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8 月,问一位在马来西亚设厂的老板「碳税要交多少」,你通常会听到两种答案,而两种都不对。一种是「今年已经开征了,我们在交」;另一种是「已经取消了,不用管」。事实是:碳税在 2025 年财政预算案中被宣布,针对钢铁与能源行业,2026 年财政预算案再次确认,2026 年 4 月因地缘局势被宣布「暂缓、先检讨」,2026 年 6 月 24 日国会下议院被告知《碳税法案》仍在草拟的最后阶段——税率、征收机制与预计收入,至今一个都没有敲定。与此同时,另一个布城管不了的碳价,已经在 2026 年 1 月 1 日从「只报告」进入「要付钱」: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进入正式期。如果你向欧洲出口钢铁、铝、水泥、化肥、氢或电力,今年真正约束你的截止日期在布鲁塞尔,不在吉隆坡——而且「马来西亚还没有碳价」这件事,只会让你的欧洲账单更贵,不会更便宜。
被宣布的是什么,成为法律的又是什么
这个区分很重要,因为市面上已经有人在卖「碳税合规准备包」,而那部税法根本还没有宪报颁布。时间线如下:
| 时间 | 发生了什么 | 目前状态 |
|---|---|---|
| 2025 年财政预算案演词(2024 年 10 月) | 首相宣布将于 2026 年之前 对钢铁与能源行业开征碳税,税收用于资助绿色研究与技术 | 政策宣示,不是法律 |
| 国家碳市场政策 | 为自愿性与履约性碳市场定方向;碳税须与之及即将出台的《气候变化法案》对齐 | 政策框架 |
| 2026 年财政预算案演词(2025 年 10 月) | 再次确认碳税将于 2026 年落地 | 重申,仍未立法 |
| 2025 年 11 月 | 媒体报道政府考虑以约 每吨 RM15 的初始税率起步;其他公开估算集中在 RM35–45 | 非官方。没有任何税率被宪报颁布 |
| 2026 年 4 月 | 因西亚局势与能源价格压力,碳税推行被宣布检讨;政府表示先建立碳信用收集的框架 | 暂缓 |
| 2026 年 6 月 24 日 | 下议院被告知《碳税法案》处于草拟最后阶段;机制与收入预测尚未确定;税率将分阶段推行,避免加重中小企业负担 | 草拟中 |
| 《气候变化法案》(RUUPIN) | 预定于 2026 年国会会期提呈;建立测量、监测、报告与核证(MMRV)体系、国家碳登记册,以及境内排放交易机制的法律基础 | 截至 2026 年 8 月 19 日尚未通过 |
为什么顺序如此重要:碳税需要每一个纳税人都有一个站得住的排放数字。马来西亚目前并没有一套强制、统一、可审计的全行业排放数据——而这恰恰是《气候变化法案》的 MMRV 框架要建立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官方一再把《气候变化法案》描述为「为碳税铺路」,而不是反过来。预期这个次序不会变:先有报告基础设施,再有登记册,最后才有价格。

马来西亚正在搭建的四件工具,以及它们的先后顺序
四样东西正在被组装,而它们经常被混为一谈:
| 工具 | 作用 | 影响谁 |
|---|---|---|
| 《气候变化法案》(RUUPIN) | 建立 MMRV 主干——跨行业统一的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强制数据申报、国家登记册,以及境内排放交易机制的法律基础 | 先是大排放源;其中的「报告义务」是真正会波及一般制造业的部分 |
| 《碳税法案》 | 对纳入范围的排放按吨定价,从钢铁与能源起步,分阶段推行以免中小企业首日即承受全额 | 初期仅限已宣布的范围 |
| 自愿碳市场(Bursa 碳交易所) | 企业可自愿购买并注销碳信用;这是一个交易市场,不是履约义务 | 任何企业,现在就可以 |
| 绿色奖掖(GITA、GITE、CRESS、资本津贴) | 在价格到来之前,先替你付掉一部分减碳成本 | 任何投资于合资格资产的企业 |
四件之中有两件今天就能用,而且这两件都会降低你日后对另外两件的暴露。「奖掖现在有、价格以后到」的这种不对称,正是整个规划窗口所在;而大多数公司把它浪费在等一个确定的税率上。
真正已经开始收钱的那个碳价:CBAM 正式期
2026 年 1 月 1 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结束「只报告」的过渡期,进入正式期。实质变化是:从「向布鲁塞尔申报你货物的隐含排放」变成「为它付钱」。法律义务落在欧盟进口商身上,这也是许多马来西亚出口商以为事不关己的原因。事实上关系极大——进口商没有供应商数据就算不出这笔账,于是他会重新定价、更换货源,或者干脆把提供不出数据的供应商剔除。
| 要素 |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的规则 |
|---|---|
| 覆盖商品 | 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氢,以及这些链条上的部分下游产品 |
| 谁承担义务 | 欧盟进口商,且必须取得「授权 CBAM 申报人」资格才能进口覆盖商品 |
| 最低门槛(de minimis) | 按质量计的豁免:每个进口商每一日历年 50 公吨 以内的覆盖商品可豁免,按海关申报的净重(不含包装)计算;据称可豁免约 90% 的进口商,同时仍覆盖绝大部分隐含排放 |
| 证书 | 2026 年内进口商不需购买证书;通过欧盟中央平台的证书销售自 2027 年 2 月 开始,对应 2026 年的进口 |
| 排放数据 | 优先采用经核证的、装置层级的实际数据;缺数据则适用默认值,而默认值是刻意设计得不利的 |
| 已缴纳的碳价 | 在生产国 实际缴纳 的碳价,可以从 CBAM 义务中扣减 |

