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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马来西亚公司:第550条除名完整指南2026——SSM 2026年7月修订指南的十一项条件、CRS 递交、60天异议期、税务清关、费用与除名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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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一家马来西亚公司都会有圆满的结局,有些最后只剩一个档案夹:从没开始营业的试点公司、合同已经结束的项目公司、悄悄收摊的合资企业。只要它还挂在注册册上,每年就仍欠 SSM 一份周年申报,董事也一直背着法律责任。关闭休眠公司最干净的方式,是依《2016 年公司法》第 550 条申请除名。本文依据 SSM 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修订的指南,讲清谁有资格、十一项条件、CRS 新流程、60 天异议期、费用与时间、如何查除名状态,以及被除名的公司何时还能恢复。

快速答案:截至 2026 年 9 月,董事或股东可依《2016 年公司法》第 550 条,申请把没有经营业务的公司从注册册上除名。申请经 SSM 公司注册系统(CRS)提交,官费 RM100(2017 年公司条例第 27 项)。公司必须无资产、无负债、无抵押、无 SSM 罚款、无欠税、无诉讼,而且不能是控股公司、担保公司或曾派发股息的公司。任何人可在第 551(1) 条通知所定日期起 60 天内提出异议。依第 551(3) 条刊登宪报后公司即解散,一般在递交后 6–12 个月;7 年内仍可经法庭恢复。

第 550 条除名一览内容
法律依据2016 年公司法第 549(a)、550、551、552、555 条;SSM 指南(2017-06-09 发布,2026-07-14 修订)
申请人董事或股东,须有依第 290 条通过的股东决议
在哪里递交SSM 公司注册系统(CRS),所有证明文件须在申请时一并上传
SSM 官费申请 RM100 · 异议 RM300 · 撤回 RM500
异议/撤回期限自第 551(1) 条通知所定日期起 60 天
解散依第 551(3) 条刊登宪报即解散
恢复解散后 7 年内可向法庭申请(第 555(1) 条)
解散后的记录董事须保存登记册与会计记录 7 年

「除名」到底是什么

除名是把公司名称从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保管的公司注册册上行政移除。宪报一经刊登,公司即告解散:它不再是法人,申报义务终止,公司名称也重新开放。

这项权力属于注册官。依第 549(a) 段,注册官若有合理理由相信公司没有经营业务或没有营运,就可以将其除名。SSM 指南说明,注册官通过两种方式形成这个判断:一是根据他保管的记录(例如连续多年没有申报);二是董事或股东依第 550 条提出申请,请他行使这项权力。本文讲的是第二种,也就是你自己可以掌控的那一种。

对外资集团来说,除名是结束一家不再需要的马来西亚主体的标准做法。让休眠公司一直挂在注册册上并非无关痛痒:它每年仍欠周年申报、财务报表和税表,董事也仍要为此负责。如果你还在犹豫要不要保留,可以先看我们对马来西亚休眠公司每年维持成本的分析。

已清空的办公室里打包好的纸箱
除名是结束一家不再需要的公司最干净的方式,前提是它真正休眠、资产负债表上什么都不剩。

SSM 2026 年指南里的十一项条件

修订后指南第 6 段列出注册官受理第 550 条申请前必须确认的事项。每一项都要满足,缺一项申请就不会往下走。

#条件实务上的意思
(a)已通过股东决议依第 290 条通过、反映多数股东同意的决议,随申请附上。股东失联的,须证明曾以挂号信寄往其记录地址
(b)无资产、无负债管理账目须显示为零。若最后一次提交的账目显示有资产或负债,须证明已处置、清偿或豁免
(c)无未解除抵押抵押登记册中没有未解除的抵押
(d)无 SSM 罚款或复合罚金申请前全部缴清
(e)不欠任何政府机构税款或其他款项已开始营运的公司,须在申请前缴清税款并取得税务清关
(f)SSM 资料最新董事资料须与 SSM 记录一致,不一致的先更新
(g)无法律诉讼境内外皆然;明知有人即将起诉,就不要申请
(h)没有退还股本不得为了符合资格而向股东退还股本;仍有股本的公司应走自愿清盘
(i)不是控股公司控股公司应走自愿清盘
(j)不是担保公司未曾为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提供还款担保
(k)未宣派或支付股息最后一次提交的已审计账目显示曾派息的,不能走第 550 条

