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几乎每一家外资公司都在缴 HRD Corp 人力资源发展征费;但真正用它的,寥寥无几。这笔钱在薪资报表上是一行没人质疑的 1%,每月 15 日前照付,然后堆在一个公司从未登录过的账户里——与此同时,同一家公司还在用部门预算另外花现金,把经理们送去上课。这不是税。它是一笔以你公司名义持有的专款训练基金,而这笔钱回到你手上的唯一形式,就是培训。本文讲清:谁被 2001 年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法令(PSMB Act 2001)罩住、为什么你的外籍员工在"人头"和"征费基数"两边都不算、一旦欠缴你的索赔会在哪一刻被冻结,以及依据 HRD Corp 2026 年 1 月版《可报销成本矩阵(ACM)》,这笔基金到底能报什么、不能报什么。
它是征费不是税:PSMB Act 2001 到底在做什么
2001 年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法令(Act 612)的立法目的,按其自身表述,是"为促进雇员、学徒与受训人员的培训与发展,而课征并收取人力资源发展征费"。收取机构是人力资源部辖下的人力资源发展机构(HRD Corp)。
"不是税"这个区别在商业上是实打实的。企业所得税交出去就不再回来;HRD 征费交出去后,进入挂在你雇主注册编号下的征费账户,在你的员工接受培训时被扣减使用。一家从不申领的雇主,等于自愿为一件不发生的事,每月支付马来西亚籍薪资总额的 1%。
过去覆盖面很窄,2021 年法令扩大适用之后不再如此:附表一现已涵盖四十多个行业——制造、建筑、农业、旅游、电信、教育、医疗、社会福利、专业服务,以及经济体中的绝大部分。实务上应当把判断方向倒过来:先假设自己被覆盖,再去附表一里确认自己是否属于例外,而不是相反。
谁必须注册:十名"马来西亚籍"雇员的测试
这条门槛是整套制度里被误读最多的一条,因为它的计数方式,与多数 HR 系统的默认口径不同。
| 马来西亚籍雇员数 | 注册义务 | 征费率 | 依据 |
|---|---|---|---|
| 10 名或以上 | 强制 | 月薪资的 1% | PSMB Act 2001 第 13(1) 条 |
| 5 至 9 名 | 自愿——但一经注册即具约束力 | 月薪资的 0.5% | 雇主自行选择 |
| 少于 5 名 | 不适用 | — | — |
| 联邦与州政府 | 排除在外 | — | — |
那条"自愿"区间值得想一想,而不是条件反射地拒绝。按 0.5% 计,一家有 9 名马来西亚籍员工、平均月薪 RM5,000 的公司,每月缴约 RM225——一年约 RM2,700,换来的是进入可报销课程生态的资格;而其中一场内训课的课程费上限就是数千令吉。对于一家反正会跨过 10 人门槛的成长型公司来说,提前注册意味着在需要余额之前先把余额攒起来。
为什么你的外籍员工"两边都不算"
这是最让外资公司意外的一条,而且它是双向切割的。
HRD Corp 对雇员的定义是:"任何依服务合约受雇并领取薪资的马来西亚公民"。非公民完全不在此定义之内。后果是对称的:
- 外籍员工不计入 10 人门槛。一家有 3 名马来西亚籍行政人员、40 名持 EP 工程师的公司,不是强制缴纳对象;而一家有 11 名马来西亚籍员工、没有任何外籍员工的公司,是。
- 外籍员工的薪资不进征费基数。1% 只按马来西亚籍雇员的薪资计算。把征费套用在全部薪资总额上的薪资系统,每个月都在多缴。
- 外籍员工相应地也不是受益对象。该基金的目的是发展本地劳动力,培训申领是围绕"贡献了这笔征费的那些雇员"来设计的。

什么算"薪资":1% 的计算基数
HRD Corp 的征费基数是基本薪金加固定津贴。关键词是"固定":每月定额发放的住房或交通津贴计入;浮动的、与绩效挂钩的、或属于实报实销性质的款项不计入。
| 计入基数 | 不计入基数 |
|---|---|
| 基本薪金 | 加班费 |
| 固定月度津贴(住房、交通、轮班、生活成本) | 佣金及其他浮动、绩效挂钩报酬 |
| 支付予依服务合约受雇的马来西亚公民 | 年终花红与酬金(gratuity) |
| — | 雇主为 EPF、SOCSO 及其他基金所作的缴纳 |
| — | 实际发生费用的报销 |
| — | 非公民雇员的薪资 |
处在边界上的项目——留任津贴、固定"餐补"、名义上浮动但每月金额完全相同的补贴——应当对照 HRD Corp 现行指引逐项判定,而不是想当然,因为这个归类会在整段雇佣期内持续决定它是否进基数。

