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中国钢材加工企业在巴生设厂。落地成本模型算的是中国热轧卷每吨 520 美元。第一个货柜清关,关税局额外核征了 20.42%——一笔从 2025 年 5 月起就写在关税令里、却没人算进预算的反倾销税。十八个月后,同一家公司收到另一封信:它的美国客户说,马来西亚产的这批货正被作为「对中国货物征税的规避行为」接受审查。两个问题出自同一套法律,而几乎没有人在落地马来西亚时会去读它——直到被咬一口。本文把马来西亚的贸易救济制度从头讲到尾:两部法、谁调查、按什么时钟走,今天究竟有哪些措施压在中国原产货物上,国会在 2025 年新增的反规避条款,决定你的产出是否真正「马来西亚原产」的原产地规则,以及如何把工厂设计成经得起稽查的样子。
两部法,一个调查机关
马来西亚的贸易救济分置于两部法令,均由投资、贸易及工业部(MITI)下属的贸易行为组(Trade Practices Section)作为调查机关执行。税一旦开征,由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RMCD)依个案所发的关税令在进口环节征收。
| 反倾销与反补贴 | 保障措施 | |
|---|---|---|
| 母法 | 1993 年反补贴与反倾销税法令(Act 504) | 2006 年保障措施法令(Act 657) |
| 附属法规 | 1994 年反补贴与反倾销税条例 | 2007 年保障措施条例 |
| 针对什么 | 不公平定价(倾销)或外国政府补贴,按国别与出口商分别认定 | 进口激增造成严重损害,不问是否公平 |
| 是否按国别 | 是——税率按出口商、按国别不同 | 否——普遍适用于进口 |
| 救济形式 | 对特定出口商的特定产品从价征税 | 提高关税、附加财务负担、数量限制或其组合 |
| WTO 依据 | 《反倾销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 | 《保障措施协定》 |
做预算时,两者的差别很要紧。反倾销税是按出口商定的:同一个 HS 编码下,一家中国钢厂可能是 4.48%,另一家是 20.42%。保障措施则是钝器,落在所有人头上。在马来西亚,反倾销远比保障措施常见,而钢铁又远比其他品类常见。

开征之前必须证明什么
MITI 不能因为进口货便宜就征税。三项认定必须成立,而每一项都是单独的战场:
- 倾销。对马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通常是出口商本国市场的售价;本国销售不具代表性时,则以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构建价值。两者之间的差距以百分比表示,即倾销幅度,并成为税率。
- 损害。国内产业遭受实质损害、面临实质损害威胁,或其建立受到实质阻碍——通过销量流失、价格下跌、价格抑制、利润率、产能利用率、就业等指标呈现。
- 因果关系。损害由倾销进口造成,而非其他因素;调查机关必须审查其他因素,并不得把它们归因于进口。
在这之前,申请书还要过资格(standing)这一关:支持申请的生产者,须占表态支持或反对的国内生产者总产量的 50% 以上,且支持者须至少占国内总产量的 25%。这就是为什么在扁平钢材这类集中度高的行业里,一家大生产商就能启动案件;而分散的行业几乎从来立不了案。
时间表:按天推进
关于贸易救济案件,最有用的一件事是:它按固定的时钟走,而真正花钱的时刻远远早于最终裁定。临时税可能在立案约五个月时就压上来,而这个案子还要再走一年才结。
| 阶段 | 时钟 | 对进口商意味着什么 |
|---|---|---|
| 递件前咨询 | 非正式 | 你看不见。申请人与贸易行为组沟通申请书的形态。 |
| 递件、初步审查 | 30 天内决定受理或驳回 | 仍然看不见。出口国政府会收到受理通知。 |
| 公告立案 | 第 0 天 | 问卷发给已知的出口商与进口商。期限很短,而且是硬期限。 |
| 初步裁定(PD) | 立案起 120 天内,可再延 30 天 | 第一个公开数字。肯定性初裁即确定临时税率。 |