大部分工作量来自 (b) 和 (e)。(h) 和 (k) 则会卡住曾经赚过钱的公司:派过股息、或必须退还股本才能归零的公司,应改走股东自愿清盘。休眠的子公司可以申请,但须附控股公司的同意书(非全资的须附全体股东同意书),并声明两家公司都没有受到任何机构调查或起诉。

董事垫款的陷阱。很多休眠公司账上有一笔「应付董事款」或「应付控股公司款」,是当初付开办费用的钱。这是负债,会卡住条件 (b)。常见的做法是由董事或母公司出具书面豁免,免除公司这笔债务,并把豁免信留作申请证据。依《所得税法》第 30(4) 条,被免除的债务只有在原始开支曾获税务扣除时才会被当作收入,所以支付开办费用的非经营性垫款一般不受影响。签署前请先和税务顾问确认。

从没营业过?路径更简单

指南对从未开始营运的公司要求较轻。它不需要历史账目和税务清关,但申请人必须声明两件事:

第 6(e) 段的税务清关要求,针对的是「已开始营运」的公司。所以从没营业过的空壳公司,可以避开最常让申请卡住的那一步。但其他条件照样要满足:周年申报要齐全、没有未缴的复合罚金,董事资料也要与 SSM 记录一致。

除名还是清盘?

除名不是关闭公司的唯一方式,也不是每家公司都能用。另一条路是正式清盘:有偿付能力的公司走股东自愿清盘,资不抵债的公司走债权人清盘或法庭清盘。

除名(第 550 条)股东自愿清盘
适合资产与负债均为零的休眠公司仍有资产或股本要分配、有偿付能力的公司
控股公司/曾派息不可用可用
SSM 官费RM100多项提交费,另加清盘师与律师费,常达五位数
清盘师不需要须委任持牌清盘师
一般时间6–12 个月常超过 12 个月
终局性7 年内法庭可恢复正式分配并召开最终会议

对大多数只需要关掉休眠公司或已结束项目公司的外资企业来说,除名是正确、也便宜得多的选择。公司仍持有须变现分配的资产、是控股公司、曾派息或资不抵债时,就必须清盘。我们的清盘指南有详细比较。

桌面上的会计文件与报表
申请靠三份文件立足:股东决议、归零的管理账目,以及(营业过的公司)LHDN 税务清关。

在 CRS 上的分步流程

自 2026 年 7 月起,申请经 SSM 公司注册系统(CRS)提交,不再经 MyCoID。指南第 9 段要求在 CRS 上填妥指定的声明与申请,并在申请时上传全部证明文件。现在缺一份文件,换来的是查询或驳回,而不是事后补交。

  1. 核对资格:对照十一项条件,特别是控股公司身份、股息和抵押。
  2. 补齐申报:补交逾期的周年申报与财务报表,缴清所有复合罚金(条件 (d))。
  3. 更新 SSM 资料,让董事资料一致(条件 (f))。可从 SSM 企业资料供应门户购买公司资料核对。
  4. 清空资产负债表:关闭银行户口、处置资产、清偿或豁免负债,包括董事与母公司垫款。
  5. 税务清关(曾营运的公司):把税务档案补齐,向 LHDN 取得清关;如曾登记 SST,向关税局注销。
  6. 通过股东决议(第 290 条)。
  7. 在 CRS 递交:声明、管理账目、决议、豁免信、关户证明,并缴付 RM100。
  8. 通知与异议期:SSM 发出第 551(1) 条通知,任何人可在通知所定日期起 60 天内提出异议,申请人也可在同一期间内撤回。
  9. 宪报与解散:无有效异议的,依第 551(3) 条刊登宪报,公司即解散。
宪报刊登之前,照常申报。递交申请并不会暂停公司的义务。解散之前公司仍在注册册上,等待期间到期的周年申报和财务报表仍要提交。提早停报,恰恰会制造出条件 (d) 要求不得存在的罚款。

异议、撤回与暂停

2026 年指南对异议程序的规定比以前详细得多。依第 552(1) 条,任何人可基于以下理由提出异议:公司仍在营业或有正当理由继续存在、公司是诉讼一方、公司处于接管或清盘中、公司欠异议人未了结的债权、可能对公司提出衍生诉讼,或除名不公平合理。

