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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在马来西亚办教育:从补习中心到国际学校再到私立大学的牌照阶梯——第 79 条向注册总监登记、2018 年 PHEI 条例的 RM100 万实收资本、2012 年 3 月 1 日起 100% 外资,以及跟着学费而非营业额走的 6% 服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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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马来西亚为数不多允许外资持股 100%、可以不设配额地招收本地公民、并且学费以五位数计价的行业之一;同时也是为数不多的、你注册的那家公司反而是整套审批里最不重要的一环的行业。教育生意不像贸易公司那样「拿一张执照」,它是被登记的:一个具名的机构、一个具名的地址、一个具名的负责人,登载在注册总监(Registrar General)或高教部所保管的登记册上。这套登记没有任何一项是可以带着走的——换了楼,登记不会跟过去;换了负责人,必须重新批准。本文讲清三条法定路径(补习与语言中心、私立与国际学校、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只对其中一条生效的实收资本门槛、审批的先后次序(多数投资人假设的次序是错的)、决定你从海外挖来的师资能不能合法站上讲台的教师准证,以及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跟着学费走、而不是跟着营业额走」的 6% 服务税。

三条赛道、两部法令,分清楚才谈得下去

马来西亚私立教育由两部主要法令管辖,外资投资人在早期犯的错,几乎都是搞错了适用哪一部。1996 年教育法令(Act 550)管到中学后教育为止——幼儿园、私立国民学校、国际学校、补习中心、语言中心、才艺与技能中心。1996 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Act 555)管这之上的一切——学院、大学学院、大学,以及外国大学的分校。

两部法令的监管部门不同、资本要求不同、审批次序不同、税务结果也不同。「学校」和「学院」不是同一条光谱上的两个点,而是两个彼此分开的监管宇宙。

补习/语言/才艺中心私立与国际学校私立高等教育机构(PHEI)
法令1996 年教育法令(Act 550)1996 年教育法令(Act 550)1996 年 PHEI 法令(Act 555)
监管方州教育局(JPN),隶属注册总监教育部(MOE)标准与注册组;州层面经 JPN 登记高教部(MOHE)高等教育司(JPT)
外资持股实务上受限,需个案评估国际学校可达 100%2012 年 3 月 1 日开放),须教育部批准私立大学可达 100%,须高教部批准
最低资本无法定下限法令未设下限;教育部审查财务能力RM1,000,000 已发行及实收资本并且 RM1,000,000 启动资金——2018 年 PHEI(设立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及分校)条例第 4 条
核心审批机构登记证先「设立批准」,再机构登记先「原则性批准」,再登记证,再课程批准
质量机构课程由教育部批准MQA 逐个课程认证
能否招国际学生一般不能可以——须教育部批准,学生准证走移民厅渠道可以——经 EMGS
明亮教室里学生坐在课桌前,教师在讲台前授课
Act 550 下的国际学校,是以「课程体系」而不是以「学生国籍」来定义的。2012 年之后,招收多少马来西亚本地学生已经没有上限。

2012 年的开放,究竟给了你什么

有两件事经常被混为一谈,而它们在商业上的含义完全不同。

第一件是股权。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起,国际学校对100% 外资开放,须经教育部批准。同一轮开放也覆盖私立大学以及技职与特殊教育机构。这里没有强制本地伙伴,没有写进行业规则的土著股权条件,也不需要代持结构。对中国教育集团而言,这一点相当罕见、也确实值钱:在马来西亚大多数受牌照管制的服务业里,股权表是牌照条件的产物,而不是一项自由的商业选择。

第二件是市场准入。2006 年之前,国际学校基本上不对马来西亚儿童开放;此后引入了 40% 的本地学生配额;而在 2012 年 5 月,这个配额被彻底取消。真正造就今天马来西亚国际学校市场的是这一条,而不是股权开放——短短几年内,马来西亚人就成了这个行业里人数最多的单一国籍群体。只按外籍家庭需求做收入模型的投资人,做的是 2005 年的市场。

外资持股 ≠ 外资控制这家机构。你可以持有公司 100% 股权。但机构本身是在注册总监所附加的条件下登记的,校长(head teacher)、校舍、课程,实务上连收费表都落在批准范围之内。股权给你的是经济利益,不是单方面的经营裁量权。

路径 A —— Act 550:先「设立批准」,再「机构登记」

Act 550 这条路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把两者混为一谈是最常见的、代价是白白一年的错误。

