的陈述。对消费品企业而言,影响最大的是 2011 年制定的两道清真命令。
- 《2011 年商品说明(清真定义)令》(P.U. (A) 430/2011)界定食品与商品何时可被说明为清真,并规定:以任何可能使人误以为食品或商品为清真的陈述(包括使用古兰经文或其他伊斯兰符号)供应或要约供应,即属犯罪。
- 《2011 年商品说明(清真认证与标志)令》(P.U. (A) 431/2011)指定 JAKIM 与各州伊斯兰宗教当局为主管机关,并列出获承认标志的外国清真认证机构。该命令定期修订;2026 年 8 月 21 日起生效的修订令,使获承认的外国机构增至 96 家。
清真定义令的罚则比一般消费者罪行高出一个数量级:法人团体最高罚 RM500 万,再犯最高 RM1,000 万;个人最高 RM100 万或 3 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再犯提高至 RM500 万或 5 年。认证本身怎么办,请看我们的 JAKIM 清真认证指南。

线上销售:CPETTR 2024,以及接下来要来的新法
《2024 年消费者保护(电子交易)条例》自 2024 年 12 月 25 日生效,取代 2012 年旧条例,并自 2025 年 6 月 24 日起执法。它聚焦线上市场及其上的卖家。卖家须披露商号名称与注册号、联系方式、准确的商品描述、完整价格、付款方式、条款、预计送达时间与适用的安全认证;允许买家在订单最终确定前更正错误;发出订单确认;商品有瑕疵或与描述有实质差异时,承担退货运费。平台经营者须确保卖家合规、监督广告、设立投诉渠道,并保存卖家记录 3 年。条例中有商品页面须使用马来文的要求,但 KPDN 已于 2025 年 6 月暂缓执行、进一步征询意见。跨境卖家的视角(含低价值商品税)可参考我们的 跨境电商指南。
这套制度并不是终点。2026 年 6 月 25 日,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长拿督阿米占在下议院表示,政府正在起草新的电商法,以强化平台问责。电商立法检讨始于 2024 年 4 月;KPDN 已为 2026 年 7 月准备内阁备忘录,随后起草法案。点名的方向包括:平台责任、仿冒品、要求境外主体遵守马来西亚法律、要求外国卖家委任本地授权代表。部长引述的数字是:2023 年至 2026 年 6 月共 38,503 宗仿冒相关投诉,2026 年 1 至 5 月封锁 412 个网站。
2026 年改革清单
| 提案 | 截至 2026 年 9 月的状态 | 谁应该提前准备 |
|---|---|---|
| 新电商法(平台问责、外国卖家本地代表) | 2026 年 6 月 25 日于国会宣布;处于内阁备忘录阶段,法案起草中 | 跨境卖家、平台经营者、通过第三方店铺销售的品牌 |
| 在 Act 599 中加入针对瑕疵汽车的柠檬法元素 | 2026 年财政预算案宣布;修正案准备中。过渡期措施:KPDN 协商工作组,以及强化 TTPM 程序 | 汽车进口商、代理商与经销商,包括电动车品牌 |
| 《1993 年直销与反金字塔计划法令》修正 | 列入 KPDN 2026 年立法清单 | 网络营销与 App 推荐分佣模式——见我们的 直销牌照指南 |
| 《2010 年竞争法令》修正,引入并购审查 | 列入 KPDN 2026 年立法清单 | 收购方与较大集团——见我们的 竞争法指南 |
| CPETTR 2024 马来文商品页面要求 | 已生效;自 2025 年 6 月起暂缓执法 | 所有线上市场卖家 |
顾客投诉时:消费者索偿仲裁庭
绝大多数消费纠纷不会走到刑事法庭,而是去依 Act 599 设立的马来西亚消费者索偿仲裁庭(TTPM)。它的管辖范围是索赔额不超过 RM50,000 的案件。一般不由律师出庭,立案费象征性,仲裁庭在可行情况下于首次聆讯日起 60 天内作出裁决。裁决为终局且具约束力,不遵守裁决本身就是罪行,最高罚 RM1 万或监禁 2 年。
对企业来说,结论是:TTPM 索赔对消费者很便宜,对你却很耗管理时间。最好的防御,是一套有记录、公平的投诉处理流程:与法定保证一致的清晰退款维修政策、卖了什么说了什么的记录,以及一位能在立案之前把纠纷谈妥的负责人。
外资零售或电商企业的合规搭建步骤
- 盘点你的陈述。列出所有作出宣称的地方:包装、货架牌、商品页、平台商品页、社交媒体、客服话术与销售简报,每个渠道指定负责人。