环节规定
异议在第 551(1) 条通知所定日期起 60 天内经 CRS 提出,费用 RM300,附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的,可以法定声明书代替)
注册官的选择暂停、继续或终止除名程序
暂停自暂停通知起最长一年;异议解决或期满后可恢复程序
终止暂停期满异议仍未解决的,状态由「Existing – Striking Off in Process」改回「Existing」
申请人撤回第 551(1) 条通知所定日期起 60 天内,费用 RM500

费用与时间

政府官费不多,真正的成本在准备工作和等待时间。

项目内容
SSM 申请官费RM100
补交申报与复合罚金只在漏报周年申报或账目时才有,须先清理
专业服务费决议、零账目、豁免信、税务清关与 CRS 递交。ONEKEY BIZ 的马来西亚公司注销除名服务收费 RM3,500,政府官费凭收据实报实销
异议期第 551(1) 条通知所定日期起 60 天
整体时间从递交到宪报一般 6–12 个月;税务清关慢或有人异议会更久

法定通知期任何服务都缩短不了。所谓「快速除名」,其实是一份完整、不被查询的申请,所以准备工作比什么都重要。

税务清关这个瓶颈

对营业过的公司来说,税务是申请卡住最常见的原因。条件 (e) 规定,已开始营运的公司必须在申请之前缴清所有税款并取得税务清关。LHDN 通常会要求把所有未交的 Form C 与 Form E 补齐,往往还要最终账目和税务计算,才会确认清关。公司如曾登记 SST,也须向皇家关税局注销并结清余额。税务这一步几乎总是整个流程中最长的,所以要最先开始。

如何查询除名状态

在 SSM 网站上,同一程序显示为「Status 308/550」。SSM 状态 308/550 是什么意思一文说明这个标签,以及它出现在自家公司或合作方身上时该怎么做。

SSM 受理申请后,公司在 SSM 记录中的状态会改变。你可以从 SSM 企业资料供应门户购买公司资料来查询:

如果因异议而终止程序,状态会改回「Existing」,公司的各项义务照常继续。

法院入口的石柱
除名解散并非绝对终局:受损害的人可在七年内向法庭申请恢复公司。

除名之后:记录与恢复

宪报刊登后公司即解散,但有两件事会延续下去:

外资公司常犯的错

正确关闭你的马来西亚公司

最便宜的除名,属于一直保持合规的公司:申报按时、税务档案最新、没有零星资产。如果公司曾经放任不管,申请前的清理才是真正的工作量和成本所在。ONEKEY BIZ 处理全流程:对照十一项条件核对资格、补齐漏报、编制零账目与豁免信、取得 LHDN 税务清关并注销 SST、起草第 290 条决议并在 CRS 递交,一路跟到宪报刊登。公司不符合除名条件的,我们会建议改走清盘。相关指南:第 68 条周年申报、公司秘书的角色,以及公司税与 SST 合规清单。想开始的话,联系 ONEKEY,或查看我们的 SSM 除名服务(第 550 条)。WhatsApp +60 12-321 1349。

常见问题

在马来西亚依第 550 条除名,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依 SSM 2026 年 7 月 14 日修订的指南共十一项:依第 290 条通过股东决议;无资产、无负债;无未解除抵押;无 SSM 罚款或复合罚金;不欠任何政府机构税款(曾营运的须税务清关);董事资料最新;无诉讼;未退还股本;不是控股公司;不是担保公司;未宣派或支付股息。

SSM 除名要多少钱、多久?

SSM 官费 RM100(2017 年公司条例第 27 项),另加决议、零账目、税务清关与 CRS 递交的专业服务费。异议期为第 551(1) 条通知所定日期起 60 天,从递交到宪报一般 6–12 个月。

怎样查询 SSM 除名状态?

从 SSM 企业资料供应门户购买公司资料。显示「Existing – Striking Off in Process」表示程序已开始或被暂停;「Dissolved」表示第 551(3) 条宪报已刊登;因异议而终止的,状态会改回「Existing」。

从没营业过的公司除名也要税务清关吗?

指南要求已开始营运的公司取得税务清关。从未营运的公司改为声明自注册以来没有任何交易,且从未开设银行户口或户口已关闭,并附最后一份月结单。

被除名的公司还能恢复吗?

可以。任何受损害的人可在解散后七年内依第 555(1) 条向法庭申请恢复。董事也须在除名后七年内保存公司的登记册与会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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