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家进口零部件、再出口成品的外资制造商,或一家做拼箱、重新包装、再转运的贸易商而言,马来西亚的一条法律事实能重塑整个成本模型:自由区在法律上被视为位于本国主要海关区之外。把原材料、机器或贸易货物运入自由工业区(FIZ)或自由商业区(FCZ),只要货物留在区内,进口税、销售税与 SST 一般无需缴纳——税务时钟只有在货物越境进入国内市场时才开始走。对围绕出口与再出口而建的中资工厂和贸易枢纽来说,这种递延就是"营运资金被压在关税里"与"营运资金投入业务"之间的差别。本文讲清什么是《1990 年自由区法令》下的自由区、FIZ 与 FCZ 之间的清晰界线、关税豁免究竟从哪里开始、到哪里结束、自由区与持牌制造仓(LMW)有何不同、主要区在哪里,以及分步设立路径。
自由区究竟是什么
马来西亚的自由区源自《1990 年自由区法令(Act 438)》,并由《1991 年自由区条例》支撑。依该法令,财政部长可将任何划定区域宣布为自由区,并指定一个管理机构(Authority)——法定机构、公司或政府部门——来管理与运营每个区(例如巴生港务局之于巴生港自由区)。货物进出自由区的日常管控由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RMCD / Kastam)负责。
最重要的概念是主要海关区(PCA)。马来西亚海关法把 PCA 定义为马来西亚不含自由区(也不含纳闽、浮罗交怡与刁曼)的部分。换言之,自由区在法律上被当作仿佛在马来西亚海关领土之外。货物可运入、在自由区内生产或制造而无需缴纳海关税或消费税——关税与税务事件被递延,直到货物真正从区内进入 PCA。自由区如何运作的其余一切,都由这条"视同"规则衍生而来。

FIZ vs FCZ:两种区、两种用途
自由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类型,选错是常见的早期错误:
| 自由工业区(FIZ) | 自由商业区(FCZ) | |
|---|---|---|
| 用途 | 面向出口的制造 | 商业 / 贸易活动 |
| 核心活动 | 将原材料/零部件转化为成品,主要供出口 | 贸易(不含零售)、拆装(bulk-breaking)、分级、重新包装、重新贴标、过境、转运、仓储、分销、再出口 |
| 典型入驻者 | 电子、半导体、精密工程与组装制造商 | 区域分销中心、拼箱/物流运营商、再出口贸易商 |
| 产出流向 | 直接出口,或转入 FCZ/其他区;国内销售需海关清关 | 再出口;进入 PCA 的货物按进口清关 |
一句话:FIZ 是你为出口而制造东西的地方;FCZ 是你处理、储存并再转运东西的地方。想免税进口零部件、组装、再把成品运往国外的制造商要的是 FIZ。运营区域枢纽——接收大宗货物、拆装、重新包装、再向东盟各地再出口——的公司要的是 FCZ。零售销售不是 FCZ 允许的活动。
核心利益——以及它究竟到哪里为止
自由区的价值在于货物留在区内期间的关税与税款递延与豁免:
| 货物留在区内时 | 货物进入 PCA(国内市场)时 |
|---|---|
| 原材料、零部件、机器、设备无进口税 | 视同进口——须缴进口税 |
| 区内持有的货物无销售税 / SST | 须缴销售税 / SST |
| 入区时海关手续极简 | 须办理适用的进口执照 / 批准准证(AP) |
| 货物可加工、储存、免税再出口 | 完整海关申报与清关 |
关键界线是区的边界。把货物运出去出口,不产生马来西亚关税。把同样的货物运入 PCA——即卖入马来西亚国内市场——法律就把这次越境当作一次进口:进口税、销售税/SST 及任何 AP 要求都在此刻附着。这正是为什么自由区本质上是一个出口与再出口工具。如果你的大部分产出面向马来西亚国内客户,自由区的招牌利益就基本蒸发了,因为货物出区时你反正要缴关税。
国内销售问题:旧的 80/20 规则
由于自由区是出口载体,销入马来西亚市场一直受控。MIDA 设定的历史基线是,FIZ(以及等同的 LMW)制造商应出口其大部分产出——众所周知的指引是至少 80% 供出口、国内销售上限约 20%,经批准有时可放宽至 60/40。
这一固定百分比制度多年来已逐步自由化。今天的实务立场,重点不再是一个刚性法定百分比,而是审批与关税:FIZ 公司可在取得相关批准的前提下销入国内市场,而这些国内销售按进口清关、缴纳适用的关税与税款。由于当前的确切政策因产品和审批而异,任何计划占有可观国内市场份额的公司,都应就其具体货物向 MIDA 确认现行立场,而不要假定要么是 80% 的硬上限、要么是无限制的国内自由。

自由区 vs 持牌制造仓(LMW) vs 保税仓
