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
- 生效日期:2025年7月1日——相关法规于2025年6月9日完成宪报刊登;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执法。
- 5,145个税则编号此前免征销售税,本次全部纳入审查;非必需品及奢侈品进口商品现于进口环节须缴纳5%或10%销售税。
- 逾30个新增服务类别纳入服务税范围:租赁/出租、金融服务、建筑、面向非公民的私人医疗及高收费私立教育,对外资企业影响最为深远。
- 分级注册门槛:大多数服务50万令吉、租赁及金融服务100万令吉、建筑及私人医疗150万令吉。
- 外资持股不享有豁免——100%外资的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一旦超过适用门槛,必须在MySST门户完成注册并每两个月申报一次SST-02报表。
- 扩容后的政策细化(2026年1月):工业用租赁服务税从8%降至6%;中小企业租赁免税门槛从100万令吉提高至150万令吉;建筑合同豁免期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
一、背景解读:马来西亚为何扩容SST——对外资投资者意味着什么
马来西亚于2018年9月以销售与服务税(SST)取代商品服务税(GST)。与在供应链各环节征税的GST不同,SST是单阶段税:销售税仅在商品制造或进口环节一次性征收,服务税则在指定服务提供时点征收。这一架构的好处是相对简便,但历史上也导致经济活动的大部分领域游离于税网之外。
到2024年,政府财政状况和减少石油相关收入依赖的需求促使当局重新审视这一体系。在2025年财政预算案(2024年10月提呈)中,政府宣布对SST范围进行实质性扩展,旨在拓宽国家税基。财政部预计,扩容后的SST将在2025年额外带来50亿令吉收入,2026年额外带来100亿令吉——足以说明此次改革的重大程度。2025年SST总征收目标定为517亿令吉。
值得关注的是,政府的设计原则是"累进性":对非必需品、奢侈品及高收入服务行业征税,同时保护日常必需品和中低收入群体。这一原则直接决定了哪些外资企业经营类别会被纳入征税范围,哪些则不会。
二、销售税扩容:哪些进口商品现在须纳税?
销售税是单阶段税,适用于进口商品(在进口环节征收)或由注册制造商首次销售的本地生产商品(在首次销售时征收)。2025年7月改革的重点之一是将大量此前被列为免税的进口商品纳入征税范围。
2.1 5,145个税则编号的全面审查
2025年7月前,RMCD已识别出5,145个免征销售税的税则编号。本次扩容审查将其分为三类处理:(1)维持免税(必需品);(2)按5%纳税(非必需/加工商品);或(3)按10%纳税(自由裁量/奢侈品)。向马来西亚进口任何商品的企业,现在必须对照修订后的销售税清单,核查其产品的商品协调制度(HS)编码分类。
2.2 双层销售税结构
扩容后,马来西亚商品销售税形成三个层次:
| 销售税税率 | 商品类别 | 典型示例 |
|---|---|---|
| 0%(免税) | 基本食品主食、基本生活必需品、关键农业投入品 | 大米、鸡肉、牛肉、鸡蛋、蔬菜、本地鱼类、动物饲料、化肥、农药 |
| 5% | 非必需/加工商品;准必需进口品 | 三文鱼、部分加工建材、婴儿车、化妆品、智能手机、部分食品 |
| 10% | 自由裁量/奢侈品进口 | 帝王蟹、奢侈皮革制品、古董艺术品、高端进口面料、赛车、进口酒精 |
相关法规于2025年6月9日完成宪报刊登,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进口商而言,销售税在海关清关时即需缴纳,也就是商品越过马来西亚边境时便会被征收。这直接影响从中国、台湾或东南亚地区进口商品的企业的落地成本测算。
2.3 公众咨询后的调整项目