注册,以及那份没人记得报的通知
注册使用 Form 1(雇主注册表),通过 HRD Corp 的雇主门户 eTRiS 在线提交。随附文件是常规的公司资料,外加最新的 EPF 报表——HRD Corp 正是据此核验马来西亚籍人头数。材料齐全时约 3 个工作日完成处理,之后雇主取得门户账号并获邀参加入门辅导。
被普遍忽略的那一条在流程的另一端。依第 13(3) 条,任何人一旦不再属于本法令下的雇主,须在该情形发生后30 天内通知 HRD Corp。一家结束在马业务、跌破门槛或被注销的公司,义务不会自动消失——它必须主动申报。否则注册状态仍然存续,欠款会持续挂在一家已经停摆的实体上。
缴款:15 日、欠款,以及会冻结索赔的那笔利息
征费须于每月 15 日前就上月薪资通过 eTRiS 缴付。逾期按欠缴金额年利率 10% 计息。
利息本身通常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是欠款对"动用基金"的影响,而这正是多数雇主没料到的机制:
| 违反情形 | 依据/出处 | 后果 |
|---|---|---|
| 应注册而未注册 | PSMB Act 2001 第 13(2) 条 | 罚款不超过 RM10,000,或不超过 1 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
| 未缴纳征费 | 依 HRD Corp 公布的雇主指引 | 罚款最高 RM20,000,或最高 2 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
| 逾期缴纳 | HRD Corp 征费规则 | 欠缴额按年利率 10% 计息,且未结清期间索赔被冻结 |
| 未申报"不再为雇主" | 第 13(3) 条 | 注册与义务继续存续累积 |
这些是刑事条款而非民事条款——这一点值得对那些在心里把征费归入"水电账单"一类的财务团队说清楚。它与 1955 年雇佣法令的义务处在同一语域:这是一部带罚则的成文法,不是一份缴费安排。

怎么把钱拿回来:三个计划,三种现金流
HRD Corp 有一整个计划家族。其中三个覆盖了绝大多数常规企业培训,它们之间的差别,本质上就是谁先把钱付给培训机构。
HRD Corp Claimable Courses(HCC)是主计划,也是多数雇主应当默认采用的一个。它的标志性特征是雇主无须垫付:课程费用在索赔获批后由 HRD Corp 支付给注册培训机构,从累计征费中扣划。它覆盖内训、公开课、两种形式的远程在线培训、发展项目、e-Learning、教练与导师制,以及移动式 e-Learning。资助申请须在培训开始前至少一天提交。
Skim Bantuan Latihan(SBL)是例外通道。它的存在是为了让雇主可以使用未注册培训机构的讲师以及自己的内部讲师——但现金流方向反过来:雇主先付款给培训机构,再向 HRD Corp 申请报销。只有当你需要的讲师确实在注册生态之外时才用它;不要把它当默认选项,因为它把营运资金压力放在你这边。
Skim Latihan Bersama(SLB)是共享内训计划,适用于由两家或以上 HRD Corp 注册雇主的员工共同参加的同一门课,成本按出席人数分摊。对拥有多家马来西亚实体的集团,或愿意与供应商一起受训的公司,SLB 能把一场 RM10,500 的课程摊成远低于公开课单价的人均成本。
在这三者之外还有一系列专门计划——培训设施与装修(ALAT)、资讯科技与电脑辅助培训、电脑化培训、工业培训计划(ITS)、未来员工培训(FWT)、先前学习认证(RPL)、在职培训(OJT)与国家双轨培训计划(SLDN)——它们更适合那些要自建培训能力、而不只是采购课程的制造企业。
2026 年 1 月版《可报销成本矩阵》到底报什么
报销上限不是你和培训机构谈出来的,而是由 HRD Corp 的《可报销成本矩阵(ACM)》设定;报价高于上限,超出部分就由你自己承担。以下是 2026 年 1 月版 ACM 的数字。
| 成本项目 | 上限(2026 年 1 月版 ACM) | 说明 |
|---|---|---|
| 一般课程——内训,全日 | 每组每日 RM10,500 | 全日 = 当日至少 7 个培训小时;超过 7 小时仍适用同一费率 |
| 一般课程——内训,半日 | 每组每半日 RM6,000 | 半日 = 当日不超过 4 个培训小时 |
| 内训最低人数 | 面授 2 人;远程在线培训 1 人 | 少于 5 人时按比例折算——例如 5 人=RM10,500 ÷ 5=每人 RM2,100 |
