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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A 2026年马来西亚新激励框架(NIF)完全指南:制造业许可证、特别税率 vs 投资税收减免、NIA评分卡及外资企业申请攻略

·18 分钟阅读
2026年3月1日,马来西亚彻底重写了投资激励规则。全新激励框架(NIF)——由国家预算2026宣布、由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推行实施——正式取代了沿用长达40年、以1986年《投资促进法》(PIA 1986)为核心的旧体系。自该日期起提交新激励申请的所有外资制造商,都必须在全新的规则下作战。本指南详解变化内容、对您工厂的实质影响,以及如何争取最优惠的结果。

核心要点

  • 2026年3月1日起提交的所有新制造业激励申请,均依据NIF进行评审——旧有PIA 1986体系已对新申请关闭。
  • NIF采用基于结果的分层模式:激励不再因为您处于正确的行业而自动授予,而是通过NIA评分卡衡量您对马来西亚国家经济目标的可量化贡献来决定。
  • 企业必须在特别税率(STR)或投资税收减免(ITA)中选择其一,一旦MIDA受理申请,选择即告确定,不可更改。
  • 依据1975年《工业协调法》(ICA 1975)申请并持有有效制造业许可证(ML),是大多数NIF激励申请的前提条件,且必须在整个激励期内保持有效。
  • 2026年2月28日前已获批的先锋地位(Pioneer Status)和ITA批准受到完全保护,将按原批准条款继续执行。
  • 马来西亚2025年核准投资额达创纪录的4267亿令吉——NIF旨在将这一势头延伸至更高价值的项目。

马来西亚为何要告别1986年的旧制度

近40年来,马来西亚通过1986年《投资促进法》(PIA 1986)吸引制造业投资。逻辑很简单:生产"受促进产品"或从事"受促进活动",即可获得先锋地位(部分或全额所得税豁免)或针对合格资本支出的投资税收减免。资格认定主要基于活动分类——一旦您的产品或活动进入受促进名单,激励结果相对可预期。

这套模式在1980至90年代出口加工时代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三大力量已使旧框架不再适用:

由此诞生了新激励框架:基于结果、分层设计,与国家投资愿景(NIA)及NIMP 2030直接挂钩。正如MIDA所言,NIF"从传统的基于利润的税收豁免,转向符合新兴全球标准的现代化、基于结果的激励模式"。

制造业许可证:不可绕开的第一步

在考虑NIF激励之前,您必须先了解您的经营是否需要制造业许可证(ML)——几乎所有具有一定规模的外资工厂都需要。

ML强制要求的触发条件

ML由MIDA依据1975年《工业协调法》(ICA 1975)颁发。满足以下任意一项门槛即触发申请义务:

门槛 标准 说明
股东资金 250万令吉及以上 实缴资本 + 储备(不含资产重估资本储备)+ 损益结转余额
全职员工 75人及以上 制造业经营中的全职带薪员工。兼职及外包人员按单独规则计算
触发规则 满足其中任意一项 两项门槛中任意一项(非全部)被触及,即须在开始制造前获得ML

只要触及任意一项门槛,您必须申请——没有宽限期。在未持有有效ML的情况下进行制造活动,属于ICA 1975第10条下的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处以200万令吉罚款及/或一年监禁。请务必在ML到手前不得开始任何制造活动。

超出ICA门槛的MIDA附加标准

除法定门槛外,MIDA的申请指引还要求项目满足以下运营标准:

未达门槛的企业——豁免函 vs 自愿申请ML

如果您的股东资金低于250万令吉且全职员工少于75人,则无需强制申请ML。MIDA将在申请后签发制造业许可证豁免确认函(ICA10)。但如果您计划申请NIF激励,仍应提前获取自愿ML或ICA10,因为NIF指引要求申请人在提交激励申请前须持有ML(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活动除外)。计划扩大规模并进入NIF范围的小型外资制造商,应尽早规划这一步骤。