自由区并非获得税款暂缓的唯一途径。两种相邻设施以不同的法律入口做着类似的工作:
| 设施 | 法律依据 | 是什么 | 最适合 |
|---|---|---|---|
| FIZ | 1990 年自由区法令 | 一个宪报公告的地理区域,视同在 PCA 之外;你入驻其中 | 能设址于区内的出口制造商 |
| LMW(持牌制造仓) | 1967 年海关法令 | PCA 之内但处于海关保税下的一处持牌单独厂房,享有类 FIZ 的税款暂缓 | 须设址于自由区之外的出口制造商 |
| 保税仓 | 1967 年海关法令 | 储存期间税款暂缓的持牌储存厂房——不含制造 | 储存/分销应税货物而不生产 |
心智模型是:FIZ 是一个地方(你搬进去的宪报公告区);LMW 是一张牌照(附着于你自己任意地点的厂房,用于自由区用地不可得或地理上不适宜时);保税仓用于储存,而非制造。FIZ 与 LMW 的关税利益大体等同——选择通常取决于你能把厂房实际设在哪里。仓库路径的深入内容见我们的 LMW 与 AEO 海关牌照指南。
区都在哪里
马来西亚运营着一个庞大的网络——二十多个自由工业区、约二十四个自由商业区——集中在港口与工业走廊周边。外资投资者最常遇到的有:
| 区 | 位置 | 以何著称 |
|---|---|---|
| 巴生港自由区(PKFZ) | 雪兰莪 Pulau Indah | 全国物流、分销与贸易枢纽(FIZ + FCZ),约 1,000 英亩 |
| 丹戎柏勒巴斯港(PTP) | 柔佛 | 集装箱转运与物流自由区 |
| 巴西古当(Pasir Gudang) | 柔佛 | 重工业、石化、汽车、电子 |
| 峇六拜 FIZ(Bayan Lepas) | 槟城 | 马来西亚第一个 FIZ——电子电气与半导体 |
| 大山脚/威省 FIZ(Prai) | 槟城(大陆区) | 电子电气与一般制造 |
| Sama Jaya FIZ | 砂拉越 | 东马的电子与电子电气 |
其他宪报公告的区包括马六甲的 Batu Berendam 与 Tanjung Kling、巴生谷周边若干区,以及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Bukit Kayu Hitam 等边境/港口口岸的 FCZ 点。正确的区取决于你的物流:靠近正确的海港或机场、合适用地的可得性,以及你的活动是制造(FIZ)还是贸易/分销(FCZ)。

如何在自由区内设立
设立一个 FIZ 运营通常沿四条轨道推进,且在时间上相互重叠:
- MIDA 的制造牌照。 当项目的股东资金达到 250 万令吉、或雇用 75 名及以上员工时,须依《1975 年工业协调法令》申请制造牌照——与一般制造商相同的门槛。ICA 触发点见我们的 外资股权与资本指南。
- 区内用地分配与运营批准。 通过相关自由区管理机构/运营方(如 PKFZ、巴生港务局、槟城港)租赁空间并取得区内运营批准。
- RMCD 海关登记。 登记厂房并与海关设立货物移动管控。
- ZB 移动表单。 每一次货物越过区边界的移动都以 ZB 表单申报——大体上 ZB1 用于货物入区、ZB2 用于货物出区、ZB3 用于转运/区间移动、ZB4 用于放行供国内消费的货物——通过海关系统电子提交。
外资持股与谁该用自由区
对外资投资者而言资格条件是有利的。马来西亚允许面向出口的制造 100% 外资持股,因此 FIZ 工厂可以完全外资拥有,以 MIDA 的制造牌照批准为前提;FCZ 贸易实体是依标准注册规则设立的普通 Sdn Bhd 公司。少数战略性或受规管的行业仍带有股权条件,因此请就你的具体活动确认——但对典型的出口制造商或再出口贸易商,完全外资持股是常态。
自由区模型特别适合三类画像:
- 出口制造商——进口零部件、把成品运往国外,这是经典的 FIZ 情形,免税投入品与免税出口把利益最大化。
- 区域分销 / 再出口枢纽——在东盟范围拼箱、重新包装、再转运的公司,FCZ 为仅仅过境的货物免除关税。
- 供应链迁移者——出于关税、成本或"中国 +1"原因把产能转移到马来西亚的中资制造商,想要一个不把资金压在进口税里的出口基地。
2025–2026:SST 扩围与数字维度
2026 年对区内用户有两点重要动向。第一,2025 年 7 月 1 日生效的 SST 扩围拓宽了销售税税基,并把服务税扩及更多行业(附带一个延续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罚则宽限期)。自由区原则本身未变——区内货物仍在 PCA 之外——但更宽的税基意味着货物确实进入国内市场时的成本更高,且扩围后的服务税可触及与区内运营相关而提供的服务。细节我们在 SST 扩围指南 中持续追踪。