第一阶段是设立批准(approval to establish)。申请人——通常是依 2016 年公司法注册的 Sdn. Bhd.,社团或合作社亦可——向教育部提交计划书,说明办学理念、课程体系、生源腹地、财务方案与拟用校址。设立批准一般有效两年,须在此期间完成建造或装修并推进到登记,可申请展期。这份批准是允许你建一所学校,不是允许你教任何一个学生。

第二阶段是机构登记。1996 年教育法令第 79 条要求每一所教育机构都必须登记,向注册总监提出申请,使用附表一的 Form A 并缴付规定费用。注册总监会展开查核,可附加其认为适当的任何条款与条件,并可在下列情形下拒绝登记:校舍不适合、办学目的被认定有害、申报资料不实,或拟任主席、校长并非适任之人。在查核期间,注册总监可酌情签发临时登记证——有用,但附条件且可撤销。

楼没建好、没通过验收,登记不会下来。实务上注册总监要求出示 CCC 或 CF(或占用许可 OP),外加三个部门各自的批准:地方政府消防局(Bomba)卫生部门。这三张批准就是你的工期。

路径 B —— Act 555:RM100 万、原则性批准,以及逐个课程的批准

高教这条路更长、更吃资本、监管也更紧。

校园中一栋玻璃幕墙的现代大学建筑
私立大学由高教部依 Act 555 登记,而它开设的每一个课程,都要另行批准、另行认证。

申请公司必须先取得高教部的原则性批准(approval in principle):向注册与标准组提交概念计划书,必要时进行答辩。计划书须涵盖学术定位、治理架构、师资、设施、财务预测与拟开设的课程组合。只有在高教部认可该概念之后,项目才能往下走。

资本要求是明文的。2018 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设立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及分校)条例第 4 条规定,公司的已发行及实收资本与启动资金,两者均不得少于 RM100 万。这是实打实的现金要求,在申请阶段就会被核验,并且与校舍投入是两笔钱。

依 Act 555 登记,拿到的是机构的登记证。它不授权任何一门课。每个课程都需要各自的高教部批准,另外还要向马来西亚学术资格机构(MQA)取得临时认证,之后再取得完全认证。一所已登记、但王牌课程尚未获批的私立大学,不能招这个课程的学生——也拿不到该课程的学生准证。

批准机构它授权你做什么授权你做什么
原则性批准高教部(JPT)推进项目动工、招生、授课、招生宣传
登记证(Act 555)高教部(JPT)在该地址运营该机构开设任何具体课程
课程批准高教部(JPT)开设该具名课程宣称该课程已获认证
临时/完全认证MQA学历获得认可在海外自动获得承认
学生准证担保资格EMGS/移民厅招收非马来西亚籍学生雇用他们

真正的瓶颈是那栋楼,而楼自带一整套执照

搭着脚手架、主体结构尚未完工的建筑工地
是登记跟着楼走,不是楼跟着登记走。完工证与三个部门的批准,才是关键路径。

不论走哪条路,教育机构首先是一个「场所」,然后才是一门生意;而物业类审批是与教育类审批并行推进的,不是排在其后。马来西亚针对国际学校公布的营商框架,列出了以下这一整层操作性要求,全部独立于教育部或高教部的档案之外:

事项主管机关/法令说明
土地用途与规划许可州土地局/地方政府须为机构或教育用途;地契写着别的用途时,转换很慢
建造/装修批准地方政府(如吉隆坡 DBKL)必须由受委专业人士(建筑师或工程师)代为提交
CCC/CF 或占用许可地方政府机构登记的前置条件
营业场所执照地方政府——1976 年地方政府法令按年续;与教育登记是两回事
广告/招牌执照地方政府招牌、灯柱与户外广告各自另行发照
消防检查消防及拯救局(Bomba)——1988 年消防服务法令往往是学校装修工程中耗时最长的单项
食品场所登记与食品从业员证书卫生部——2009 年食品卫生条例只要有食堂就适用
门牌税与地税地方政府/州土地局校址持续发生的物业税负
关于那份官方行业清单的提醒。马来西亚公布的国际学校营商框架文件,至今仍援引 1965 年公司法与 1975 年服务税法令。它列出的审批次序依然准确;但法条已经换代了。公司注册现在依 2016 年公司法,服务税依 2018 年服务税法令。看它的地图,别抄它的法条。