我们的先锋地位激励申请代办服务涵盖从ML资格评估到NIF提交的全流程,确保您的许可证与激励申请同步推进,避免代价高昂的延误。

NIF框架架构:新体系如何运作

NIF采用清晰的两阶段结构:第一阶段,前置资格审核(Pre-qualifiers)筛查项目是否具备基本资格;第二阶段,NIA评分卡决定您的激励套餐质量。

第一阶段——前置资格与适用行业

NIF适用于15个优先制造业子行业,反映马来西亚的战略产业重点:

行业资格是入门条件,但并不决定结果。每个子行业还附有特定的前置资格要求,可能包括人均资本投资门槛、自动化采用要求、可持续实践承诺及马来西亚籍员工比例标准。即使处于适用行业,若未通过任何一项前置资格,项目将无法进入评分卡评估阶段。

第二阶段——NIA评分卡

NIA评分卡是MIDA在NIF下的核心评估机制,通过六大战略支柱衡量您的项目对马来西亚的预期贡献:

  1. 经济复杂度与技术能力——您是否采用先进制造工艺、自动化或专有技术?
  2. 优质就业创造——您是否为马来西亚人创造优质就业,尤其是技术和专业层面?
  3. 国内供应链联动——您与本地供应商及马来西亚更广泛生态系统的整合深度如何?
  4. 产业集群发展——您的投资是否强化或创建马来西亚的产业集群?
  5. 包容性——您的项目是否有助于均衡地区发展,包括欠发达地区?
  6.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您在可持续发展、脱碳和负责任商业实践方面的承诺如何?

评分卡得分越高,激励套餐越优厚。关键在于,同一子行业内生产类似产品的两个项目,若在技术深度、就业质量、ESG表现和供应链承诺上存在差异,可能获得截然不同的激励等级。NIF奖励的是转型升级,而非仅仅延续现有模式。

对外资投资者的战略启示:您的NIF申请本质上是一份商业证明文件,而非税务表格。MIDA希望看到具体的资本支出计划、技术人才招聘目标、本地采购策略、技术转让安排及ESG治理体系——这些必须有据可查、真实可信,不能流于泛泛。从项目设计阶段就将这些承诺融入进去的企业,评分更高,也能争取到更高等级的激励。

STR vs ITA:决定您未来最长15年税务定位的选择

在NIF下,符合资格的企业必须在两种互斥的税收激励工具中选择其一。一旦MIDA受理申请,选择即告确定。因此,在提交前进行财务建模至关重要。

特征 特别税率(STR) 投资税收减免(ITA)
运作方式 对应税收入征收更低的企业所得税率 对合格资本支出(QCE)给予减免额,抵消法定收入
税率/减免幅度(新投资) 0%–10%,由NIA评分卡决定 最高100% QCE
税率/减免幅度(欠发达地区) 最长15年内0%–15% 最高100% QCE
税率/减免幅度(小型企业) 最长15年内3%–12% 按评分卡结果浮动
最长期限 最长15年 最长15年
法定收入抵消 不适用(税率直接适用于应税收入) 抵消70%–100%的法定收入
亏损/未用减免结转 亏损可在激励期结束后最多7个连续课税年度内结转 未使用的减免额可结转至后续年度直至全部使用完毕
最适用场景 预期早期即可实现较高应税收入的高利润项目 资本密集型、盈利周期较长的项目
与全球最低税的交互 0%–10%的税率可能对大型跨国集团触发支柱二补税 对资本密集型项目通常更能抵御全球最低税影响

对于大多数来自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和新加坡、首次在马来西亚建立制造业务的外资企业,ITA往往是更相关的工具。绿地制造业的早期资本成本——工厂装修、机械设备、ICT系统——在初期相当可观,将合格资本支出抵消法定收入的能力,即使在运营尚未完全盈利时也能提供真实的现金流减压。但对于高附加值子行业(如医疗设备、半导体、航空航天)中能够快速实现高利润的项目,STR在整个激励期内的累积价值可能更高。无论如何,请务必在提交前完成建模。

