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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预扣税完整指南(2026):非居民付款税率、CP37 期限与税收协定减免

·10 分钟阅读

如果你的境外母公司向马来西亚子公司收取管理费、特许权使用费、股东贷款利息或技术服务费,那么马来西亚的预扣税(Withholding Tax)几乎必然适用——而且在法律上负责扣缴的是马来西亚公司,不是海外收款方。一旦搞错,你付出的远不止 10% 的罚款:整笔费用可能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本文为外资企业逐项梳理 2026 年的税率、表格、期限与减免。

什么是预扣税,它会打到谁身上

预扣税(WHT)是马来西亚就非居民取得的马来西亚来源所得征税的一种机制。当马来西亚公司("付款方")向非居民支付某些跨境款项时,必须从付款总额中按固定比例扣下一部分,直接缴给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LHDN)。付款方相当于替政府充当扣缴义务人

对外资集团来说,这是每天都要面对的现实。最典型的陷阱是集团内部收费:中国或新加坡母公司向马来西亚子公司收取总部管理支持费、品牌或软件授权费、公司间贷款利息,或派工程师来安装设备。这些款项每一笔都可能触发预扣税——而马来西亚子公司就是那个必须扣、必须缴的义务人,一旦漏扣,要自己对 LHDN 负责。

桌面上的计算器与马来西亚税务文件,代表预扣税的计算
预扣税在款项汇出马来西亚之前,就要从付款总额中扣除——由付款方负责计算与缴纳。

法律依据:1967 年所得税法(ITA)

预扣税规定在《1967 年所得税法》(ITA)之中。适用的税率取决于付款的性质,而每一种性质对应一个具体条款:

把付款性质分类正确,是整件事的关键。名为"管理费"、实为技术服务的,归入第 4A 条;对第三方成本的真实报销,则可能完全不在预扣税范围内。拿不准时,务必把你到底在为什么付款这件事的实质记录清楚。

2026 年税率表

以下是国内(法定)税率。双重征税协定可能下调其中某些税率——详见下文。

付款类型ITA 条款税率说明
支付给非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第 109 条10%按总额,属最终税。含品牌/软件授权。
支付给非居民的利息第 109 条15%按总额。涵盖股东贷款利息。
特殊类别所得(第 4A 条):技术与服务费、动产租赁、在马境内的安装/技术指导第 109B 条10%仅限在马来西亚境内进行的服务(2017 年后规则)。
非居民承包商——合同中的服务部分第 107A 条10% + 3% = 13%10% 计入承包商账户 + 3% 计入其雇员账户。
公众表演者第 109A 条15%按报酬总额。
第 4(f) 条其他所得(如佣金、担保费)第 109F 条10%非居民"其他收益/所得"的兜底条款。
扣除风险警告:最昂贵的一个错误,就是把预扣税当成可选项。如果你漏扣,你所支付的那笔费用在你补缴税款加罚款之前,都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一笔你忘了扣缴的 RM100,000 技术费,可能让你同时损失 10% 的税、10% 的加征,外加 RM100,000 的可扣除额。

实操案例

案例一——特许权使用费。你的马来西亚公司每年向中国母公司支付 RM200,000 品牌授权费。按第 109 条 10% 预扣 = RM20,000。你向母公司支付 RM180,000,将 RM20,000 缴给 LHDN。

案例二——股东贷款利息。母公司借款给子公司,全年收取 RM50,000 利息。按第 109 条 15% 预扣 = RM7,500,母公司实收 RM42,500。

案例三——马境内技术服务。母公司派两名工程师来调试生产线,开票 RM120,000。作为第 4A 条特殊类别所得,按第 109B 条 10% 预扣 = RM12,000。

案例四——非居民承包商。外国承包商在合同下完成 RM500,000 安装工程。第 107A 条预扣 = 10% + 3% = RM65,000(其中 RM50,000 计入承包商账户,RM15,000 计入其雇员账户)。

签署将触发马来西亚预扣税的跨境服务合同
合同的性质——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还是技术服务——决定适用哪一条款与税率。

如何缴纳:CP37 系列表格与一个月期限

规则简短却毫不留情:你必须在向非居民付款或入账(以较早者为准——"入账"可指在账上确认应付金额,即使现金尚未支付)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扣下的税款缴给 LHDN。缴款时须一并提交对应的 CP37 系列表格。

付款类型应提交表格期限
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第 109 条)CP37付款或入账起 1 个月
特殊类别所得——第 4A 条(第 109B 条)CP37A付款或入账起 1 个月
非居民承包商合同款(第 107A 条)CP37D付款或入账起 1 个月
第 4(f) 条其他所得(第 109F 条)CP37F付款或入账起 1 个月
小额递延:当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或第 4A 条所得的预扣税每笔交易在 RM500 或以下时,可递延至规定的半年度窗口内缴纳,而非在一个月内逐笔缴纳。这减轻了频繁小额付款的行政负担——但这是递延,不是豁免。