| 临时措施 | 不早于立案后 60 天;最长 4 个月,可延 30 天 | 进口时提交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现金流是在这里断,而不是等终裁。 |
| 最终裁定(FD) | 初裁公告之日起 120 天内 | 确定税率,以关税令公布,由 RMCD 征收。 |
| 正式税生效 | 终裁公告起 5 年 | 请按五年成本列账,不要当成一次性冲击。 |
| 行政复审 | 至少满 1 年后可提 | 情势变更,或该税是否仍有必要。 |
| 期终(日落)复审 | 五年届满前 | 可自复审结束之日起再延长 5 年。 |
由此有两个后果。其一,问卷寄到就必须认真答——不配合的出口商会按「可获得的事实」裁定,实务上就是残余的「其他所有公司」税率,而那永远是关税令里最高的一档。其二,按出口商定的税率属于挣到它的那家出口商;你若换到一家未参加应诉的钢厂,下一个货柜就继承残余税率。

目前在征的,以及正在来的
钢铁占绝对多数。截至本文写作时,RMCD 正在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铁及非合金钢扁平轧材与马口铁进口征收正式反倾销税,税率 4.48% 至 20.42%,为期五年,自 2025 年 5 月 11 日至 2030 年 5 月 10 日。对来自中国与印尼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亦有反倾销税在征。
真正要盯的是更新的一个案子。2026 年 8 月,MITI 就来自中国、中国台湾与越南的镀(涂)铝锌合金及非合金钢扁平轧材进口立案反倾销调查,申请人为 NS BlueScope Malaysia Sdn. Bhd.。该案依 Act 504 第 20 条及 1994 年条例第 7 条立案,损害调查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倾销调查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初裁应在立案起 120 天内作出。同时,MITI 对来自中国与越南的彩涂钢卷现行税启动了期终复审——这意味着那笔税被延长的可能性,高于自动失效。
2025 年修正案:反规避成为一种案件类型
Act 504 起草于 1993 年,明显落后于近十年的贸易形态。两项改动补上了这个缺口。首先是 2025 年反补贴与反倾销税(修正)条例,2025 年 2 月 5 日宪报刊登,把程序转为无纸化框架。随后,2025 年反补贴与反倾销税(修正)法案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提呈下议院,并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三读通过。
修正案改了不少条文,但有一项的分量超过其余:它在第 2 条中加入「规避」(circumvention)的定义——「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商或生产商为规避或削弱政府所征反补贴税或反倾销税而采取的行为」——并在新增的第 37A 条与第 37B 条之下,围绕它建立了一整套调查类型。
| 条文 | 内容 |
|---|---|
| 第 2 条(新定义) | 把「规避」宽泛定义为出口商或生产商为规避或削弱已征税款而采取的任何行为。 |
| 第 2 条(新定义) | 定义「调查机关」为部长依新增第 30(2a) 款以书面委任并授权的公职人员或人士。 |
| 第 12 条(替换) | 出口成员国承诺取消或限制补贴、或出口商承诺修改价格的,调查可中止。 |
| 第 12A(2) 条、第 27A 条 | 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税,最迟自开征起 5 年终止,或自最近一次期终复审结束起 5 年终止。 |
| 第 37A 条(新增) | 反规避调查:可依利害关系方申请,亦可依政府自行取得的信息启动。证据不足,或调查不符合公共利益的,申请予以驳回。 |
| 第 37B 条(新增) | 裁定程序:公告立案、听取利害关系方意见、结案前披露据以裁定的基本事实、公告裁定并说明理由。 |