| 一般课程——公开课,全日 | 每人每日 RM1,750 | 7 个培训小时;超过 7 小时按日计费 |
| 一般课程——公开课,半日 | 每人每半日 RM1,000 | 4 个培训小时 |
| 海外公开课 | 费用据实,资助上限为总成本的 50% | 这是资助比例,不是课程本身的价格上限 |
| 重点领域/行业专属/专业认证课程 | 据实报销 | 按人头报价,依实际完成出席人数折算 |
| 内部讲师津贴 | 每组每日 RM1,400;半日 RM800 | 少于 5 名学员按比例折算;最低 2 人 |
| 餐费津贴(学员与内部讲师) | 每人每日 RM100;半日课程 RM50 | — |
| 海外学员津贴 | 每人每日 RM1,500 | 适用海外培训 50% 的资助比例 |
| 包车、机票 | 按报价/据实 | 适用于在雇主场所之外举办的内训,以及跨分支机构的培训 |
| 服务税(SST) | 可报销 | 以不超过最高可报销金额为限 |
其中「重点领域(Focus Area)」这一类值得读两遍,因为它是"据实报销"、不设日上限的,而且它对应的恰恰是外资制造业与科技公司真实存在的能力缺口:工业 4.0、绿色科技与再生能源、金融科技、智慧建筑、智慧农业、航太、区块链、微证书与未来科技。把技术升级培训安排进这些领域的公司,所对应的报销口径,比只订通用软技能课程的公司宽得多。
会让索赔作废的那几条规则
索赔失败的原因清单很短、也很好预测,而且几乎全是程序性的,而非实质性的:
- 资助申请没有在培训开始前提交。HCC 下必须至少提前一天递交。事后补批并不是这套计划的设计。
- 培训机构未注册,而雇主用了 HCC 而非 SBL。选错的是计划,不是讲师。
- 存在欠款或逾期利息,这会直接封死 HCC 申请。
- 出席记录与索赔不符。按人头计价的类别依实际完成出席人数折算——报名 5 人、完成 3 人,就只能报 3 人。
- 内容与工作无关。与员工职责无关的个人发展,不在基金目的范围内。
- 索赔递交太晚。HRD Corp 以通函设定递交窗口;稳妥的做法是完成后数月内即申领,而不是把一整年的培训堆到 12 月一次性申报。

把征费变成一份年度培训计划
实操目标其实很简单:有计划地把征费花掉,别让它变成一笔没人管的余额。以一家有 40 名马来西亚籍员工的外资公司为例,可行的年度节奏是:
- 先算出年度征费。40 名马来西亚籍员工、平均基本薪金加固定津贴 RM6,000,月度基数 RM240,000,征费为每月 RM2,400——全年 RM28,800。这笔预算你本来就在花。
- 把它折算成课程额度。按内训上限每日 RM10,500 计,大约是全公司每年两天半的定制内训;若按公开课每人每日 RM1,750 计,则约为16 个人日。多数公司会发现:只要有六人以上需要同一内容,内训路线的性价比就更高。
- 把计划前置。在第一季度就定下全年课程,并在每一场之前提交资助申请——不是前一天才提交。
- 把技术培训走「重点领域」通道。只要内容确实属于工业 4.0、绿色科技、金融科技等所列领域,"据实报销"就把日上限从等式里拿掉了。
- 每季度核对征费账户。余额、已批索赔、待批索赔、欠款四项。一个季度看一次,就足以避免余额在无声中变成不可用状态。
外资公司最常出错的地方
从来不登录。最常见的状态是:一家公司五年来把征费缴得分毫不差,却一次也没打开过 eTRiS。这笔钱没有退款机制,也不能转作他用——它唯一的出口就是培训。
为培训付两次钱。一门技术课程由部门预算现金支付,而征费余额原封不动地躺着。在 HCC 之下,雇主本就不该直接向培训机构付款。
把人头数错了。要么按含外籍员工的人头去注册,要么按含外籍员工报酬的薪资总额取 1%。两者都可纠正,也都值得在被稽查之前先自己查出来。
放着欠款不管。几个月的逾期,利息不多,但代价是完全丧失动用基金的资格。真正贵的是第二项。
把它当成 HR 一个部门的事。这笔征费由薪资计算、由财务缴纳、由 HR 花掉,而刑责却落在公司身上。它需要一个能同时看到这三段的负责人——这与其他雇主义务所需的纪律是同一种,从法定缴纳一路延伸到外籍员工离境时的那几份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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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我们有 40 名外籍员工和 3 名马来西亚籍员工,必须向 HRD Corp 注册吗?
