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 Sdn Bhd 老板平时不会想到自己的公司秘书,直到出了问题:周年申报迟交、银行要一份经核证的董事决议却没人能出、秘书费涨了之后 WhatsApp 就再也不回。在马来西亚更换公司秘书,本身是董事会层面的例行决定,但顺序必须对:《2016 年公司法令》不允许秘书职位空缺超过 30 天,变更须在 14 天内通知 SSM,公司的法定记录还要实际从一家公司交到另一家公司手上。本文讲清法律规定、新 CRS 系统里的申报操作、交接清单,以及换秘书过程中最容易让公司陷入风险的几个错误。
快速答案:截至 2026 年 9 月,马来西亚公司可以随时以董事会决议更换公司秘书,不需要股东批准。董事会罢免现任秘书或接受其辞职(《2016 年公司法令》第 237、239 条),并委任一名具备资格、已书面同意出任的新秘书(第 236 条);随后由新任秘书在 SSM 的 CRS 系统递交「Reassignment of Secretary or Agent(重新指派秘书或代理人)」。变更须在 14 天内通知 SSM(第 58 条),秘书职位空缺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 30 天(第 240 条)。
为什么要换秘书,以及为什么风险没有想象中大
转到我们这里的公司,换秘书的原因大同小异:原秘书反应慢、联系不上,或者每出一份决议都另外收费;公司规模长大了,需要一个同时能对接银行、LHDN 和各类执照机构的团队;外国股东从来没拿到过一份清楚的合规日历;又或者公司当初是中国的中介代办注册,挂了一位股东从未见过面的马来西亚秘书。
这些情况都很常见,法律本身也为此留好了路径。公司秘书是由董事会委任、条款由董事会决定的职员(第 236(1) 条),董事会也可以按同样的条款结束委任(第 239 条)。公司的注册号码、董事、股东和申报记录全部不变,变的只是:谁保管法定记录、谁代公司向 SSM 递交文件,以及注册地址通常挂在谁那里。多数公司整个更换过程在 2 到 4 周内完成。
如果还在考虑由谁接手,可以先看我们的马来西亚公司秘书服务页面,里面列明了一份年度秘书服务应该包含哪些内容,逐项和你现在付的费用对照一下。

法律依据:第 235 至 241 条与第 58 条
《2016 年公司法令》(第 777 号法令)用七个简短的条文规范公司秘书这个职位。合起来读,换秘书过程中所有「这样做可以吗?」的问题都能找到答案。
| 条文 | 规定内容 | 换秘书时的意义 |
|---|---|---|
| 第 235 条 | 公司须至少有一名秘书:自然人、年满 18 岁、马来西亚公民或永久居民且通常居住在马来西亚,并须为第四附表所列团体会员或持 SSM 执照 | 外国董事不能兼任秘书,秘书公司也不能以公司名义出任,新秘书必须是个人 |
| 第 236 条 | 由董事会委任秘书并决定条款;首任秘书须在注册成立后 30 天内委任;未经本人书面同意不得委任 | 委任日前必须拿到新秘书签署的同意书 |
| 第 237 条 | 秘书以书面通知董事会辞职,通知日起满 30 天卸任(章程或委任条款另有规定者除外);若所有董事均无法联络,秘书可改为通知注册官 | 决定原秘书实际何时离任 |
| 第 238 条 | 丧失资格:未解除破产、特定罪行定罪,或不再持有执业证书 | 委任前先查新秘书的执业证书 |
| 第 239 条 | 董事会可按委任条款或章程罢免秘书 | 罢免是董事会行为,通知期与费用按服务合约 |
| 第 240 条 | 秘书职位任何时候都不得空缺超过 30 天 | 新旧秘书之间空档的绝对上限 |
| 第 241 条 | 秘书须向 SSM 注册并持有执业证书 | 自 2019 年 3 月 15 日起强制 |
| 第 58 条 | 有人出任或不再担任秘书后 14 天内通知 SSM | 最高罚 RM50,000,持续违规每天另加 RM500(第 58(4) 条) |