一家马来西亚工厂实际会被要求提供什么
把缩写全部剥掉,欧洲客户的要求其实是一张很短、很硬的清单:
- 装置身份。货物由哪一座实体工厂生产、位置与运营者——不是发票上的贸易公司。
- 生产工艺路线。实际采用的工艺,因为隐含排放是按工艺路线核算,不是按产品名称。
- 直接排放:生产过程本身的排放,按每吨产出、按既定报告期计。
- 间接排放:外购电力与热力的排放——在马来西亚就是电网供电及其排放因子,或你的自备发电。
- 前驱物(precursors):你所采购投入品中已经隐含的排放——也就是你自己供应商的数据,绝大多数第一次尝试都栽在这一环。
- 核证:第三方能够对着原始记录核对的数字,而不是客户来问的那一周现拼的一张表。
做不到的公司,很少是因为不愿意做。它们做不到,是因为电表读数、产量吨数与燃料采购记录从来没有按同一个期间、同一个边界对齐过。这在成为工程问题之前,首先是一个记账问题——只要有人负责,一个季度之内可以解决。
比税更早到来的义务:可持续发展报告
马来西亚的《国家可持续发展报告框架》(NSRF)采纳 ISSB 准则——IFRS S1 与 IFRS S2 气候相关披露——作为国家基线,分批实施:
| 批次 | 适用对象 | 首个适用财政年度 |
|---|---|---|
| 第 1 组 | 市值 RM20 亿以上的主板上市公司 | 2025 年 |
| 第 2 组 | 其余主板上市公司 | 2026 年 |
| 第 3 组 | ACE 创业板上市公司,以及连续两个前置财政年度合并集团营收达 RM20 亿以上的大型非上市公司 | 2027 年 |
就自身数字而言,绝大多数外资马来西亚子公司不在这三组之内。但它们仍会被从两个方向拉进来:上市的马来西亚客户为完成自身披露,需要供应链排放数据;母公司在其本国受报告规则约束,需要马来西亚子公司的数字来合并。实务中,第一份认真索要你排放数据的文件,来自客户或母公司,而不是监管机构。

如果真的落地,要花多少钱?一个明确标注为「情景」的测算
既然没有宪报税率,唯一诚实的估算方式,是按公开出现过的区间做情景分析,并明确说明这是情景、不是预测。以一座位于覆盖行业、年排放 20,000 吨 CO₂e 的工厂为例:
| 假设税率(RM/吨 CO₂e) | 年排放 20,000 吨的年成本 | 减排 20% 的效果 |
|---|---|---|
| RM15 —— 2025 年 11 月被报道正在考虑的初始税率 | RM300,000 | 每年省 RM60,000 |
| RM35 —— 第三方公开估算区间下限 | RM700,000 | 每年省 RM140,000 |
| RM45 —— 第三方公开估算区间上限 | RM900,000 | 每年省 RM180,000 |
由此有三点结论。第一,在区间下端,碳税本身并不构成减排投资的理由——同一个项目省下的电费通常大于省下的税。第二,向国会释放的「分阶段」信号意味着第一年多半不会按名义税率征收,首年现金冲击更小。第三,也是最重要的:真正在动的变量是排放量本身,而它同时牵动你的 CBAM 处境、客户的供应链披露与未来的税基。把吨数降下来,这三个数字一起变好;而争论税率,一个都不会变。
未来十二个月该做的事
这里的规划逻辑不太常见:合规成本还不确定,补贴却是确定的。所以应当先做那些「不管税什么时候落地都划算」的事。
- 在被问之前先把排放基线建起来。一个完整年度、一个边界、电表级能源数据对齐到产量吨数与采购台账。这一份数据同时服务 CBAM、客户问卷、母公司合并,以及日后的 MMRV 申报。
- 老实评估 CBAM 暴露。不是问「我们有没有出口欧洲」,而是问「我们链条上的任何一层覆盖商品,最终有没有到达某个欧盟进口商」。离边境隔两道的零部件供应商,一样会收到问卷。
- 把今天就存在的奖掖拿到手。绿色投资税务津贴(GITA)与 GITE 的申请窗口延续至 2026 年底,而它们补贴的正是能降低你未来暴露的那些资产。制造业应与 再投资津贴与自动化资本津贴 一并阅读。
- 把电力当成战略变量来采购。绿电采购、屋顶光伏,以及我们在 数据中心电力与水规则 一文中谈到的企业可再生能源供应安排,同时改变你的电价与间接排放数字。
- 不要为一个没有税率的税提前付款。为「准备度」编预算,而不是为「税负」编预算。等《碳税法案》带着真实税率、覆盖范围与生效日期提呈时,再回头重算。

