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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马来西亚电子发票(e-Invoice):外资公司现在必须做哪些准备

·3 分钟阅读

只要您的公司在马来西亚有销售,电子发票(e-Invoice)就不再是选择题。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LHDN)正分阶段强制推行电子发票,而 2026 年终于轮到大多数外资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所在的中小企业群体。本文帮您看清自己的位置,以及在截止日期前必须完成的准备。

LHDN 电子发票时间表一览

您的强制启用日期取决于年营业额。当前推行节奏如下:

阶段年营业额强制启用日
第一阶段1 亿令吉以上2024 年 8 月 1 日
第二至三阶段500 万 – 1 亿令吉2025 年
第四阶段500 万令吉以下(100 万令吉以上)2026 年 1 月 1 日
第五阶段其余所有较小企业2026 年 7 月 1 日
2026 新变化:豁免门槛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由 50 万令吉上调至 100 万令吉。年销售额低于 100 万令吉的企业目前可获豁免——对仍在爬坡阶段的初创外资企业是实打实的纾缓。

六个月宽限期——要善用

LHDN 为每个阶段设有六个月宽限期,以缓和过渡。在此期间您可以:

对第四阶段企业,宽限期已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但请把它当作把系统做对的缓冲期,而不是拖延的理由。

外资公司实际需要做什么

电子发票是一个系统工程,而不只是填一张税表。实务清单如下:

它的意义不止于「合规」

一张通过验证的电子发票,是您税务扣除的凭据。数据出错,可能导致费用不获扣除、与需要有效发票的客户产生现金流摩擦,并在宽限期结束后面临罚则。做得好,电子发票还能为您带来更干净、实时的财务数据——在向境外总部汇报时尤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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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外资公司在马来西亚需要做电子发票吗?

需要。强制要求按年营业额划分,与股东国籍无关。一旦您的营业额达到所属阶段门槛(第四阶段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第五阶段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您的马来西亚公司就必须通过 MyInvois 开具通过验证的电子发票。

营业额低于 100 万令吉可以豁免吗?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豁免门槛由 50 万令吉上调至 100 万令吉,因此年销售额低于 100 万令吉的企业目前可获豁免。政策可能调整,营收增长时请重新评估。

什么是自开票电子发票?为何对外资公司重要?

当您向境外供应商付款(例如向母公司支付管理费或采购境外服务)时,可能需要自行开具「自开票」电子发票,以便在马来西亚税务上佐证该笔支出。外资公司常常忽略这一点。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移民建议。相关政策、门槛与官方费用由马来西亚主管机构制定,并可能随时调整。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我们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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