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您的公司在马来西亚有销售,电子发票(e-Invoice)就不再是选择题。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LHDN)正分阶段强制推行电子发票,而 2026 年终于轮到大多数外资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所在的中小企业群体。本文帮您看清自己的位置,以及在截止日期前必须完成的准备。
LHDN 电子发票时间表一览
您的强制启用日期取决于年营业额。当前推行节奏如下:
| 阶段 | 年营业额 | 强制启用日 |
|---|---|---|
| 第一阶段 | 1 亿令吉以上 | 2024 年 8 月 1 日 |
| 第二至三阶段 | 500 万 – 1 亿令吉 | 2025 年 |
| 第四阶段 | 500 万令吉以下(100 万令吉以上) | 2026 年 1 月 1 日 |
| 第五阶段 | 其余所有较小企业 | 2026 年 7 月 1 日 |
六个月宽限期——要善用
LHDN 为每个阶段设有六个月宽限期,以缓和过渡。在此期间您可以:
- 对所有交易(包括 B2B)开具合并电子发票,而非每笔交易单独验证开票;
- 使用更宽松的商品与服务描述;
- 即便未完全合规,也不会依据 1967 年所得税法令第 120 条被处罚。
对第四阶段企业,宽限期已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但请把它当作把系统做对的缓冲期,而不是拖延的理由。
外资公司实际需要做什么
电子发票是一个系统工程,而不只是填一张税表。实务清单如下:
- 确认所属阶段:用年营业额对照上表。
- 注册 MyInvois(LHDN 门户),或通过获认可的中间件,把会计/POS 系统对接 MyInvois API。
- 整理主数据:税号(TIN)、销售税(SST)登记、客户税号、标准商品/服务分类都要齐备准确。
- 处理自开票电子发票(self-billed)——这是外资公司最常忽略的一点。当您向境外供应商付款(例如向母公司支付管理费或采购境外服务),可能需要自行开具自开票电子发票,以便在税务上佐证该笔支出。
- 培训财务人员:掌握 B2B 与 B2C 合并开票及验证流程。
它的意义不止于「合规」
一张通过验证的电子发票,是您税务扣除的凭据。数据出错,可能导致费用不获扣除、与需要有效发票的客户产生现金流摩擦,并在宽限期结束后面临罚则。做得好,电子发票还能为您带来更干净、实时的财务数据——在向境外总部汇报时尤其有用。
ONEKEY BIZ 协助外资公司判定阶段、设置 MyInvois、对接会计软件并跑通整套合规流程。请在截止日期之前——而非之后——联系我们的财务与合规团队。
常见问题
外资公司在马来西亚需要做电子发票吗?
需要。强制要求按年营业额划分,与股东国籍无关。一旦您的营业额达到所属阶段门槛(第四阶段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第五阶段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您的马来西亚公司就必须通过 MyInvois 开具通过验证的电子发票。
营业额低于 100 万令吉可以豁免吗?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豁免门槛由 50 万令吉上调至 100 万令吉,因此年销售额低于 100 万令吉的企业目前可获豁免。政策可能调整,营收增长时请重新评估。
什么是自开票电子发票?为何对外资公司重要?
当您向境外供应商付款(例如向母公司支付管理费或采购境外服务)时,可能需要自行开具「自开票」电子发票,以便在马来西亚税务上佐证该笔支出。外资公司常常忽略这一点。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移民建议。相关政策、门槛与官方费用由马来西亚主管机构制定,并可能随时调整。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我们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