第四附表列明的团体有:MAICSA(马来西亚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马来西亚会计师公会(MIA)、马来西亚律师公会、马来西亚公司秘书协会(MACS)、MICPA、沙巴律师公会和砂拉越律师公会。另一条途径是依《2001 年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法令》第 20G 条取得 SSM 执照。无论哪一条,本人都必须持有有效的 SSM 执业证书,你可以自己查。查法见我们的SSM 公司秘书执业证书指南。
罢免、辞职、董事失联:三种离任方式
原秘书离任有三种方式,各有不同的生效时间和 SSM 表格。
| 方式 | 由谁发起 | 何时卸任 | CRS 里的申报 |
|---|---|---|---|
| 董事会罢免(第 239 条) | 公司,以董事决议 | 决议所定日期(受服务合约通知期约束) | 新任秘书递交 Reassignment of Secretary or Agent,系统同时卸任记录上所有现任秘书 |
| 秘书书面辞职(第 237(1) 条) | 原秘书 | 通知董事会之日起满 30 天,或章程/委任条款所定期间 | 原秘书递交 Copy of Secretary's Notice of Resignation to the Board 并上传辞职信 |
| 董事无法联络(第 237(2) 条) | 原秘书 | 通知注册官之日起满 30 天 | 原秘书递交 Notification of Secretary's Intention to Resign Where Directors Cannot be Contacted |
对主动更换秘书公司的企业来说,第一种几乎总是最合适的:董事会定好日期,新秘书同一天上任,由新秘书在 CRS 递交一份申报,同时结束旧委任、登记新委任,没有空档,也不用等 30 天。
第二种常见于原秘书主动结束合作的情况。风险在于那 30 天的「尾巴」:辞职生效前,原秘书仍是公司职员,而第 237(4) 条规定其离任前的作为或不作为仍须负责。新秘书要在辞职生效之前委任,不要等到之后。
第三种是警讯,是秘书用来退出「董事全部失联」公司的途径。如果你是董事,收到 SSM 通知说你的秘书援引了第 237(2) 条,说明 SSM 记录上你的联络资料已经过时,公司很快就会没有秘书。
换公司秘书的具体步骤
以下是公司把秘书业务转到我们这里时的操作顺序。多数步骤可以并行,组织得好的话,从第一次通话到完成大约两周。
- 先读服务合约和公司章程。看通知期、有没有提前终止费,以及章程对委任或罢免秘书有没有特别规定。多数服务合约要求 30 天书面通知,不少秘书公司会收取年度服务费中未到期部分。
- 选定并核实新秘书。确认个人姓名、第四附表团体会员号或 SSM 执照号,以及有效的执业证书。委任是针对个人的:你的合约可能是和秘书公司签的,但 SSM 登记的是一位具名的个人。
- 取得新秘书的书面同意书。第 236(3)(a) 条要求委任前必须有,同意书日期应在委任日当天或之前。
- 通过董事决议。通常是一份董事书面决议(Directors' Circular Resolution),内容包括:(a) 罢免原秘书或接受其辞职;(b) 委任新秘书并写明生效日期;(c) 如有需要,同时更改注册地址和法定记录的存放地点。正式决议一律以英文拟定。
- 书面通知原秘书。发出终止信,附上决议副本、生效日期,并要求在指定日期前交还全部法定记录。
- 向 SSM 申报。由新任秘书在第 58 条规定的 14 天内,在 CRS 递交 Reassignment of Secretary or Agent。递交后状态显示「Pending Approval」,须由 SSM 官员批准或拒绝,结果以系统通知和电邮发出。
- 注册地址如有变动,一并申报。注册地址通常挂在秘书那里。地址变更须在 14 天内通知 SSM(第 46(3) 条),法定记录存放地点变更同样是 14 天(第 47(3) 条)。
- 接收并核对记录。把纸本名册与 SSM 记录逐项对照,补齐缺漏,更新合规日历。
- 通知依赖秘书的相关方。通常包括银行、审计师和税务代理,以及任何要求提交核证文件的执照机构。

CRS 里的 SSM 申报:实际怎么走
SSM 新的公司注册系统 CRS 自 2026 年 7 月 14 日起取代 MyCoID 处理公司资料变更,秘书变更的路径是 Register of Company (ROC) → Company Information Update → Company Officer。根据 SSM 的 CRS 外部用户手册,Reassignment of Secretary or Agent 由新任秘书(或其授权 Maker)操作,本地公司和已注册的外国公司都适用。实务上有三点要注意:
- 现任秘书会被全部卸任。如果公司记录上有不止一位秘书,CRS 会弹窗询问是否全部卸任,不确认就无法继续。若想保留第二位秘书,要先和新秘书商量好申报顺序。
- 每一位离任秘书都要填写原因。新秘书须为列出的每一个名字选择原因、填妥资料后才能提交。
- 不是即时生效。重新指派须经 SSM 官员审批。收到批准通知前,把变更视为「待批」,不要让新秘书递交任何依赖这项变更的其他申报。
辞职途径则不同:由原秘书递交其致董事会辞职通知的副本,并选择按默认的 30 天卸任,或另行指定条款与日期;两种情况都必须上传辞职信。CRS 对公司申报的整体影响,见我们的 SSM CRS 指南。
交接清单:原秘书必须交还什么
法定记录属于公司,不属于秘书。第 47 条规定这些记录须存放在注册地址,或存放在已通知 SSM 的其他地点。只有新秘书逐项核对过,交接才算完成。
| 项目 | 核对重点 |
|---|---|
| 注册通知书与章程(如有) | 正本或核证副本;章程修订是否已向 SSM 申报 |
| 股东名册 | 自注册以来每一次配股与转让;总数与 SSM 记录的已发行股本一致 |
| 董事、经理及秘书名册 | 委任与卸任日期与 SSM 记录一致 |
| 受益所有人名册 | 内容最新、附有声明;持股 20% 或以上的股东都已评估 |
| 押记名册及押记文件 | 以公司资产作担保的每一笔银行融资都有记录 |
| 会议记录簿与决议 | 董事及股东决议已签署,按日期排列 |
| 股票与已盖印花的转让表格 | 存根、已注销股票,以及过往转让的印花税证明 |
| 申报记录 | 已递交的周年申报、财务报表及 SSM 回执;注明任何迟交或罚款 |
| 公司钢印(如有) | 实物交还,连同钢印使用登记册 |
最常见的两个问题:第一,历史记录缺失,名册从来没有好好更新,新秘书只能根据 SSM 申报记录重建;第二,原秘书公司在未付账单结清前扣住记录不交。后者当作商业纠纷处理,尽快解决:公司记录并不属于秘书,但争议期间公司照样要运作。以书面形式发终止信、附上决议副本并写明交还期限,万一事态升级也有凭有据。

时间表:换秘书期间同时在跑的几个时钟
| 事项 | 期限 | 法律依据 |
|---|---|---|
| 新秘书上任或原秘书卸任 | 14 天内通知 SSM | 第 58(1)(d)、(e) 条 |
| 书面辞职生效 | 通知日起满 30 天(章程或条款另有规定除外) | 第 237(3)(a) 条 |
| 秘书职位空缺 | 任何时候不超过 30 天 | 第 240 条 |
| 注册地址变更 | 14 天内通知 SSM | 第 46(3) 条 |
| 法定记录存放地点变更 | 14 天内通知 SSM | 第 47(3) 条 |
| 下一次周年申报 | 注册成立周年日起 30 天内 | 第 68 条 |
最后一行最要留意。如果更换时间刚好贴近注册成立周年日,新秘书在递交第 68 条周年申报之前,几乎没有时间核对记录。若周年日在六周以内,第一次通话就要告诉新秘书。

公司秘书费应该包含什么
换秘书正是比较「钱花得值不值」的好时机。一家小型 Sdn Bhd 合理的年度秘书服务,应包括:具名持牌的公司秘书;法定名册的日常更新;第 68 条周年申报及相关董事决议;已审计或获豁免财务报表的递交;银行与行政事务的日常董事决议;受益所有人名册;以及一份在到期前就提醒你的合规日历。一次性的公司事务通常另外报价,包括配股、股份转让、董事变更、公司改名和除名;SSM 官费按实收取。
ONEKEY BIZ 的马来西亚秘书服务每月 RM100 起,涵盖具名持牌秘书与日常法定事务,一次性公司事务事先报价。从其他秘书公司转过来的客户,董事决议、同意书、终止信和 CRS 重新指派都由我们准备。
换秘书时的常见错误
- 委任的是公司而不是个人。SSM 登记的是持执业证书的个人秘书,决议里要写明那个人的名字。
- 等原秘书辞职期满才找新秘书。如果新秘书在 30 天辞职期结束后才委任,公司中间就处于没有秘书的状态。
- 忘了注册地址。若原秘书的地址就是注册地址,在你依第 46(3) 条申报变更之前,SSM 的通知都会继续寄到那里。