- 为每项宣称建立证据档案。检测报告、证书、产地文件、促销的价格记录。如果宣称依据的是外国标准,就明说,并保留证书。
- 本地化,而不只是翻译。价签加上马来文,现在就准备马来文商品页;检查母国市场的最高级用语和认证标志在马来西亚是否依然成立。
- 按马来西亚法律重写消费者条款。删除与法定保证冲突的全面免责和「概不退款」字眼;让保修条款与第 32 条及明示保证规则对齐。
- 建立调价流程。涨价之前先记录成本变动,尤其在 SST 变动与节庆期间。
- 把清真当作受控宣称。没有有效的马来西亚证书或获承认的外国标志,包装和菜单上一律不出现清真字眼、阿拉伯文或伊斯兰符号。
- 设立投诉窗口。明确回复时限、退款与维修对照表,以及能在走到 TTPM 之前把合理索赔处理掉的升级路径。
- 先把执照底座打好。消费者合规是叠在公司主体与执照之上的。对外资控股零售商而言,通常意味着在第一笔销售之前先拿到 WRT 执照和地方政府营业场所执照。
ONEKEY BIZ 能帮什么
我们为外资贸易、零售、餐饮与电商企业在马来西亚设立公司、办理执照,并在其上搭建合规层:KPDN 执照、合同与消费者条款审阅、标价与商品页检查表,以及与之并行的清真和产品审批步骤。如果您即将开店、准备上马来西亚电商平台,或已经收到 KPDN 通知或 TTPM 索赔,请联系我们的团队;也可以从我们的 WRT 执照服务开始——这张执照决定外资控股零售商能不能开门营业。
常见问题
马来西亚商店可以用「概不退换」告示拒绝退款吗?
对有瑕疵的商品不行。《1999 年消费者保护法令》在消费交易中默示了多项保证,包括商品具有可接受的质量(第 32 条),告示或合同条款不能在消费交易中取消这些权利。商店可以拒绝单纯「改变主意」的退款,但商品有瑕疵或与描述不符时不能拒绝。
在马来西亚作出误导性价格宣称会被怎样处罚?
误导性价格表示属于《1999 年消费者保护法令》第 12 条下的罪行。依第 25 条,公司最高罚 RM25 万,再犯最高 RM50 万,持续犯罪每日另加最高 RM1,000;个人最高 RM10 万或 3 年监禁,再犯提高至 RM25 万或 6 年。
马来西亚的价签必须用马来文吗?
是的。依《2020 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商品标价与服务收费)令》,零售商与服务提供者须以价签或价目表标示价格,KPDN 指引要求说明与价格以马来文标示并清楚可见,可另加其他语言。
2026 年马来西亚电商卖家会面对哪些变化?
CPETTR 2024 已要求平台卖家披露商号与商品信息,并对瑕疵商品承担退货运费;马来文商品页要求自 2025 年 6 月起暂缓执法。2026 年 6 月 25 日,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长在国会表示正在起草新电商法以强化平台问责,包括要求外国卖家委任本地授权代表。该法目前尚未成为法律。
消费者在消费者索偿仲裁庭最多能索赔多少?
马来西亚消费者索偿仲裁庭(TTPM)受理不超过 RM50,000 的索赔,在可行情况下于首次聆讯日起 60 天内作出裁决;裁决为终局且具约束力,不遵守裁决属犯罪,最高罚 RM1 万或监禁 2 年。
相关代办服务
这篇文章讲的流程,以下服务我们可以直接替您办完。
- WRT 批发零售贸易执照申请外资从事分销贸易须取得的 KPDN 批准(WRT 执照)。
- WRT 批发零售贸易执照续期在到期前为 KPDN WRT 执照续期——重新核实资本、持股与营业纪录,避免分销业务与外籍人士准证申请中断。
- 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注册全流程在 SSM 注册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
资料来源与参考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移民建议。相关政策、门槛与官方费用由马来西亚主管机构制定,并可能随时调整。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我们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