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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采纳与 SSM 备案

采纳或修改公司章程——依股东真正想要的治理方式起草——并向 SSM 备案。

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 主管机关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
服务费RM 800每项申请
已含政府官费 WhatsApp 立即咨询 →
一图看懂
法律依据2016 年公司法 · 第 31、32 条
是否必须非强制
批准方式特别决议(75%)
一般时长1–2 周
  1. 1需求讨论第 1 周
  2. 2起草第 1 周
  3. 3特别决议第 1–2 周
  4. 4SSM 备案第 2 周
  5. 5记录完成
5项文件要准备
5个步骤由我们负责
4项交付物件

快速答案

马来西亚公司可以选择是否设立章程;设立后,章程对公司及股东具约束力(《2016 年公司法》第 31 条)。公司注册后可以特别决议采纳章程,并须向 SSM 备案(第 32 条)。没有章程则适用公司法的默认规则。我们起草或审阅章程、准备特别决议并向 SSM 备案。

最后更新: · 审阅:ONEKEY BIZ 合规团队

01

产品介绍

依《2016 年公司法》,章程不是必须的。没有章程的公司就适用公司法关于董事、会议、股份转让与股息的默认规则,很多小公司一开始就是这样。

一旦股东不止一人、利益各有不同,章程就很有价值。它可以限制股份转让给外人、赋予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权、设立不同类别股份、订定法定人数与表决门槛,以及规定董事委任方式。第 31 条让章程对公司与每位股东都具约束力。

公司注册后可以特别决议采纳、修改或撤销章程,第 32 条要求向 SSM 备案。银行、受管制行业执照与投资人常会要求查看章程,所以应该针对业务起草,而不是下载范本了事。

适合谁

  • 引进共同创办人或投资人的公司
  • 要防止股份外流的家族公司
  • 被银行、执照或投资人要求设立章程的公司
  • 仍沿用 1965 年旧公司法 M&A 的公司

02

需要准备的文件

持股与控制

  • 现有股东与董事
  • 希望订定的股份转让、优先认购与退出规则
  • 所需的股份类别、表决或股息权利

公司

  • 现有章程或旧 M&A(如有)
  • 股东协议(如有,确保两者一致)
  • 章程不应与股东协议互相矛盾——我们会让两者一致。
  • 受管制行业可能须包含主管机关要求的特定条款。

03

如何透过 ONEKEY BIZ 办理

  1. 1
    需求讨论 第 1 周

    讨论持股、转让与决策应如何运作。

  2. 2
    起草 第 1 周

    起草或修改章程。

  3. 3
    特别决议 第 1–2 周

    股东以特别决议批准。

  4. 4
    SSM 备案 第 2 周

    向 SSM 备案章程。

  5. 5
    记录 完成

    核证副本归入法定记录。

您只需要

  • 说明希望公司如何治理
  • 股东签署特别决议

我们负责

  • 起草或审阅章程
  • 与股东协议对齐
  • 准备特别决议
  • 向 SSM 备案

04

交付给您的物件

公司章程

最终采纳或修改后的章程。

已签署的特别决议

股东批准采纳或修改的决议。

SSM 备案确认

章程已备案的证明。

核证副本

供银行、发照机关与投资人使用。

官方资料来源

  1. 《2016 年公司法》第 31、32 条

常见问题

章程是强制的吗?

不是。没有章程就适用《2016 年公司法》的默认规则。

之后可以修改吗?

可以,以特别决议修改,并把修改向 SSM 备案。

旧的 M&A 还有效吗?

1965 年公司法下的 M&A 一般视为公司章程;我们会检查它是否仍然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