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办公室看起来是物业决定,但对马来西亚 Sdn Bhd 来说,它同时是一件合规事件,而且通常要在五六个互不相通的机构同时处理。SSM 要知道注册地址有没有变,LHDN 要你的新通讯地址。市政厅执照属于旧店屋,不会跟着你走。海关(SST)、CIDB、KPDN、ESD、公积金、社险和银行,各自都存着一份旧地址。本文讲清哪个地址是哪个,法律对每一个规定了什么期限和罚则,以及应该按什么顺序做,才不会因为一次搬迁让执照悄悄失效、或让税务通知寄丢。
快速答案(截至 2026 年 10 月):马来西亚公司有两个地址:注册地址(法定地址,通常设在公司秘书处)和营业地址(实际营运的地方)。只有注册地址变更,才触发《2016 年公司法》第 46(3) 条,须在变更后 14 天内通知 SSM;违反第 46 条最高罚款 RM50,000。法定记录存放地点若改变,第 47(3) 条同样要求 14 天内通知。另外,《1967 年所得税法》第 89 条规定地址变更须在 3 个月内书面通知 LHDN。市政厅营业执照绑定处所,搬迁通常意味着重新申请。

两个地址,两种法律功能
多数外国创办人第一次碰到这个区别,是公司秘书问「是注册地址要改,还是只改营业地址?」的时候。两者在法律上是分开的,实务上通常也不在同一个地方。
| 注册地址(Registered office) | 营业地址(Business address) | |
|---|---|---|
| 是什么 | 「所有通讯与通知可寄达」的地址(公司法第 46(1) 条) | 公司实际营业的地方:办公室、店面、仓库、工厂 |
| 通常在哪 | 多数外资公司设在公司秘书的办公室 | 你自己的处所 |
| 法定义务 | 须在马来西亚境内,并在一般营业时间内对公众开放(第 46(2) 条);法定记录存放于此,除非已通知 SSM 存放在别处(第 47 条) | 须展示公司注册名称与注册号码(第 30(1)(b) 条) |
| 向 SSM 申报 | 14 天(第 46(3) 条) | Sdn Bhd 没有单独的法定期限,但应同时更新 SSM 资料,保持公司资料一致 |
| 还有谁跟着它 | 法院、SSM、任何送达法律文件的人 | 市政厅执照、LHDN、海关 SST、CIDB、KPDN、ESD、公积金、社险、银行、客户 |
实务重点:你搬进新办公室时,注册地址通常不变,因为它在秘书那里;变的是营业地址,而执照与准证追踪的正是营业地址。反过来,如果你更换公司秘书,即使人没搬,注册地址也常常要变,因为旧秘书的地址会随他一起离开。这两种情况里,只有第二种需要做 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两个方向都搞错,是我们最常见的错误。
《2016 年公司法》到底怎么规定
以下条文直接取自 SSM 公布的 Act 777 合并本,主要是三条:
| 条文 | 义务 | 期限 | 罚则(公司及每名高管) |
|---|---|---|---|
| 第 46(1)–(2) 条 | 任何时候都须在马来西亚设有注册地址,并在一般营业时间内对公众开放 | 持续义务 | 最高罚款 RM50,000(第 46(4) 条) |
| 第 46(3) 条 | 注册地址变更须通知注册官 | 变更后 14 天内 | |
| 第 47(2)–(3) 条 | 法定记录(名册、会计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等)若不存放在注册地址,须通知 SSM 存放地点,且该地点变更也须通知 | 变更后 14 天内 | 最高罚款 RM10,000,持续违法另加每日最高 RM500(第 47(4) 条) |
| 第 30(1) 条 | 在注册地址、每一个营业地点、每一个存放账簿的地点展示注册名称与注册号码 | 进驻新处所第一天起 | 第 30(5) 条下构成罪行 |
注意第 47 条带来的额外义务。很多公司让财务团队带着会计记录一起搬到新办公室,或交给外包会计,却不知道「记录存放地点」本身也须申报。股东会议记录与股东决议(第 47(1)(e) 条)则根本不能移离注册地址。
申报本身很简单。SSM 为第 46(3) 条规定的通知表格只填新地址和变更生效日期,由公司秘书在董事决议批准后递交。所以单纯的 SSM 公司地址变更,一般在董事签字后几个工作天内就能完成。期限从变更当天起算,不是从有人想起来通知秘书那天起算。这一步和其他公司变更如何衔接,见我们的SSM 14 天与 30 天申报期限指南。

