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一家马来西亚公司都会有圆满的结局,有些最后只剩一个档案夹:从没开始营业的试点公司、合同已经结束的项目公司、悄悄收摊的合资企业。只要它还挂在注册册上,每年就仍欠 SSM 一份周年申报,董事也一直背着法律责任。关闭休眠公司最干净的方式,是依《2016 年公司法》第 550 条申请除名。本文依据 SSM 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修订的指南,讲清谁有资格、十一项条件、CRS 新流程、60 天异议期、费用与时间、如何查除名状态,以及被除名的公司何时还能恢复。
快速答案:截至 2026 年 9 月,董事或股东可依《2016 年公司法》第 550 条,申请把没有经营业务的公司从注册册上除名。申请经 SSM 公司注册系统(CRS)提交,官费 RM100(2017 年公司条例第 27 项)。公司必须无资产、无负债、无抵押、无 SSM 罚款、无欠税、无诉讼,而且不能是控股公司、担保公司或曾派发股息的公司。任何人可在第 551(1) 条通知所定日期起 60 天内提出异议。依第 551(3) 条刊登宪报后公司即解散,一般在递交后 6–12 个月;7 年内仍可经法庭恢复。
| 第 550 条除名一览 | 内容 |
|---|---|
| 法律依据 | 2016 年公司法第 549(a)、550、551、552、555 条;SSM 指南(2017-06-09 发布,2026-07-14 修订) |
| 申请人 | 董事或股东,须有依第 290 条通过的股东决议 |
| 在哪里递交 | SSM 公司注册系统(CRS),所有证明文件须在申请时一并上传 |
| SSM 官费 | 申请 RM100 · 异议 RM300 · 撤回 RM500 |
| 异议/撤回期限 | 自第 551(1) 条通知所定日期起 60 天 |
| 解散 | 依第 551(3) 条刊登宪报即解散 |
| 恢复 | 解散后 7 年内可向法庭申请(第 555(1) 条) |
| 解散后的记录 | 董事须保存登记册与会计记录 7 年 |
「除名」到底是什么
除名是把公司名称从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保管的公司注册册上行政移除。宪报一经刊登,公司即告解散:它不再是法人,申报义务终止,公司名称也重新开放。
这项权力属于注册官。依第 549(a) 段,注册官若有合理理由相信公司没有经营业务或没有营运,就可以将其除名。SSM 指南说明,注册官通过两种方式形成这个判断:一是根据他保管的记录(例如连续多年没有申报);二是董事或股东依第 550 条提出申请,请他行使这项权力。本文讲的是第二种,也就是你自己可以掌控的那一种。
对外资集团来说,除名是结束一家不再需要的马来西亚主体的标准做法。让休眠公司一直挂在注册册上并非无关痛痒:它每年仍欠周年申报、财务报表和税表,董事也仍要为此负责。如果你还在犹豫要不要保留,可以先看我们对马来西亚休眠公司每年维持成本的分析。

SSM 2026 年指南里的十一项条件
修订后指南第 6 段列出注册官受理第 550 条申请前必须确认的事项。每一项都要满足,缺一项申请就不会往下走。
| # | 条件 | 实务上的意思 |
|---|---|---|
| (a) | 已通过股东决议 | 依第 290 条通过、反映多数股东同意的决议,随申请附上。股东失联的,须证明曾以挂号信寄往其记录地址 |
| (b) | 无资产、无负债 | 管理账目须显示为零。若最后一次提交的账目显示有资产或负债,须证明已处置、清偿或豁免 |
| (c) | 无未解除抵押 | 抵押登记册中没有未解除的抵押 |
| (d) | 无 SSM 罚款或复合罚金 | 申请前全部缴清 |
| (e) | 不欠任何政府机构税款或其他款项 | 已开始营运的公司,须在申请前缴清税款并取得税务清关 |
| (f) | SSM 资料最新 | 董事资料须与 SSM 记录一致,不一致的先更新 |
| (g) | 无法律诉讼 | 境内外皆然;明知有人即将起诉,就不要申请 |
| (h) | 没有退还股本 | 不得为了符合资格而向股东退还股本;仍有股本的公司应走自愿清盘 |
| (i) | 不是控股公司 | 控股公司应走自愿清盘 |
| (j) | 不是担保公司 | 未曾为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提供还款担保 |
| (k) | 未宣派或支付股息 | 最后一次提交的已审计账目显示曾派息的,不能走第 550 条 |
大部分工作量来自 (b) 和 (e)。(h) 和 (k) 则会卡住曾经赚过钱的公司:派过股息、或必须退还股本才能归零的公司,应改走股东自愿清盘。休眠的子公司可以申请,但须附控股公司的同意书(非全资的须附全体股东同意书),并声明两家公司都没有受到任何机构调查或起诉。
从没营业过?路径更简单
指南对从未开始营运的公司要求较轻。它不需要历史账目和税务清关,但申请人必须声明两件事:
- 公司自注册以来没有任何交易;以及
- 公司从未开设银行户口,或已开设的户口已关闭,并附上最后一份银行月结单。
第 6(e) 段的税务清关要求,针对的是「已开始营运」的公司。所以从没营业过的空壳公司,可以避开最常让申请卡住的那一步。但其他条件照样要满足:周年申报要齐全、没有未缴的复合罚金,董事资料也要与 SSM 记录一致。
除名还是清盘?
