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概述
依据 2016 年公司法(2024 年修订)要求,识别公司实益拥有人并通过 e-BOS 系统向 SSM 申报——包括建立 BO 名册及后续更新义务。
服务包含
- 实益拥有人识别与标准评估
- BO 名册编制
- 通过 e-BOS 向 SSM 申报
- 股权变动时的更新申报
所需文件
- 拟用公司名称(1–3 个备选)
- 董事与股东身份证 / 护照复印件
- 每位董事的住址证明
- 业务性质 / 经营范围说明
- 拟定实收资本与股权比例
注意事项
- 至少一名董事须常居马来西亚(可咨询我们的代理董事安排)。
- 公司名称须经 SSM 查册并核准方可使用。
- 大多数行业允许 100% 外资持股。
常见问题
Beneficial Ownership (BO) Disclosure 需要多久?
一般时长:3–7 个工作日。正式开始前,我们会在免费咨询中确认具体时间表。
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拟用公司名称(1–3 个备选);董事与股东身份证 / 护照复印件;每位董事的住址证明;业务性质 / 经营范围说明;拟定实收资本与股权比例。
谁需要这项服务?
所有公司——依修订后公司法,BO 申报为强制要求。
费用是多少?
我们采用固定报价——免费咨询后您会收到书面完整报价,确认后才开始工作,无任何隐藏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