| 第 37B(5) 款 | 作出肯定性认定的,部长可延伸现行税,或对被认定实施规避的出口商、生产商的进口货物开征税款。 |
| 第 37B(7) 款 | 裁定适用于裁定公告之日或其后进口的货物——向后适用,不溯及既往。 |
| 第 21 条(保留条款) | 生效时尚未结案的调查与复审,依修正后的法令继续办理;但第 34A 条终局行政复审裁定的待决司法复核,以及第 13 条或第 28 条的待决行政复审除外。 |
规避在马来西亚工厂里究竟长什么样
这个词听起来像欺诈。多数真实案件里并不是——那只是一个当初出于商业考虑而成立的运营模式,恰好落进了一个被刻意写宽的法律定义。反复出现的形态,在马来西亚如此,在将来审查你出口货的那些法域里也是如此:
- 第三国组装。在被征税国生产零部件,运到第三国以很低的附加值组装,再以第三国产品名义出口。组装相对于整体而言属轻微的,就是规避,而不是制造。
- 轻微改变。把产品改到刚好落在税令书面范围之外——略微不同的合金、镀层、宽度或表面处理——除税则号之外没有任何商业目的。
- 下游产品。税针对的是投入品,而出货的是一件稍作进一步加工、内含该投入品的物品。
- 借道未列名出口商。货物实际出自税率高的钢厂,却通过税率较低(残余税率或零税率)的贸易商或关联方开票出口。
对于投资马来西亚的中国企业集团,这把刀是双向的,而让工厂关门的往往是第二个方向。向内看,马来西亚自己的第 37A、37B 条意味着:为躲避马来西亚税款而改道的货物,可以被把该税延伸过来。向外看,真正说了算的机关在目的地市场,它们会用自己那套反规避法来审你的马来西亚产出。一家进口成品或近成品的中国货、在本地做切割、涂装或包装、再以马来西亚产品出口的工厂,在每一个方向上都是暴露的。

原产地:决定你的产出算不算马来西亚货的规则
上面所有内容都系于一个问题——这件货是不是马来西亚产品?答案由原产地规则给出,而不是由公司注册在哪、发票在哪开决定。
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对输美货物的非优惠原产地证(NPCO),由 MITI 独家签发。此前可以签发的商会、企业理事会与行业公会,就该市场而言已不再签发。MITI 给出的理由是应对可能的转口,维护马来西亚原产地的公信力——此前有报道称,一张证书低至每货柜 RM100 就能拿到。
| 原产地标准 | 判定 | 你必须拿得出的证据 |
|---|---|---|
| 完全获得 | 完全在马来西亚取得或生产 | 本地采购记录;物料清单中不含进口投入品 |
| 税则归类改变 | 在马来西亚的加工使 HS 编码在 6 位层级发生改变 | 投入品 HS 编码对照产出品 HS 编码;工艺说明;生产记录 |
| 本地成分 | 马来西亚成分至少 25% | 带成本的物料清单、MITI 成本分析表、供应商发票、人工与制造费用分摊 |
两点实务提醒。其一,6 位税则号改变是关于你工艺的真实工程事实,不是可以选择的文书处理方式——把钢卷按长度剪切、或把成品重新包装,通常产生不了这种改变。其二,25% 本地成分的主张,必须能从一份带成本的物料清单推算出来,并且你财务部门里得有人能逐行为它辩护,面对的是一位会拿它去比对你报关进口申报单的官员。如果你的账务无法按产品把进口投入成本与马来西亚增值分开,你现在还没有原产地立场,你只有一句主张。关于文件留痕,请参阅我们的原产地规则与原产地证指南。
目的地市场这一面,以及它为什么一直在动
驻马出口商感受到的压力,很大一部分来自马来西亚之外,而美国一直是声量最大的来源。顺序很重要,因为立场已经改过不止一次:
- 马美《对等贸易协定》(ART)于 2025 年 10 月 26 日签署,美方对马来西亚原产货物适用 19% 对等关税。协定带有极严厉的反规避条款:经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认定为「为逃避税款而转口」的货物,加征 40% 从价税,且 CBP 被指示不得对所科罚款予以减免。
- 2026 年 2 月 20 日,美国最高法院以 6 比 3 裁定,《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并未授权其中大部分关税。数小时内,白宫依《1974 年贸易法》第 122 条以 10% 重新设定基准税率。