除名不是关闭公司的唯一方式,也不是每家公司都能用。另一条路是正式清盘:有偿付能力的公司走股东自愿清盘,资不抵债的公司走债权人清盘或法庭清盘。
| 除名(第 550 条) | 股东自愿清盘 | |
|---|---|---|
| 适合 | 资产与负债均为零的休眠公司 | 仍有资产或股本要分配、有偿付能力的公司 |
| 控股公司/曾派息 | 不可用 | 可用 |
| SSM 官费 | RM100 | 多项提交费,另加清盘师与律师费,常达五位数 |
| 清盘师 | 不需要 | 须委任持牌清盘师 |
| 一般时间 | 6–12 个月 | 常超过 12 个月 |
| 终局性 | 7 年内法庭可恢复 | 正式分配并召开最终会议 |
对大多数只需要关掉休眠公司或已结束项目公司的外资企业来说,除名是正确、也便宜得多的选择。公司仍持有须变现分配的资产、是控股公司、曾派息或资不抵债时,就必须清盘。我们的清盘指南有详细比较。

在 CRS 上的分步流程
自 2026 年 7 月起,申请经 SSM 公司注册系统(CRS)提交,不再经 MyCoID。指南第 9 段要求在 CRS 上填妥指定的声明与申请,并在申请时上传全部证明文件。现在缺一份文件,换来的是查询或驳回,而不是事后补交。
- 核对资格:对照十一项条件,特别是控股公司身份、股息和抵押。
- 补齐申报:补交逾期的周年申报与财务报表,缴清所有复合罚金(条件 (d))。
- 更新 SSM 资料,让董事资料一致(条件 (f))。可从 SSM 企业资料供应门户购买公司资料核对。
- 清空资产负债表:关闭银行户口、处置资产、清偿或豁免负债,包括董事与母公司垫款。
- 税务清关(曾营运的公司):把税务档案补齐,向 LHDN 取得清关;如曾登记 SST,向关税局注销。
- 通过股东决议(第 290 条)。
- 在 CRS 递交:声明、管理账目、决议、豁免信、关户证明,并缴付 RM100。
- 通知与异议期:SSM 发出第 551(1) 条通知,任何人可在通知所定日期起 60 天内提出异议,申请人也可在同一期间内撤回。
- 宪报与解散:无有效异议的,依第 551(3) 条刊登宪报,公司即解散。
异议、撤回与暂停
2026 年指南对异议程序的规定比以前详细得多。依第 552(1) 条,任何人可基于以下理由提出异议:公司仍在营业或有正当理由继续存在、公司是诉讼一方、公司处于接管或清盘中、公司欠异议人未了结的债权、可能对公司提出衍生诉讼,或除名不公平合理。
| 环节 | 规定 |
|---|---|
| 异议 | 在第 551(1) 条通知所定日期起 60 天内经 CRS 提出,费用 RM300,附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的,可以法定声明书代替) |
| 注册官的选择 | 暂停、继续或终止除名程序 |
| 暂停 | 自暂停通知起最长一年;异议解决或期满后可恢复程序 |
| 终止 | 暂停期满异议仍未解决的,状态由「Existing – Striking Off in Process」改回「Existing」 |
| 申请人撤回 | 第 551(1) 条通知所定日期起 60 天内,费用 RM500 |
费用与时间
政府官费不多,真正的成本在准备工作和等待时间。
| 项目 | 内容 |
|---|---|
| SSM 申请官费 | RM100 |
| 补交申报与复合罚金 | 只在漏报周年申报或账目时才有,须先清理 |
| 专业服务费 | 决议、零账目、豁免信、税务清关与 CRS 递交。ONEKEY BIZ 的马来西亚公司注销除名服务收费 RM3,500,政府官费凭收据实报实销 |
| 异议期 | 第 551(1) 条通知所定日期起 60 天 |
| 整体时间 | 从递交到宪报一般 6–12 个月;税务清关慢或有人异议会更久 |
法定通知期任何服务都缩短不了。所谓「快速除名」,其实是一份完整、不被查询的申请,所以准备工作比什么都重要。
税务清关这个瓶颈
对营业过的公司来说,税务是申请卡住最常见的原因。条件 (e) 规定,已开始营运的公司必须在申请之前缴清所有税款并取得税务清关。LHDN 通常会要求把所有未交的 Form C 与 Form E 补齐,往往还要最终账目和税务计算,才会确认清关。公司如曾登记 SST,也须向皇家关税局注销并结清余额。税务这一步几乎总是整个流程中最长的,所以要最先开始。
如何查询除名状态
在 SSM 网站上,同一程序显示为「Status 308/550」。SSM 状态 308/550 是什么意思一文说明这个标签,以及它出现在自家公司或合作方身上时该怎么做。
SSM 受理申请后,公司在 SSM 记录中的状态会改变。你可以从 SSM 企业资料供应门户购买公司资料来查询:
- Existing:仍在注册册上,没有进行中的除名。