教师:教师登记、教学准证、就业准证,是三件不同的事

讲者在演讲厅面对坐席听众进行讲授
从一位外籍聘用者到马来西亚的讲台之间,隔着三道各自独立的批准:教师登记、教学准证、就业准证。

1996 年教育法令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教育机构任教,除非已依该法令登记为教师。在政府或政府资助机构任教的教育服务体系成员获豁免;私立部门的教师不获豁免。注册总监在下列情形下可拒绝登记:未满 18 岁、教学资格不足、申报不实、身心状况不适合任教、曾被判监一年以上或罚款 RM2,000 以上,或单纯地被认为并非适任之人。教师在某校入职或离职时,也须通知注册总监。

在此之上,本地与外籍教学人员都需要教学准证(teaching permit),经部门核发。再往上,外籍教师、校长或院长还需要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按薪资分级:EP I 为 RM20,000 及以上,EP II 为 RM10,000–19,999,EP III 为 RM5,000–9,999。一所把资深外籍学科教师的预算定在月薪 RM6,500 的学校,实际上定的是 EP III:全系统里期限最短、家属安排最不灵活的那一档。在发出录用信之前——而不是之后——请先看我们关于2026 年 6 月就业准证薪资门槛的解读。

学生:EMGS、eVAL,以及谁才有资格担保准证

大学图书馆里学生们在桌前用书本与笔记本电脑学习
招收国际学生是机构的资格,不是学生的权利——准证由机构提交申请,而机构自身的批准状态决定了它能不能提交。

在高教领域,国际学生准证统一经马来西亚教育全球服务中心(EMGS)办理。结构上最关键的一点是:学生本人不能申请。必须由机构在发出录取通知并收到规定订金后提交申请,EMGS 审核,签发电子版签证批准函(eVAL),学生凭此入境并完成准证贴签;抵境后约一周内还须到 EMGS 认可的诊所完成体检,费用由学生承担。

这套流程有一个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很容易被忽略的商业后果:你向国际学生招生的能力,取决于你自己的登记与课程批准。一所如期开学、但课程批准仍在审批中的校园,那一年实际上没有国际生源——而固定成本一分不少地在跑。

那 6% 服务税,跟着学费走,不跟着营业额走

2025 年 7 月 1 日起,私立教育服务被纳入服务税范围,税率 6%。这项征收的设计方式相当特殊,值得逐条写清楚。

类别触发条件税率
私立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及中学后教育(Act 550),含国际学校学费每名学生每学年超过 RM60,0006%
私立高等教育(Act 555)提供给非马来西亚籍学生的教育服务6%
马来西亚公民豁免
马来西亚籍残障人士(OKU 持卡人)与特殊教育豁免

请注意它不是什么。它不是通常意义上按营业额登记的税:学校不会因为规模小而逃开,也不必然因为规模大而落入。对学校而言,触发点是每名学生的年度学费。一所年费 RM75,000 的高端国际学校,从第一名学生起就在征税范围内;一所年费 RM45,000 的中端学校,无论招多少人都在范围外。对私立大学而言,触发点是学生的国籍——这就把你的国际招生策略变成了一道税务题。落入范围之后的整套机制(登记、开票、报税)见我们的 SST 扩容指南

定价模型要按含税、按人头来做。当学费接近 RM60,000 时,这项税是「悬崖」而不是「斜坡」:一次跨过线的调价,6% 是加在整笔学费上,而不是只加在超出部分。定价落在 RM57,000–62,000 区间的学校,应当有意识地决定自己要站在线的哪一边;并在公布收费表之前,对照关税局关于私立教育服务的现行指引,确认哪些收费项目(学费、注册费、考试费、住宿、校车)属于应税范围。

这些申请通常怎么死的

在概念获批之前先签了租约。投资人常常先锁定一栋楼来显示诚意,然后才发现该地块拿不到教育用途、过不了消防、或者按预想的格局拿不到 CCC。租金在跑,批准没在跑。

把公司批准当成了办学执照。注册一家名字像教育、经营范围也像教育的 Sdn. Bhd.,除了得到一家公司之外什么都没有得到。这一步能给你什么、不能给你什么,见我们的 SSM 注册 Sdn Bhd 分步指南

PHEI 资本不足。RM100 万实收资本加上 RM100 万启动资金是底线,而且在批准之前就会被核验。投进装修的钱不能顶替它。

准证还没影就先招师资。教师登记、教学准证、就业准证是三道有先后、且各自可能失败的批准。基于「外籍老师下学期就能上课」这一假设签下的合同,里面藏着一笔没有定价的风险。