LHDN:3 个月期限,和最容易漏掉的表格
《1967 年所得税法》第 89 条规定,任何应课税人在马来西亚境内更改地址,须在 3 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税务局总监。LHDN 自己的报税表说明写明:无合理理由未通知者,可被罚款 RM200 至 RM20,000、监禁最长 6 个月,或两者兼施。
针对公司,LHDN「更新公司资料」页(2026 年 6 月 15 日更新)写了三点:
- 通讯地址或营业注册地址、联络电话、公司名称或税务代理变更时,应「立即」通知 LHDN;
- 更改通讯地址用 CP600B 表格(地址变更申请表),或以公司正式信函通知;
- 通知送交负责你税务档案的 LHDN 分局。
这件事比看起来重要。LHDN 的评税单、审计信和 CP204 提醒仍然寄往档案上的地址。寄到旧办公室的通知,在法律上依然算已送达,上诉与回复期限照样开始计算,不管有没有人看到。如果搬迁时同时更换税务代理,两件事一起更新。
市政厅执照不会跟着你搬
搬迁真正会出问题的就是这里。地方政府的营业/处所执照(DBKL、MBPJ、MBSA、MBSJ、MPKJ 等)发给的是特定处所的特定经营活动,不是让公司随便在哪都能营业的执照。搬迁时:
- 在同一个市政厅辖区内搬,一般仍要为新处所重新申请,附上新单位的租约、平面图、需要时的消防(Bomba)文件,以及新招牌照片;
- 搬到另一个市政厅辖区,等于向另一个机关全新申请,适用它自己的附例和收费;
- 招牌(广告)执照另外计算,同样绑定地点;在吉隆坡,招牌还须先通过语文审核,市政厅才会发牌;
- 记得注销或交还旧执照,免得继续被征费,或为已经搬离的处所承担责任。
各市政厅的要求详见我们的马来西亚营业处所执照指南;吉隆坡另见 DBKL 营业执照指南。

完整清单:还有谁存着你的旧地址
| 机构/对象 | 要改什么 | 怎么改 | 期限/备注 |
|---|---|---|---|
| SSM | 注册地址(如有变)、记录存放地点、公司资料上的营业地址 | 董事决议后由公司秘书递交 | 14 天(第 46(3)、47(3) 条) |
| LHDN | 通讯/营业地址 | CP600B 表格或正式信函交负责分局;MyTax 资料 | 3 个月(所得税法第 89 条) |
| 市政厅 | 营业/处所执照、招牌执照 | 为新处所重新申请,交还旧执照 | 在新处所营业之前 |
| 海关(SST) | 销售税/服务税登记上的营业地点地址 | 书面通知海关;在 MySST 修改资料 | 海关《服务税登记指南》把营业地址变更列为须通知的修改事项 |
| MyInvois/ERP | 电子发票上的供应商地址 | 更新电子发票系统主数据 | 搬迁后开出的第一张发票起 |
| CIDB(承包商) | CIMS 上的公司资料 | SSM 资料更新后再改 | 资料变更须在 30 天内通知 |
| KPDN(WRT、直销等) | 执照资料 | 经 BLESS 或执照部门申请修改 | 部分执照的变更须事先批准,逐一核对 |
| ESD/移民局 | EP 等外籍员工档案的公司资料 | ESD 门户公司资料 | 下一次 EP 申请或续签之前 |
| 公积金/社险/HRD Corp | 雇主地址 | 雇主门户(i-Akaun Majikan、ASSIST、eTRIS) | 尽快,确保缴款通知寄得到 |
| 银行 | 账户授权书上的公司地址 | 董事决议 + 银行变更表格 | KYC 更新需要;资料不一致会拖慢交易 |
| 客户/合约 | 合约通知条款、信笺、官网、发票 | 按各合约通知条款书面通知 | 第 30(2) 条适用于信函、网站与发票 |
清单里有两项特别容易被低估。合约:多数商业合约都约定了正式通知的送达地址。你搬了却没有发出地址变更通知,对方通常可以继续把通知送到旧地址,而且有效。租约本身:新租约须向 LHDN 盖印花,一般规则是签署后 30 天内。未盖印花的租约在补盖之前不能作为证据,逾期盖印也要罚款。
一次干净搬迁的操作顺序
- 签新租约之前:确认该处所的分区和市政厅允许的用途是否涵盖你的业务,以及是否需要营业执照或消防证书;
- 确定哪些地址要变:注册地址(变/不变)、记录存放地点(变/不变)、营业地址(变)。通知公司秘书;
- 董事决议定下生效日期。SSM 的 14 天和 LHDN 的 3 个月都从这一天起算;
- 14 天内向 SSM 申报,然后下载更新后的公司资料,多数机构都会要;