最初公告包含对部分进口水果和美容服务征税。在收到公众反馈和各方意见后,财政部确认,进口苹果、橙子、橘子和椰枣免征销售税;美容服务(修甲、面部护理、美发等)也从服务税扩容范围中撤出。这些调整说明RMCD的政策框架会吸纳反馈意见——但企业必须持续关注MySST官方门户的公告,因为进一步细化调整可能在年度预算周期之间随时出现。
2.4 低价值商品(LVG)与500令吉门槛
电子商务领域还有一个配套制度:价值不超过500令吉的进口商品(烟草和酒精除外)须缴纳统一的10%低价值商品(LVG)销售税。如果您的外资企业每年向马来西亚消费者销售超过50万令吉的此类低价值货物,必须申请低价值商品注册号码(LRN)并在销售时代收该税款。这一制度对从中国或其他地区仓库发货的跨境电商运营商尤为重要。
三、服务税扩容:逾30个新类别波及大多数外资企业
2025年7月改革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服务税扩容。马来西亚的服务税框架此前已按A至J共10个服务组别组织。本次扩容在多个既有组别内大幅拓展范围,并引入全新的应税服务类别。对典型外资企业运营的影响不容忽视。
3.1 新增服务组别一览
| 服务类别 | 服务税税率 | 注册门槛 | 主要豁免/备注 |
|---|---|---|---|
| 租赁/出租(商业用途) | 6%(2026年1月1日起从8%降至6%) | 100万令吉/12个月 | 住宅租赁免税;2026年1月起中小企业免税门槛提高至150万令吉 |
| 金融服务(H组) | 8% | 100万令吉/12个月 | 信用卡/记账卡每张每年25令吉税;手续费和佣金类金融服务纳税;联邦/州政府免税 |
| 建筑服务 | 8% | 150万令吉/12个月 | 2025年7月1日前签署的不可复审合同豁免期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综合发展项目全额纳税 |
| 私人医疗(非公民) | 6% | 150万令吉/12个月 | 马来西亚公民及残障人士免税;涵盖私立医院、传统医学、联合健康专业人员 |
| 私立教育(高收费) | 6% | 每生每学年6万令吉 | 教育法1996年注册机构;特殊教育、语言中心及马来西亚公民免税 |
| 其他大多数服务(既有组别) | 8% | 50万令吉/12个月 | 餐饮、电信、停车、物流维持6%;餐饮注册门槛为150万令吉 |
| 数字服务(境外注册人) | 8% | 50万令吉/12个月(来自马来西亚客户的收入) | 适用于提供SaaS、流媒体、云服务的非居民服务商——须注册为境外注册人(FRP) |
对外资企业而言,三个类别尤需重点关注:金融服务(若您运营或使用受监管/非受监管金融中介机构)、租赁与出租(若您租用商业场所、仓库或设备)以及建筑(若您正在开发物业或进行重大装修工程)。
3.2 租赁服务税对外资租户的实际影响
对于任何正在马来西亚设立办公室、仓库或工厂的外资企业而言,最具实际影响的变化之一是商业租赁服务税的引入。如果您的房东年商业租金收入超过100万令吉,其须注册SST并对您收取服务税。自2026年1月起,税率为6%(从最初的8%下调)。以每月2万令吉的办公室租金为例,每月额外增加1,200令吉(即每年14,400令吉)无法抵扣的税务成本——这一数字应在初期预算规划中体现。
公寓和住房的住宅租赁明确免税,因此外籍员工的住房补贴不受影响。但商业店铺、办公单位、工业仓库和零售摊位,只要房东是注册人,均在征税范围之内。在马来西亚签署商业租约时,务必确认房东的SST注册状态,以及服务税是否已含于或须另计于报价租金之上。
3.3 金融服务税与信用卡税
自2025年7月1日起,金融服务须缴纳8%服务税,涵盖受监管及非受监管服务提供方。包括银行手续费、基金管理费、经纪佣金和保险费(手续费/佣金部分)。此外,信用卡和记账卡现每张每年须缴纳25令吉服务税。对于使用多张公司卡并享用多种金融服务的外资企业,这些成本全年累计相当可观。
四、进口关税、完整落地成本结构与主要豁免路径
销售税是叠加在进口关税之上的,而非取而代之。对于任何向马来西亚进口商品的外资企业来说,理解完整的落地成本构成至关重要。
4.1 落地成本叠加结构