不必。HRD Corp 对雇员的定义是「任何依服务合约受雇并领取薪资的马来西亚公民」。注册门槛只数马来西亚公民:10 名或以上为强制注册、征费率 1%;5 至 9 名为自愿、0.5%;少于 5 名则不适用。40 名持 EP 的员工完全不影响这个计数。同一定义在另一个方向同样成立:征费只按马来西亚籍雇员的薪资计算——因此把 1% 套用在含外籍员工报酬的薪资总额上的薪资系统,每个月都在多缴。
1% 征费的「薪资」到底包含什么?
HRD Corp 的征费基数是基本薪金加固定津贴。关键词是「固定」:每月定额发放的住房、交通、轮班或生活成本津贴计入基数。不计入的包括:加班费、佣金及其他浮动绩效报酬、年终花红与酬金、雇主为 EPF/SOCSO 及其他基金所作的缴纳、实际发生费用的报销,以及非公民雇员的薪资。处在边界上的项目——留任津贴、固定「餐补」、名义浮动但每月金额完全相同的补贴——应对照 HRD Corp 现行指引逐项判定,不要想当然,因为这个归类会在整段雇佣期内持续适用。
我们征费账户余额很多,但已欠缴三个月,还能申领吗?
不能——而这正是多数雇主没料到的机制。HRD Corp Claimable Courses 仅向以下雇主开放:已缴纳首月征费、无任何欠款与未结清的逾期利息,且与 HRD Corp 之间无法律纠纷。由于课程费用是直接从累计征费中扣划的,这笔余额既属于你,又在欠款与利息结清之前完全无法动用。逾期本身按欠缴额计年利率 10% 的利息——这个数字与真正的代价相比很小,真正的代价是彻底失去动用一笔你早已缴入的基金的资格。
这笔基金一天培训到底能报多少?
上限由 HRD Corp 的《可报销成本矩阵(ACM)》设定,不是与培训机构谈出来的。依 2026 年 1 月版 ACM:定制内训一般课程最高每组每日 RM10,500(全日指当日至少 7 个培训小时),或每半日 RM6,000(不超过 4 小时),少于 5 名学员时按比例折算,面授最低 2 人(远程在线培训 1 人);公开课最高每人每日 RM1,750,半日 RM1,000;内部讲师津贴为每组每日 RM1,400(半日 RM800);餐费津贴为每人每日 RM100(半日 RM50);海外学员津贴最高每人每日 RM1,500,且海外培训按 50% 比例资助。重点领域、行业专属与专业认证课程则据实报销,按人头报价并依实际完成出席折算。
HCC 与 SBL 有什么区别?我们该用哪一个?
区别在于谁先付钱给培训机构。HRD Corp Claimable Courses(HCC)是主计划,也是合理的默认选项:雇主无须垫付,HRD Corp 在批准索赔后直接支付给注册培训机构,从累计征费中扣划。它覆盖内训与公开课、两种形式的远程在线培训、发展项目、e-Learning 以及教练与导师制;资助申请须在培训开始前至少一天提交。Skim Bantuan Latihan(SBL)是例外通道,允许使用未注册机构的讲师与自家内部讲师,但雇主须先付款、后报销。第三个计划 Skim Latihan Bersama(SLB)则让两家或以上注册雇主共享同一门内训课,按出席人数分摊成本。另需注意: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 HRD Corp 认证在册讲师必须取得 Accreditation 资格方可在生态内授课——请在排课前核实,而不是在开票之后。
资料来源与参考
- PSMB Act 2001 —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HRD Corp)
- Expansion of PSMB Act 2001 —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HRD Corp)
- Employers FAQ —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HRD Corp)
- Guidebook: Allowable Cost Matrix (ACM), January 2026 —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HRD Corp)
- The Scope of Employer Coverage under the First Schedule of the PSMB Act 2001 — HRD Co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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