- 为新处所递交市政厅执照申请,新招牌须载明公司名称与注册号码;
- 以 SSM 资料为凭,更新 LHDN、海关、CIDB/KPDN、ESD、公积金/社险和银行;
- 按合约通知条款书面通知主要客户、供应商和房东,并更新信笺、官网和发票模板;
- 结束旧处所:交还旧执照,信件转寄至少保留几个月。

常见错误与代价
- 只是营业地址变了,却去改注册地址。SSM 上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变成了新单位,但那里没有人负责签收和登记;而且名册也不再存放在那个地址。
- 换了秘书却忘了地址。旧秘书的地址仍挂在注册地址上,文件继续寄过去。每一次更换秘书,都要同时检查是否构成第 46(3) 条事件。
- 以为执照会跟着搬。拿旧处所的执照在新地址营业,等于新地址无照营业。
- 漏掉 LHDN。3 个月看起来很长,但税务通知从第一天起就寄往旧地址。
- 各机构地址不一致。ESD、银行和 CIDB 都会拿你的 SSM 资料比对,地址对不上是申请被质询、被拖慢的常见原因。
ONEKEY BIZ 怎么处理搬迁
我们先确认三个地址里哪些真的要变,再起草生效日期正确的董事决议,在 14 天内向 SSM 申报并交给你更新后的公司资料。同时附上一份清单,列出所有仍存着旧地址的机构、执照和门户。如果需要新的市政厅执照,我们会同步为新处所准备申请,避免营业出现空档。WhatsApp +60 12-321 1349,或联系我们。
常见问题
马来西亚公司的注册地址和营业地址有什么区别?
注册地址是《2016 年公司法》第 46 条下的法定地址:法律文件可送达该处,须位于马来西亚并在一般营业时间内对公众开放,除非已通知 SSM,否则法定记录存放于此。多数外资公司把它设在公司秘书的办公室。营业地址则是公司实际营业的地方,市政厅执照、LHDN、SST、CIDB、ESD 和银行追踪的都是它。只有注册地址变更,才触发第 46(3) 条 14 天内向 SSM 申报的义务。
公司地址变更要在多少天内通知 SSM?
注册地址依《2016 年公司法》第 46(3) 条,须在变更后 14 天内通知;名册或会计记录的存放地点若改变,第 47(3) 条同样要求 14 天内通知。由公司秘书在董事决议后递交。违反第 46 条,公司及每名失责高管最高罚 RM50,000;违反第 47 条最高罚 RM10,000,持续违法另加每日 RM500。
公司地址变更怎么通知 LHDN?
填写 CP600B 表格(地址变更申请表),或以公司正式信函通知,送交负责你税务档案的 LHDN 分局。《1967 年所得税法》第 89 条要求在变更后 3 个月内书面通知;LHDN 报税表说明写明,无合理理由未通知者可罚 RM200 至 RM20,000、监禁最长 6 个月,或两者兼施。
公司搬迁后,营业执照会跟着转过去吗?
不会。地方市政厅的营业/处所执照针对特定处所的特定经营活动。即使在同一个市政厅辖区内搬迁,一般也要为新处所重新申请,招牌执照另计。如果你的经营活动没有执照就不能合法营业,在新申请获批、或至少已递交之前,不要先退旧处所。
马来西亚公司可以用虚拟办公室当注册地址吗?
可以,只要位于马来西亚、符合第 46(2) 条在一般营业时间内对公众开放的要求,且法定记录可以存放或调阅。但如果业务需要市政厅处所执照或机构实地检查,虚拟办公室通常不能当营业地址,因为这些制度发牌的对象是真实营运的处所。
相关代办服务
这篇文章讲的流程,以下服务我们可以直接替您办完。
-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向 SSM 申报新的注册办公地址(Section 46)。
- 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注册全流程在 SSM 注册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
- 公司周年申报(Annual Return,第 68 条)按时向 SSM 提交公司年度周年申报。
资料来源与参考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移民建议。相关政策、门槛与官方费用由马来西亚主管机构制定,并可能随时调整。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我们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