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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MyInvois)注册与设置

在宽限期结束前让公司接入 LHDN 的 MyInvois 电子发票系统——注册、纳税人资料与开票流程一次设好。

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LHDN) 主管机关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LHDN)
服务费RM 400每项申请
不涉及政府官费 WhatsApp 立即咨询 →
一图看懂
法律1967 年所得税法 · 第 82C 条
豁免门槛营业额 RM100 万以下
宽限期结束2026 年 12 月 31 日
罚则每张 RM200–20,000
  1. 1适用检查第 1 天
  2. 2MyInvois 注册第 1–3 天
  3. 3渠道设置第 1 周
  4. 4测试发票第 1–2 周
  5. 5正式上线完成
7项文件要准备
5个步骤由我们负责
3项交付物件

快速答案

依《1967 年所得税法》第 82C 条,适用范围内的企业须按 LHDN 电子发票指南开立电子发票。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免办门槛提高至年营业额 RM100 万;营业额 RM100 万至 500 万的企业为最后一个强制阶段,宽限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单笔超过 RM10,000 的交易须逐张开立电子发票。不合规每张可罚 RM200 至 RM20,000。

最后更新: · 审阅:ONEKEY BIZ 合规团队

01

产品介绍

电子发票取代纸本或 PDF 发票,成为 LHDN 倚赖的交易纪录。每张电子发票都先经 LHDN 的 MyInvois 系统验证,才分享给买方,让 LHDN 几乎即时掌握商业交易。

法律依据是《1967 年所得税法》第 82C 条,连同依第 134A 条发布的电子发票指南。2026 年 1 月 1 日起免办门槛从 RM50 万提高到 RM100 万,原定的第五阶段因此取消:营业额 RM100 万至 500 万的企业是最后一批强制对象,宽限期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超过 RM10,000 的交易不得再使用合并发票。

实务工作在企业端:在 MyInvois 注册、设定纳税人资料与授权用户、选择入口网站或从会计系统以 API 连接,并确保买方 TIN、分类码与税务资料正确,发票才不会被退件。

适合谁

  • 营业额 RM100 万至 500 万的公司
  • 把开票转到会计或 ERP 系统的企业
  • 电子发票常被 MyInvois 退件的公司

02

需要准备的文件

公司

  • 公司 TIN 与 SSM 注册资料
  • SST 注册号码(如有)
  • MSIC 代码与业务活动

用户与系统

  • MyInvois 授权用户
  • 使用中的会计或 ERP 系统

发票资料

  • 客户 TIN 与注册资料
  • 产品或服务分类码
  • 买方 TIN、分类码与税别错误是最常见的退件原因。
  • 营业额低于 RM100 万的企业获豁免,但仍可能收到供应商开来的电子发票。

03

如何透过 ONEKEY BIZ 办理

  1. 1
    适用检查 第 1 天

    确认营业额、所属阶段与开票流程。

  2. 2
    MyInvois 注册 第 1–3 天

    设定纳税人资料与用户。

  3. 3
    渠道设置 第 1 周

    设定入口网站或 API 连接。

  4. 4
    测试发票 第 1–2 周

    开立并验证测试电子发票。

  5. 5
    正式上线 完成

    移交流程与退件检查清单。

您只需要

  • 提供公司与客户资料
  • 指定授权用户

我们负责

  • 确认所属阶段与义务
  • 注册并设定 MyInvois
  • 设置入口网站或系统串接
  • 测试并验证电子发票

04

交付给您的物件

已启用的 MyInvois 纳税人资料

公司已注册并设好授权用户。

设定完成的开票流程

入口网站或系统连接可开立经验证的电子发票。

退件检查清单

最常导致退件的资料项目。

官方资料来源

  1. 《1967 年所得税法》第 82C 条(LHDN)
  2. 马来西亚电子发票 RM100 万门槛 — RTC Suite

常见问题

我们可以豁免吗?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年营业额低于 RM100 万的企业获豁免。

还能合并开发票吗?

超过 RM10,000 的交易不行,须逐张开立。

罚则是什么?

每张不合规发票罚 RM200 至 RM20,000,或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