第二,数字自由贸易区(DFTZ)——一项把 MDEC 与海关及物流运营方结对的国家级倡议——把自由区逻辑延伸到跨境电商,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航空城(KLIA Aeropolis)设有为快速清关小包出口货物而建的电子履约枢纽。对线上卖家或电商履约运营方,DFTZ 就是实体 FIZ/FCZ 网络在数字贸易上的对应物。
结语
马来西亚的自由区为以出口为重的外资企业提供了一件强大、成熟的工具:依《1990 年自由区法令》,FIZ(制造)或 FCZ(贸易/分销)被视同位于主要海关区之外,因此只要货物留在区内,进口税、销售税与 SST 就被递延并豁免——税务事件仅在货物作为进口进入国内市场时才产生。这一模型奖励真实的出口与再出口活动,对多数出口制造允许100% 外资持股,并与 LMW 和保税仓路径并列,供无法设址于区内的公司选择。把选择做对——FIZ vs FCZ vs LMW、正确的区、以及滴水不漏的 ZB/海关合规——正是利益成败所在。ONEKEY BIZ 端到端为自由区与持牌仓设立提供架构服务,从 MIDA 制造牌照到区内批准与海关登记——联系我们的团队,或了解我们的 MIDA 制造牌照支持。
常见问题
在马来西亚自由区设立还需要缴进口税吗?
只要货物留在区内就不需要。自由区在法律上被视同位于主要海关区之外,因此区内持有的原材料、零部件、机器与贸易货物的进口税、销售税与 SST 均被递延并豁免。关税与税款只在货物离开区、进入马来西亚国内市场(PCA)时才须缴纳——这被视同一次进口;或者对机动车、石油产品等例外货物,它们即便在区内也仍应课税。如果你出口或再出口,则不产生马来西亚关税。
自由工业区(FIZ)与自由商业区(FCZ)有什么区别?
FIZ 用于面向出口的制造——把原材料与零部件转化为成品,主要供运往国外。FCZ 用于商业与贸易活动:贸易(不含零售)、拆装、分级、重新包装、重新贴标、过境、转运、仓储、分销与再出口。简单说,FIZ 是你为出口而制造东西的地方;FCZ 是你处理、储存并再转运东西的地方。制造商要 FIZ;区域分销或再出口枢纽要 FCZ。
自由区与持牌制造仓(LMW)有何不同?
FIZ 是《1990 年自由区法令》下宪报公告的地理区域,被视同在主要海关区之外,你把运营设在其中。LMW 是《1967 年海关法令》下的持牌单独厂房,位于 PCA 之内但处于海关保税下,为须设址于自由区之外的出口制造商提供大体相同的关税与税款暂缓。关税利益大体等同;选择通常取决于你能把工厂实际设在哪里。相比之下,保税仓仅用于储存、不含制造。
外国公司可以 100% 拥有自由区内的运营吗?
多数情况下可以。马来西亚允许面向出口的制造 100% 外资持股,因此 FIZ 工厂可完全外资拥有,以 MIDA 的制造牌照批准为前提(当股东资金达 250 万令吉或项目雇用 75 名及以上员工时须申请)。FCZ 贸易实体是依标准注册规则设立的普通 Sdn Bhd 公司。少数战略性或受规管行业仍带股权条件,故请就你的具体活动确认——但对典型的出口制造商或再出口贸易商,完全外资持股是常态。
如何在马来西亚自由区内设立?
FIZ 路径沿四条相互重叠的轨道推进:(1)在适用《1975 年 ICA》门槛(股东资金 250 万令吉或 75 名及以上员工)时向 MIDA 取得制造牌照;(2)向相关自由区管理机构或运营方(如 PKFZ、巴生港务局、槟城港)租赁空间并取得运营批准;(3)向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登记厂房;(4)对所有越过区边界的货物以 ZB 移动表单申报(ZB1 入、ZB2 出、ZB3 转运、ZB4 供国内放行)。滴水不漏的海关合规正是税款暂缓所依赖的前提条件。
资料来源与参考
- Free Zones Act 1990 (Act 438)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LOM)
- Royal Malaysian Customs Department (RMCD) — Free Zone (Zon Bebas) FAQ
- MITI — ZB Form process flow
- MIDA — Approvals & Licensing (Manufacturing Licence, ICA 1975)
- Port Klang Authority — Free Zone
- Ministry of Finance — Sales tax revision & service tax expansion (1 July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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