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概述
依据 2016 年公司法 Section 235,马来西亚公司须在成立后 30 天内委任持牌公司秘书。我们出任您的挂名秘书——维护法定记录册、准备决议并按时向 SSM 提交所有申报。
服务包含
- 持牌秘书挂名委任
- 法定记录册与会议记录维护
- 董事会 / 股东决议准备
- SSM 申报与合规提醒
所需文件
- 拟用公司名称(1–3 个备选)
- 董事与股东身份证 / 护照复印件
- 每位董事的住址证明
- 业务性质 / 经营范围说明
- 拟定实收资本与股权比例
注意事项
- 至少一名董事须常居马来西亚(可咨询我们的代理董事安排)。
- 公司名称须经 SSM 查册并核准方可使用。
- 大多数行业允许 100% 外资持股。
常见问题
Company Secretary Service (Annual) 需要多久?
一般时长:持续服务(按年)。正式开始前,我们会在免费咨询中确认具体时间表。
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拟用公司名称(1–3 个备选);董事与股东身份证 / 护照复印件;每位董事的住址证明;业务性质 / 经营范围说明;拟定实收资本与股权比例。
谁需要这项服务?
所有私人有限公司的法定要求,外资公司尤其需要。
费用是多少?
我们采用固定报价——免费咨询后您会收到书面完整报价,确认后才开始工作,无任何隐藏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