把批准当成可转让的东西。登记绑定的是机构、校舍与负责人。搬迁、换校长、控股股东变更,都是监管事件,不是公司内部事务。

该从哪一档切入

对多数外资集团来说,真正该问的不是「办学校还是办大学」,而是「在收到第一笔学费之前,资产负债表能撑多长的监管跑道」。语言或才艺中心是通往一门合法、能产生现金流的马来西亚教育业务的最短路径,也是测试需求最便宜的方式,但它带不动国际学生招生。国际学校是这个行业的商业重心——100% 外资、本地招生无配额、内需强劲——代价是两阶段审批与一整套建造工程。PHEI 则是一个跨年度的资本项目,登记只是开始,因为每一个课程都要单独批准、单独认证。

无论走哪一档,排序原则都一样:先定校址与土地用途,再拿概念批准,第三步是建造与那三张部门批准,最后才是人和学生。失败的申请,几乎都是在第一步就已经失败,只是到第三步才被发现。

ONEKEY BIZ 为中国及其他外资教育集团提供马来西亚落地的全流程服务——公司架构与注册、校址与土地用途评估、教育部与高教部的审批策略、地方政府与消防这一层的执照、外籍师资的就业准证,以及你收费表上的 SST 定性。可以从公司注册与架构设计开始,或直接就你手上的具体校址与课程体系联系我们团队

常见问题

外资公司可以 100% 持有马来西亚的国际学校或私立大学吗?

可以。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起,国际学校对 100% 外资开放,须经教育部批准;同一轮开放也覆盖私立大学(由高教部批准)与技职教育机构。行业规则中没有强制本地伙伴的要求。但持股与控制是两回事:机构是在附加条件下被登记的,校舍、校长、课程,实务上连收费表都落在批准范围之内。你拥有的是经济利益,不是单方面的经营裁量权。

到底需要多少资本?

完全取决于你走哪条路径。补习/语言中心,以及 1996 年教育法令下的学校,没有法定最低资本——由部门就计划书评估财务能力。而 Act 555 下的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则有明文数字:2018 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设立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及分校)条例》第 4 条要求已发行及实收资本启动资金各不少于 RM100 万。这是在申请阶段就会被核验的现金,并且与校园本身的投入是两笔钱。

是先有楼,还是先有批准?

两者都要,而且顺序固定;搞错顺序是这个行业里最贵的错误。你必须取得部门的设立批准再投入建造——该批准一般有效两年,可展期。但机构登记在楼建好并通过验收之前不会下来:实务上注册总监要求 CCC 或 CF(或占用许可),外加地方政府、消防局(Bomba)与卫生部门三方批准。为了表示诚意而先签租约的投资人,常常之后才发现该地块拿不到教育用途、或过不了消防。租金在跑,批准没在跑。

6% 服务税会落到我的学校头上吗?

2025 年 7 月 1 日起,私立教育服务被纳入 6% 服务税,但触发方式很特别。私立学前、小学、中学与中学后机构(含国际学校),在学费每名学生每学年超过 RM60,000 时落入征税范围。这不是营业额测试:学费过线的小学校在范围内,学费未过线的大学校不在。Act 555 下的私立高等教育,触发点则是学生国籍——提供给非马来西亚籍学生的服务应税。马来西亚公民豁免,马来西亚籍 OKU 持卡人与特殊教育同样豁免。由于这是「悬崖」而非「斜坡」,定价接近 RM60,000 的学校应有意识地选择站在线的哪一边,并对照关税局现行指引确认哪些收费项目应税。

可以引进外籍教师吗?

可以,但从聘用到讲台之间横着三道各自独立、各自可能失败的批准。第一,1996 年教育法令规定任何人未依法登记为教师即不得在教育机构任教;注册总监可以教学资格不足、并非适任之人等理由拒绝。第二,本地与外籍教学人员都需要经部门核发的教学准证。第三,本人还需要就业准证,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按薪资分级——EP I 为 RM20,000 及以上,EP II 为 RM10,000–19,999,EP III 为 RM5,000–9,999。一所把资深学科教师预算定在月薪 RM6,500 的学校,定的其实是 EP III:期限最短、灵活性最低的一档。录用信的发出节奏要据此安排。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移民建议。相关政策、门槛与官方费用由马来西亚主管机构制定,并可能随时调整。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我们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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