商品进口至马来西亚时,税务负担按顺序计算。进口关税(即海关税,依据《1967年海关法》)首先按商品的到岸价(CIF价值,即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征收,税率在从价基础上为0%至60%,马来西亚工业商品的简单平均适用关税约为6.1%。销售税(5%或10%)再在含税后的价值基础上征收。特定类别商品(如汽车、烟草和酒精)还须另缴消费税。这种叠加效应意味着奢侈品进口的实际税务负担可能远超任何单一税率所显示的水平。
4.2 出口关税
大多数从马来西亚出口的商品无需缴纳出口关税。例外情况是特定大宗商品,主要包括原油、棕榈油、木材和部分矿产,其出口关税为5%至20%,目的是管控国内供应和资源出口。对于将马来西亚作为区域生产和出口基地的外资制造商而言,这通常意味着出口成本具有竞争力。
4.3 外资制造商的主要豁免机制
若符合条件,以下官方机制可大幅减免甚至完全消除SST和进口关税负担:
- 自由贸易区(FTZ)/自由工业区(FIZ):在这些指定区域内经营的企业可享受大多数进口投入品的关税和税款豁免。自由工业区专为出口导向型制造业设计。入驻须注册为私人有限公司,满足资本和许可证要求,并向海关注册。
- 许可制造仓库(LMW):依据《1967年海关法》运营,对直接用于制造过程的进口原材料、零部件、机械和设备提供税款豁免。企业通常需要出口至少80%的产品方可获得资格。
- RCEP和CPTPP优惠关税:马来西亚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成员国。若提交正确的原产地证书,来自成员国的商品(RCEP涵盖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可享受0%或优惠关税税率。
- MIDA/财政部制造商豁免:符合条件的制造商可向MIDA和RMCD联合申请制造辅助材料、原材料及资本设备的进口关税和销售税豁免。
- 关键农业投入品零税率:注册制造商使用的动物饲料、化肥和农药在销售税方面实行零税率——直接惠及农食品加工商。
五、SST注册:外资企业逐步操作指南
在马来西亚,一旦超过适用门槛,注册SST是强制性义务,没有任何自由裁量空间——如果您公司的应税收入在任何12个月内超过相关门槛,就必须完成注册。外资持股不产生任何豁免或延期权利。
5.1 注册门槛汇总
- 销售税(制造/进口):12个月内应税制造营业额达50万令吉。
- 服务税(大多数组别):12个月内应税服务收入达50万令吉。
- 租赁/金融服务:12个月内达100万令吉。
- 建筑/私人医疗:12个月内达150万令吉。
- 餐饮服务:12个月内达150万令吉。
- 私立教育:每生每学年学费达6万令吉(门槛基于收费水平,而非总收入)。
- 数字服务(境外注册人):来自马来西亚客户的年收入达50万令吉。
需注意,销售税和服务税是在MySST门户上分开注册的,各有独立的提交和审批流程。一家公司可能需要注册其中之一、两者均注册,或两者均不需要,取决于其具体经营活动。
5.2 在MySST门户分步完成注册
- 门槛核查:根据您的经营活动,对照适用门槛确认公司的应税收入。以12个月滚动方式持续监控——超过门槛后,须在下一个自然月月底前完成注册。
- 准备文件:需要公司的SSM注册证书、业务活动说明、证明已超过门槛的财务记录、董事/公司秘书信息以及银行账户资料。
- 访问MySST门户(mysst.customs.gov.my),填写销售税(附表A/B)或服务税(附表C)在线注册表,或根据需要同时注册两者。
- 上传支持文件并提交。RMCD通常在5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通过电子邮件收到SST注册号码。该号码必须出现在您开具的每一张税务发票上。
- 确定生效日期:服务税从RMCD批准注册之日起(或从超过门槛之日起——RMCD可能追溯认定)征收。在注册确认前,切勿向客户收取SST。
- 通过MySST门户每两个月申报一次SST-02报表,缴纳已征收税款,并妥善保存交易记录至少7年。
5.3 开票要求