- 没有核对名册。已盖印花却没登记的股份转让、已辞职却没申报的董事,都会变成新秘书要处理的问题,法律责任则落在董事身上。
- 因为换秘书而错过周年申报。迟交就是迟交,不管当时是哪位秘书负责。第一天就要确认周年日。
- 董事联络资料过时。这正是迫使秘书援引第 237(2) 条的原因,也会影响 SSM 的各类通知。请确认 SSM 记录上董事的住址和送达地址是最新的。
一个示例
以下综合了我们常见的几类情况,细节已作改动。一家由两名中国股东持有的贸易型 Sdn Bhd,2024 年 11 月经中介注册成立。到 2026 年 8 月,董事已经联系不上中介安排的那位秘书;第一次周年申报虽已递交,但董事从未见过股东名册。
在新秘书的协助下,董事于 9 月 1 日签署书面决议,罢免原秘书并即日委任新秘书,同时把注册地址改到新秘书的地址。新秘书签署了日期为 9 月 1 日的同意书。当天向原秘书公司发出终止信,要求 14 天内交还记录。新秘书在一周内于 CRS 递交了重新指派和注册地址变更,几天后 SSM 批准了重新指派。记录在第 12 天送到。新秘书把记录与 SSM 申报对照后发现,2025 年有一笔股份转让已盖印花,却从未登记进股东名册。这笔转让在 11 月第二次周年申报到期前补登完成。
要不要换、什么时候换
如果你的秘书按时申报、一个工作天内回复、给你一份合规日历,那就没有理由换。如果不是,换秘书的法律成本很低,流程也很明确:一份董事决议、一份同意书、14 天内在 CRS 递交申报,再加上一次完整的记录交接。最好的时机是周年申报日前两到三个月,让新秘书在下一次申报前有时间核对记录。
其他有 14 天、30 天期限的变更,如新董事、股份转让和地址变更,见我们的公司注册后变更指南。如果希望由我们接任你的公司秘书,请联系我们并提供公司注册号码,我们会在第一次通话前先查好你的 SSM 记录。
常见问题
马来西亚公司怎么更换公司秘书?
董事通过决议,罢免现任秘书(或接受其辞职),并委任一名已书面同意、具备资格的新秘书;新秘书按《2016 年公司法令》第 58 条,在 14 天内于 SSM 的 CRS 递交「Reassignment of Secretary or Agent」。SSM 批准后,由原秘书移交法定记录。
更换公司秘书需要股东批准吗?
不需要。依《2016 年公司法令》第 236 与 239 条,秘书由董事会按委任条款及章程委任和罢免,一份董事决议即可,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马来西亚公司可以多久没有公司秘书?
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 30 天(第 240 条)。秘书书面辞职一般在通知董事会之日起满 30 天卸任(第 237(3) 条),所以新秘书应在那之前委任。第 588 条一般罚则最高 RM50,000。
外国人或外国董事可以当 Sdn Bhd 的公司秘书吗?
不可以。第 235 条规定秘书须为年满 18 岁、通常居住在马来西亚的公民或永久居民,并须为第四附表专业团体会员或持 SSM 执照;另须持有 SSM 执业证书(第 241 条)。
原公司秘书必须交还哪些记录?
所有法定记录都属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董事、经理及秘书名册,受益所有人名册,押记名册,会议记录与决议,股票与转让表格,过往 SSM 申报,以及公司钢印(如有)。第 47 条规定须存放在注册地址或已通知 SSM 的其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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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周年申报(Annual Return,第 68 条)按时向 SSM 提交公司年度周年申报。
资料来源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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