放在「中国产能落地马来西亚」这件事里看
对于把产能迁往马来西亚的中国制造商——我们服务的最大一类客户——碳如今是选址算式的一部分,而不是事后补课。这条路径上有三点特别值得说:
第二,奖掖组合比多数新进投资者想象的更慷慨,但它是在资本支出发生的那一刻才申领的——意味着这个决定必须在设备选型阶段做,而不是投产之后。第三,经核证的排放数据本身正在变成一种商业资质:它越来越决定你是欧洲买家名单上的合格供应商,还是现货市场上的价格接受者。

结论
马来西亚的碳税,作为政策是真实的,作为法律尚未完成:宣布覆盖钢铁与能源,在两份财政预算案中被确认,2026 年 4 月暂缓检讨,2026 年 6 月仍在草拟,没有宪报税率。为它提供计量主干的《气候变化法案》也尚未通过。今天任何人报给你的马来西亚碳税数字,都应当被当作规划假设,而不是负债。
不属于猜测的,是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真的开始收钱的欧洲机制、已经在流转的客户问卷,以及今年底就要关闭的奖掖窗口。把数据建起来,把津贴拿到手,税负模型先放在架上,等税率出现再取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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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2026 年我的马来西亚公司要交碳税吗?
不需要。截至 2026 年 8 月,马来西亚尚未立法开征碳税。碳税在 2025 年财政预算案演词中针对钢铁与能源行业被宣布,并在 2026 年财政预算案中重申,但推行在 2026 年 4 月被宣布检讨;2026 年 6 月 24 日下议院被告知《碳税法案》仍处于草拟最后阶段,机制与收入预测尚未确定。应当先行提供测量、监测、报告与核证(MMRV)主干的《气候变化法案》也尚未通过。今天任何人报给你的马来西亚碳税数字,都建立在一个从未宪报颁布的税率之上。
我们出口到欧洲,但进口商不是我们。CBAM 会影响我们吗?
在商业上会。法律义务落在欧盟进口商身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须取得授权 CBAM 申报人资格,并自 2027 年 2 月起购买并清缴对应 2026 年进口的证书。但进口商若拿不到生产方装置层级的排放数据,就算不出这笔账。缺数据时适用默认值,而默认值是刻意设计得不利的。实务中,进口商会把这项风险计入对你的报价、要求你提供经核证的数据,或者更换货源。离边境隔两层的零部件供应商,一样会收到同样的问卷。
50 公吨的最低门槛是不是意味着小出口商就安全了?
要小心——这个门槛是按欧盟进口商计算的,不是按你计算。它豁免的是「一个日历年内覆盖商品进口净重合计低于 50 公吨」的进口商,按海关申报净重(不含包装)计算。据称可豁免约 90% 的进口商,同时仍覆盖绝大部分隐含排放。如果你供货给多个欧盟客户,可能有的在门槛之下、有的在门槛之上,因此同一款产品会出现「一个买家要数据、另一个完全不问」的情况。
在税率未定之前,现在该做什么?
把排放基线建起来、把奖掖拿到手,但不要为税负编预算。在同一个明确边界下,取一个完整年度的电表级能源数据,并与产量吨数、采购台账对齐——这一份数据同时服务 CBAM、客户问卷、母公司合并,以及日后的 MMRV 申报。奖掖方面,绿色投资税务津贴(GITA)与 GITE 的窗口延续至 2026 年底,制造业应与再投资津贴、自动化资本津贴一并评估。等《碳税法案》带着真实税率、覆盖范围与生效日期提呈时,再回头做税负测算。
把产能从中国搬到马来西亚,能降低 CBAM 暴露吗?
单靠搬迁做不到。CBAM 追的是实体装置及其实际排放,不是发货地。一座在马来西亚、采用同样工艺、使用排放因子相近的电网电力运行的工厂,得出的隐含排放数字也相近。优势必须靠工艺选择、电力来源与经核证的数据去建立——而这些决定是在设备选型阶段做的,恰好也是申领马来西亚资本支出类奖掖的时点。经核证的排放数据,本身正在成为一种供应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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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与参考
- MIDA — Budget 2025: Govt to introduce carbon tax on iron, steel and energy industries by 2026
- Ministry of Finance Malaysia — Budget documents and speeches
-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NRES)
- MIDA — Incentives for green technology and manufacturing
- MITI — Trade and industry policy portal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移民建议。相关政策、门槛与官方费用由马来西亚主管机构制定,并可能随时调整。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我们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