做错的代价:罚则

错过一个月期限,会同时发生两件事。第一,LHDN 会对未缴的预扣税加征 10%。第二——也远更伤——在税款与加征款全部结清之前,相关费用在企业所得税上一直被剔除、不得扣除

情形(RM100,000 技术费)按时扣缴漏扣
应缴预扣税RM10,000RM10,000
10% 加征/罚款RM0RM1,000
该费用可否税前扣除?可以——全额 RM100,000不可——直至补缴税款+加征
若被剔除,多缴企业所得税(约 24%)RM0约 RM24,000 敞口

双重征税协定:减免与如何申请

马来西亚签有超过 70 份双重征税协定(DTA)。协定可下调国内预扣税率——在与你所在国的协定下,特许权使用费和利息常被封顶在法定 10%/15% 以下。若无 DTA,则适用完整的国内税率。

要享受协定优惠税率,非居民收款方必须提供由其本国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税务居民证明(Certificate of Tax Residence,COR),证明其为协定意义上的当地居民。请将 COR 存档:LHDN 有权要求你解释为何适用了低于国内税率的税率。

协定减免提示:优惠税率绝非自动适用。只有在你已持有 COR 时,才按协定税率扣缴;若付款时尚无 COR,稳妥做法是先按国内税率扣缴,再由收款方申请退还差额。请查阅相关协定中的具体条款与封顶税率——各国税率不同。
吉隆坡天际线与双子塔,代表马来西亚税务机关所在地
马来西亚 70 多份税收协定可以降低你的预扣税率——但前提是持有有效的税务居民证明。

2026 年与自开票电子发票的联动

在 LHDN 的 MyInvois 电子发票制度下,向境外或非居民供应商付款时,须由马来西亚付款方自行开具"自开票"电子发票(self-billed e-invoice)——因为境外供应商不在马来西亚系统内、无法开票。关键在于:这些正是触发预扣税的同一批交易——特许权使用费、技术费、利息与合同款。

这种重叠意味着预扣税和电子发票再也不能各管各的。当你为境外供应商自开票时,应同时自问:这笔款项是否涉及预扣税?税率多少?用哪张 CP37 表格?截止到哪天?把两者一并核对清楚,才能堵住 LHDN 如今正重点稽查的那道口子。

外资企业应如何应对

给外资背景马来西亚公司的实操清单:

顾问与外资企业主就合规方案握手
从第一天就把预扣税分类做对,远比日后补救被剔除的扣除额便宜得多。

预扣税是外资企业在马来西亚最不起眼、却也最烧钱的合规领域之一——恰恰因为责任落在本地子公司、而非海外收款方身上。建议与我们的其他指南对照阅读:2026 年企业所得税与 SST 合规、面向外资企业的电子发票新规,以及开设公司银行账户。ONEKEY BIZ 为落地马来西亚的外资集团提供全流程服务——付款分类、CP37 缴款、协定减免与自开票电子发票。欢迎了解我们的会计与税务服务,或在下一笔缴款到期前联系我们(WhatsApp +60 12-321 1349),为你的跨境付款做一次体检。

常见问题

什么是马来西亚预扣税?

预扣税是指马来西亚付款方向非居民支付特定款项(如特许权使用费、利息、技术费与服务费)时,须先行扣下的税款,并在支付或入账后一个月内缴交给内陆税收局(LHDN)。法律责任在付款方,而非非居民。

2026 年非居民预扣税税率是多少?

特许权使用费 10%、利息 15%、特定类别所得(技术费/服务费、动产租赁)10%、非居民承包商服务款 10%+3%(共 13%)、公众艺人 15%、其他第 4(f) 条所得 10%。若适用税收协定,税率可能更低。

忘记预扣会怎样?

未缴税款会被加征 10%;更严重的是,在补缴预扣税及加征额之前,整笔相关费用都不得作税务扣除——对大额技术费而言,代价可能是税款本身的数倍。

税收协定如何降低税率?

马来西亚已签署 70 多份税收协定。协定可将特许权使用费或利息税率压到低于国内税率。要享受优惠,非居民收款方须提供其居住国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居民证明(COR);若无协定,则按国内税率征收。

电子发票会影响预扣税吗?

会。在 LHDN 的 MyInvois 电子发票制度下,向境外/非居民供应商付款须由马来西亚付款方开具自开票(self-billed e-invoice)——这正是触发预扣税的同一批交易——因此两者现在必须一并核对处理。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移民建议。相关政策、门槛与官方费用由马来西亚主管机构制定,并可能随时调整。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我们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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