每家SST注册公司必须在发票上注明:SST注册号码;以百分比和令吉金额双重形式列明的SST金额;以及在混合供应(兼含应税和免税项目)时,对各项目进行明确区分。常见错误——如仅标注百分比而未注明令吉金额,或对餐饮/停车/物流等应适用6%税率的服务错误适用8%——将在RMCD审计中被识别。RMCD还于2026年5月31日发布了最新版《填写SST-02报表指南(手动/修订)》,体现了系统持续完善的态势。由于马来西亚的电子发票系统(MyInvois)由国家税务局(LHDN)管理且服务于所得税申报,企业必须将SST合规(由海关/RMCD管辖)和电子发票合规(由LHDN管辖)作为两套相互独立的义务分别处理。
六、2025年7月后的政策细化:初次扩容以来的变化
2025年7月初次扩容后,RMCD和财政部吸纳行业及公众反馈,进行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调整。准确掌握这些细化内容,对于精确规划至关重要:
- 租赁税率下调(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财政部于2026年1月5日宣布,工业用租赁服务税税率从8%降至6%,预计每年为租户节省约5亿令吉。正式修订文件——《服务税政策2/2025(第3号修订)》(2026年1月23日)——同时将中小企业免税门槛从100万令吉提高至150万令吉。
- 建筑合同豁免期延长(2026年1月5日起生效):2025年7月1日前签署的建筑合同(不含可复审条款)的服务税豁免期延长一年,现延至2027年6月30日,相当于从过渡起始日起共享受两年豁免。
- 《销售税政策第2/2026号》——再进口豁免:RMCD发布《销售税政策第2/2026号》,涵盖马来西亚制造商品再进口的进口关税及销售税临时豁免——适用于临时将商品出口至海外进行加工或维修的出口商。
- 2026年发布的新版服务税指南:RMCD相继发布了停车场服务(2026年6月4日)、就业服务(2026年6月9日)、汽车维修服务(2026年6月10日)、电力输配(2026年4月)以及退税、退税和审查综合指南(2026年6月15日)等行业专项指南。这表明RMCD正积极完善扩容后各服务类别的执行规则。
- 第2/2026号公共裁定:明确《2018年销售税条例》第17(1)(g)款中"使用"一词的含义——与申请制造辅助材料豁免的制造商直接相关。
七、执法态势:外资企业自2026年1月起面临的合规环境
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宽限期内,RMCD对适应新范围的企业提供了临时违规处罚豁免。全面执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这意味着RMCD目前正积极对新注册及应注册但未注册的企业开展审计。
7.1 处罚结构
- 未注册:最高5万令吉罚款、最长3年监禁,或两者并处。
- 未申报SST-02报表:最高5万令吉罚款、最长3年监禁,或两者并处。
- 逾期缴税附加税:未缴税款的10%至15%。
- 自愿披露:自我发现错误的企业可提交修订报表或向RMCD提交自愿披露,以减轻处罚风险。
7.2 RMCD审计触发因素
常见的审计关注触发点包括:新增应税行业(租赁、金融、建筑)中超过门槛但未完成注册的企业;开票错误(税率有误、缺少SST号码、未注明令吉金额);未区分应税和免税供应;SST-02申报与向LHDN提交的电子发票记录存在矛盾。对于与境外母公司或关联方有业务往来的外资企业,转让定价及集团内部服务费安排的进口应税服务(ITS)处理方式也可能受到审查。
八、实操案例:一家中国制造企业在马来西亚的SST应对之道
设想一家中国制造商——以绿科私人有限公司(GreenTech Sdn Bhd)为例——在马来西亚设立100%外资公司,从中国进口零部件、在本地组装成品并销往东南亚市场。以下是2025年7月SST扩容对其运营的影响:
- 从中国进口零部件:部分此前免税的零部件,根据其HS编码,现可能须在清关时缴纳5%销售税。绿科须重新对照更新后的销售税清单对所有进口物料SKU进行分类,并相应调整落地成本预算。同时应评估是否适合申请LMW资格或入驻自由工业区——考虑到其最终出口成品,这可能完全消除该税务负担。
- 商业场所:绿科在雪兰莪租用一处仓库,月租3万令吉。若房东年租金收入超过100万令吉(商业房东通常如此),房东须向绿科收取6%服务税——每月额外增加1,800令吉(每年21,600令吉)的占用成本。应在租约谈判时审查并从第一年起纳入预算。
- 金融服务:绿科使用马来西亚银行办理贸易融资、信用证和外汇服务。银行手续费现须缴纳8%服务税。以每年20万令吉银行手续费计,额外增加1.6万令吉的不可抵扣税务成本。
- 成品销售(制造环节):若绿科制造并在本地销售属于销售税清单应税商品的组装产品,一旦应税制造营业额超过50万令吉,须作为制造商注册销售税,并在向马来西亚买家首次销售时按相应税率(5%或10%,视产品而定)征收销售税。
- SST-02申报:完成注册后(作为制造商注册销售税,如提供应税服务则同时注册服务税),绿科须通过MySST门户每两个月提交一次SST-02报表,缴纳净征收税款,并保存记录7年。
综合来看,SST合规从第一天起就是绿科马来西亚运营模式的核心组成部分,而非事后补救。妥善的企业税务规划,包括SST管理,是基础职能。我们的企业税务申报代办服务可帮助新成立的外资企业从一开始就正确构建SST注册、申报日历和文档管理框架。
九、外资企业常见错误——以及如何规避
- 误以为外资持股即享有豁免。实际上并非如此。SST门槛和义务同等适用于在马来西亚注册成立的所有公司,无论股东国籍。
- 注册获批前就向客户收取SST。在没有有效注册号码的情况下征收SST属违法行为。须等待RMCD批准函和SST号码后,方可开具税务发票。
- 适用错误税率。最常见的错误是对应适用6%税率的服务(餐饮、电信、停车、物流)错误地适用8%。务必在官方服务税法规及RMCD行业专项指南中核实正确税率。
- 未能在发票上区分应税和免税供应。混合供应(如租约同时含应税商业空间和免税住宅部分)必须在发票上分项列示。
- 错过滚动12个月的门槛触发时点。须在超过门槛的下一个自然月月底前完成注册——不是会计年末。应以滚动方式持续监控收入。
- 在业务规划时未将进口SST纳入预算。此前视为免税的商品的落地成本已大幅上升。若未在进口环节将新增的5%或10%销售税纳入考量,将导致预算超支和定价偏差。
- 将SST和电子发票混为一谈。SST由海关(RMCD)通过MySST门户管理;电子发票由国家税务局(LHDN)通过MyInvois系统管理。两者是独立义务,门户不同、提交格式不同、执法主体不同。
- 忽视进口应税服务(ITS)制度。若您的马来西亚公司向境外服务商支付管理费、软件授权费、咨询费或知识产权特许权使用费,ITS规则可能要求您就这些支付自行核算8%服务税。这是拥有境外母公司的外资企业最常见的合规盲点之一。
十、立即行动:您的合规行动清单
无论您的公司已在马来西亚运营,还是正在规划市场进入,SST扩容都要求立即着手应对。以下是实操行动清单:
- 开展SST税务敞口评估。梳理所有业务活动——进口商品、提供的服务、向本地及境外服务商购买的服务——逐一对照扩容后的SST清单。明确您是低于门槛、接近门槛,还是已逾期注册。
- 立即在MySST门户完成注册。全面执法已生效。若您已超过任何适用门槛但仍未注册,您目前处于违规状态。RMCD已明确表示2026年将开展积极审计。在被审计前主动自我注册,远优于被追溯评估税款、利息和罚款。
- 审查所有商业合同。租赁合同、建筑协议、服务合同和供应协议可能需要修订,明确SST处理方式——约定价格是否含税,以及哪一方承担税务成本。
- 更新财务和开票系统。ERP、会计软件和销售点系统必须配置正确的SST税率,生成合规发票,并生成每两个月SST-02申报所需的数据。
- 评估FTZ/LMW资格。若您是进口原材料或零部件的出口导向型制造商,应评估在自由工业区内运营或取得许可制造仓库资格是否能完全消除销售税和进口关税负担。
- 审查集团内部服务安排。若您的马来西亚实体向境外母公司或关联方支付管理费、知识产权特许权使用费或接受其服务,评估是否适用进口应税服务规则,以及是否须自行核算8%服务税。