- 2026 年 3 月 15 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长表示 ART 已「无效」(null and void)——此说法随后被淡化,官员确认并未就退出正式知会华盛顿。
- 第 122 条基准税率本身又于 2026 年 5 月被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判定为不合法,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中止令使其在上诉期间继续有效。第 232 条金属关税属另一法律依据,未受影响;针对半导体的第 232 条调查仍在进行中——这对马来西亚最大的出口板块干系极大。
问卷寄到之后
如果你的公司在立案公告里被列为出口商或进口商,请当成一场有期限的诉讼来处理,因为它本来就是。
- 先把期限排进日历。问卷答复窗口很短,延期属自由裁量。错过一次,你就从「有自己税率的公司」变成「吃残余税率的公司」。
- 想清楚谁是应诉方。税率由出口商或生产商挣得。马来西亚进口商无法代钢厂取得出口商专属税率;钢厂必须自己应诉。
- 答卷之前先把成本会计准备好。正常价值与构建价值的问题最终落到生产成本、本国市场销售与费用分摊。答案若无法与经审计的账目勾稽,就过不了核查,而核查不过关的处理方式,与不配合相去不远。
- 做好现场核查的准备。官员会把问卷与你的账簿及原始凭证逐项核对。
- 盯住非保密卷宗。利害关系方可以提交评论,且调查机关必须在结案前披露据以认定的基本事实。那次披露,是你最后一次真正有效的机会。
- 知道后面还有哪些出口。满一年后的行政复审、五年节点的期终复审;对于在调查期内没有出口的生产商,还有新出口商复审这条取得单独税率的路。

怎样把马来西亚工厂设计成经得起原产地稽查
我们见到的多数损失是可以避免的,而避免的时点在设计阶段,不在收到信之后。
- 让实质性改变是真的,并且留下证据。在买设备之前就决定你要依赖哪条原产地标准。如果答案是 6 位税则号改变,请以书面确认投入品与产出品的归类,最好取得海关裁定,并确认工艺真的能产生这个改变。
- 把成本系统建成能回答 25% 这个问题。产品级物料清单、进口投入成本与马来西亚材料分列、人工与制造费用按可辩护的基础分摊,并与法定账目勾稽。这是会计制度的设计决策,不是年末才做的功课。
- 用关税令筛查投入品。每一次采购决策之前,拿税则号与列名出口商去比对现行反倾销税令。关于它们在边境如何与进口税、销售税叠加,见我们的马来西亚关税与销售及服务税指南。
- 有意识地选用海关便利制度。保税制造仓(LMW)或自由区身份改变的是「何时、在何处」核征税款,但它们造不出原产地——见LMW、AEO 与海关牌照。
- 为日后的稽查保存记录。进口报关单、供应商发票、生产日志、成本分析表与已签发的证书,逐票对应、可随时调取。
- 管住销售口径。把马来西亚工厂作为「规避中国货物税款的办法」向客户营销,在调查官手里就是目的的证据。规避认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观目的,以及除税款之外是否缺乏商业合理性。
这对投资者意味着什么
马来西亚是一个真实的制造基地,一家认真建起来的工厂,在这里生产的就是原产地立场站得住的马来西亚货物。变的是另一件事:薄层组装模式背后的那个假设——「一个马来西亚地址就能把中国产品变成马来西亚产品」——在马来西亚法律与目的地市场执法面前,都已经站不住了。Act 504 现在有了自己的反规避案件类型;MITI 把问题最尖锐那个市场的原产地签证收归直管;而国内钢铁业正在积极递件,一个覆盖中国、中国台湾与越南的调查正在进行中。
投资决策并不因此变难,它只是变成了另一个决策:做出真实的实质性改变,把成本算到能证明的程度,用关税令筛查投入品,并把原产地当成对工厂的设计约束,而不是出口时填的一张表。正在设立制造实体本身的投资者,建议把本文与我们的工厂落地全流程指南对照阅读。
ONEKEY BIZ 协助外资制造企业做原产地评估、办理原产地证,并搭建支撑它的文件链条。如果你正在以中国投入品测算落地成本,或者正在筹建一家产出要销往严查原产地市场的马来西亚工厂,请在订设备之前与我们联系——修正原产地立场最便宜的时候,是它还只是一张图纸的时候。
常见问题
反倾销税会打到我马来西亚工厂进口的原材料上吗?