- Existing – Striking Off in Process:除名程序已开始,正处于通知与异议期,或已被暂停。
- Dissolved:第 551(3) 条宪报已刊登,公司已解散。
如果因异议而终止程序,状态会改回「Existing」,公司的各项义务照常继续。

除名之后:记录与恢复
宪报刊登后公司即解散,但有两件事会延续下去:
- 记录。指南第 23 段要求董事在除名后七年内保存全部登记册、账簿、法定记录、会计记录与文件,并在注册官要求时提供查阅。解散前就要决定由谁保管,董事在海外的尤其要安排好。
- 恢复。任何因除名而受损害的人,可在解散后七年内依第 555(1) 条向法庭申请恢复公司。通常发生在有债权人出现、或发现被遗漏的资产时。这正是「无资产、无负债、无诉讼」条件重要的原因:不给任何人留下把公司救回来的理由。
外资公司常犯的错
- 以为休眠就什么都不用做。休眠公司每年仍欠周年申报与账目,每一份漏报的都要在申请前补齐。
- 忘了董事或母公司垫款。最常见的拦路石,申请前要书面豁免。
- 留着一点银行余额。任何资产都违反条件 (b)。关户并保留最后一份月结单。
- 控股公司或派过息的公司也去申请。两者都被排除,应走自愿清盘。
- 董事资料过时。董事换了护照或地址,要先在 SSM 更新。
- 递交后就停止申报。宪报刊登前公司并没有关闭。
- 干脆让 SSM 自己来。多年违规后由注册官主动除名,并不会抹掉董事的记录,剩下的资产也会被搁置。
正确关闭你的马来西亚公司
最便宜的除名,属于一直保持合规的公司:申报按时、税务档案最新、没有零星资产。如果公司曾经放任不管,申请前的清理才是真正的工作量和成本所在。ONEKEY BIZ 处理全流程:对照十一项条件核对资格、补齐漏报、编制零账目与豁免信、取得 LHDN 税务清关并注销 SST、起草第 290 条决议并在 CRS 递交,一路跟到宪报刊登。公司不符合除名条件的,我们会建议改走清盘。相关指南:第 68 条周年申报、公司秘书的角色,以及公司税与 SST 合规清单。想开始的话,联系 ONEKEY,或查看我们的 SSM 除名服务(第 550 条)。WhatsApp +60 12-321 1349。
常见问题
在马来西亚依第 550 条除名,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依 SSM 2026 年 7 月 14 日修订的指南共十一项:依第 290 条通过股东决议;无资产、无负债;无未解除抵押;无 SSM 罚款或复合罚金;不欠任何政府机构税款(曾营运的须税务清关);董事资料最新;无诉讼;未退还股本;不是控股公司;不是担保公司;未宣派或支付股息。
SSM 除名要多少钱、多久?
SSM 官费 RM100(2017 年公司条例第 27 项),另加决议、零账目、税务清关与 CRS 递交的专业服务费。异议期为第 551(1) 条通知所定日期起 60 天,从递交到宪报一般 6–12 个月。
怎样查询 SSM 除名状态?
从 SSM 企业资料供应门户购买公司资料。显示「Existing – Striking Off in Process」表示程序已开始或被暂停;「Dissolved」表示第 551(3) 条宪报已刊登;因异议而终止的,状态会改回「Existing」。
从没营业过的公司除名也要税务清关吗?
指南要求已开始营运的公司取得税务清关。从未营运的公司改为声明自注册以来没有任何交易,且从未开设银行户口或户口已关闭,并附最后一份月结单。
被除名的公司还能恢复吗?
可以。任何受损害的人可在解散后七年内依第 555(1) 条向法庭申请恢复。董事也须在除名后七年内保存公司的登记册与会计记录。
相关代办服务
这篇文章讲的流程,以下服务我们可以直接替您办完。
- 公司注销除名(第 550 条)通过 SSM 注销(Section 550)关闭休眠公司。
- 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注册全流程在 SSM 注册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
- 公司周年申报(Annual Return,第 68 条)按时向 SSM 提交公司年度周年申报。
资料来源与参考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移民建议。相关政策、门槛与官方费用由马来西亚主管机构制定,并可能随时调整。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我们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