- 寻求专业税务支持。SST合规涉及每两个月一次的申报、多个税率、RMCD持续更新的政策,以及与电子发票的交叉影响,复杂程度远超临时处理的能力边界。应聘请熟悉SST及整体企业税务框架的专业顾问。
ONEKEY BIZ的企业税务申报代办服务涵盖SST注册咨询、每两个月SST-02报表编制与提交、RMCD往来函件处理,以及面向外资企业的进出口税务架构设计。我们为来自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及新加坡的客户提供马来西亚间接税首次合规全程支持。欢迎联系我们的团队,获取针对您业务模式量身定制的免费SST税务敞口评估。
]]>常见问题
在马来西亚注册的外资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是否需要注册SST?
是的。SST注册要求不因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而豁免。一旦您公司的应税收入超过适用门槛——大多数服务类别为50万令吉,租赁及金融服务为100万令吉,建筑及私人医疗为150万令吉——无论公司是否100%外资,均须在MySST门户完成注册并开始征收和缴纳SST。
租赁、金融服务及建筑业的SST注册门槛是多少?
租赁/出租服务及金融服务(H组)的注册门槛为任何12个月内应税收入达到100万令吉。建筑服务及面向非公民的私人医疗服务门槛为150万令吉。其他大多数服务组别的标准门槛仍为50万令吉。值得注意的是,RMCD已于2026年1月1日起将工业用租赁的服务税税率从8%降至6%,并将中小企业租赁免税门槛从100万令吉提高至150万令吉。
2025年7月扩容后,哪些商品须缴纳销售税?
自2025年7月1日起,RMCD审查了此前免税的5,145个税则编号。非必需品及奢侈品进口商品——包括三文鱼、帝王蟹、高端面料、古董艺术品和赛车——根据商品协调制度(HS)编码分类,须在进口环节缴纳5%或10%的销售税。大米、鸡肉、牛肉、本地鱼类、鸡蛋和蔬菜等基本必需品仍维持零税率。部分进口水果(苹果、橙子、橘子和椰枣)在收到公众反馈后被移出应税清单。
未注册或未申报SST将面临哪些处罚?
SST违规处罚十分严厉。根据《2018年销售税法》和《2018年服务税法》,未注册、未申报SST-02报表或未缴纳已征收税款,可被处以最高5万令吉罚款、最长3年监禁,或两者并处。逾期缴税还须支付未缴税款10%至15%的额外附加税。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新增应税类别享有过渡宽限期(不予检控)。2026年1月1日起,包括审计、罚款和检控在内的全面执法已正式展开。
资料来源与参考
- MySST Portal — Royal Malaysian Customs Department
- MySST Announcement Page — RMCD
- MySST Expansion of Service Tax Scope 2025 — RMCD
- Ministry of Finance — Revision to the Expanded SST (Public Feedback)
- Ministry of Finance — Government Expects Additional SST Revenue of RM5 Bln in 2025
- Royal Malaysian Customs Department — Customs Procedures & Public Rulings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移民建议。相关政策、门槛与官方费用由马来西亚主管机构制定,并可能随时调整。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我们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