会,而且这是最常见的不愉快意外。反倾销税是针对某一国别、列名出口商的产品描述与 HS 编码开征的,进口时即适用,不问进口商打算拿这批货做什么。马来西亚目前对来自中国的铁及非合金钢扁平轧材与马口铁征收 4.48% 至 20.42% 的正式反倾销税,自 2025 年 5 月 11 日至 2030 年 5 月 10 日有效;对来自中国与印尼的 PET 亦有税在征。在敲定落地成本模型或签供货合同之前,请针对你确切的税则号与确切的供应商,调出现行的《关税(反倾销税)令》——税率附着于那家钢厂,而不是那种材料。
「规避」究竟指什么?它违法吗?
规避不是刑事罪名,而是一项一旦成立就会触发征税的认定。2025 年反补贴与反倾销税(修正)法案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下议院通过,在 Act 504 第 2 条中加入定义: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商或生产商为规避或削弱政府所征反补贴税或反倾销税而采取的行为。新增第 37A、37B 条创设了这一调查类型,并在作出肯定性认定后,允许部长延伸现行税或对实施规避的出口商开征税款。裁定向后适用,覆盖公告之日或其后进口的货物。生效需由部长在宪报公告指定日期,且不同条文可指定不同日期,因此依赖这两条之前请先核实当前生效状态。
马来西亚制造的产品,怎样才算马来西亚原产?
按 MITI 的非优惠原产地标准,货物须完全在马来西亚取得或生产;或在马来西亚经过使税则归类在 6 位层级发生改变的加工;或含有至少 25% 的马来西亚本地成分。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输美非优惠原产地证由 MITI 独家签发,取代此前签发的商会与行业公会。实务上,6 位税则号改变是关于你工艺的工程事实——按长度剪切或重新包装通常产生不了;而 25% 本地成分的主张,必须从一份带成本的物料清单推算,并能与你的报关进口申报单及法定账目勾稽。
收到 MITI 的问卷,如果不理会会怎样?
你会被按「可获得的事实」裁定,实务上就是残余的「其他所有公司」税率——永远是关税令里最高的一档。按出口商定的税率属于参加应诉并挣到它的那家出口商,因此马来西亚进口商无法代钢厂取得;必须由钢厂自己应诉。答复窗口很短,延期属自由裁量,之后还有现场核查,官员会把问卷与你的账簿逐项核对;核查不过关的处理方式,与不配合相去不远。若你在调查期内没有出口,日后可通过新出口商复审取得单独税率。
把制造从中国转移到马来西亚,现在还安全吗?
对一家真实的工厂而言,安全。不再行得通的是薄层版本——进口成品或近成品的中国货,做切割、涂装或包装,再以马来西亚产品出口。这个模式进来时撞上马来西亚自己新增的反规避条款,出去时撞上目的地市场的反规避法。请把实质性改变做到真正满足某一条原产地标准,把成本会计设计成能按产品证明本地成分,对每一项投入品比对现行税令做筛查,并注意销售团队如何描述这家工厂——规避认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观目的,以及除税款之外是否缺乏商业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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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与参考
- MITI — Anti-Dumping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
- MITI — Trade Remedies portal
- MITI — Non-Preferential Certificate of Origin (NPCO)
- MITI — Press statement: MITI to be sole issuer of Non-Preferential Certificates of Origin for US exports
- MITI — 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 (ART)
- Royal Malaysian Customs Department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移民建议。相关政策、门槛与官方费用由马来西亚主管机构制定,并可能随时调整。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我们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