还需注意:NIF激励与《所得税法》附表7A下的再投资减免(RA)互斥。目前享受RA的企业可选择继续享受RA,或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转入NIF,但不可同时叠加。

分步详解:外资制造商NIF申请全流程

NIF申请通过MIDA的InvestMalaysia门户提交,由国家投资委员会(NCI)评审。以下是外资制造商应遵循的流程:

第0阶段——实体搭建与许可证基础(第1–3个月)

第1阶段——申请前咨询(第2–3个月)

第2阶段——申请提交(第3–5个月)

第3阶段——NCI评审与原则批准(第5–8个月)

第4阶段——申报开始课税年度与正式批准(原则批准函签发后24个月内)

第5阶段——合规与年度报告(持续整个激励期)

时间线现实提醒:从公司注册到收到原则批准函,外资制造商应预留6至12个月。这包括实体搭建、ML签发、项目设计、申请前咨询、材料准备及NCI评审。请在确定工厂租约或生产爬坡时间表之前启动这一流程,而非之后。

实战案例:台湾电子零部件企业进入马来西亚

以一家计划在雪兰莪州设立精密电子元器件工厂的台湾企业为例,具体展示NIF的申请路径:

2026年《工业发展法》:即将到来的下一轮改革

外资投资者还需关注与NIF同步推进的重大立法改革。MIDA 2025年投资绩效报告明确提及2026年《工业发展法》——定位为取代1975年《工业协调法》,代表着马来西亚工业监管框架的代际更新,将引入更灵活、更透明、更具便利性的监管方式。

截至本文撰写时,《工业发展法》2026已宣布,但实施细则尚未正式刊宪。实际影响:若您目前正在设立制造业务,ML仍依据ICA 1975颁发,所有NIF激励申请也仍以ICA框架为参照。请密切关注MIDA官方门户有关《工业发展法》2026生效日期的更新——新法生效后,门槛标准和合规义务可能随之调整。

外资制造商在NIF下的常见错误

下一步行动——ONEKEY BIZ如何助力

NIF是马来西亚近40年来最重大的投资激励制度变革。对外资企业而言,能否驾驭这一框架,决定了马来西亚市场进入是否实现税务高效——以及能否规避合规风险。

ONEKEY BIZ协助来自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和新加坡的外资企业完成每一个关键步骤:

我们的先锋地位激励申请代办服务涵盖制造业投资者从资格预审到原则批准函的NIF全程,支持普通话、英语及马来语全程服务——无语言障碍,报价透明,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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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新激励框架(NIF)是否适用于100%外资企业?

是的。在马来西亚注册为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的外资企业,可完全平等地申请NIF激励。马来西亚在大多数制造业领域不限制外资持股比例,NIF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开放,无论股东国籍如何,只要该马来西亚实体具备税务居民资格并持有有效制造业许可证即可。

NIF下的特别税率(STR)与投资税收减免(ITA)有何区别——外资制造商应如何选择?

特别税率(STR)是指在长达15年的期间内,对企业应税收入征收更低的企业所得税,新投资类别最低可降至0%。STR适合预期较快盈利的项目,因为需要有应税收入才能从低税率中获益。投资税收减免(ITA)是一种基于资本支出的减免,可对符合条件的资本支出享受最高100%的减免额度,在最长15年内抵消70%至100%的法定收入,未使用的减免额可结转至后续年度。ITA更适合资本密集型、盈利周期较长的项目。由于MIDA受理申请后选择即告确定,因此在提交前进行财务建模至关重要。

申请NIF激励之前,是否必须先取得制造业许可证(ML)?

是的——有一个小例外。NIF指引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激励之前持有有效的制造业许可证(ML),集成电路(IC)设计和测试活动除外。ML在整个激励期内必须保持有效。股东资金低于250万令吉且员工少于75人的企业虽不需强制申请ML,但仍可自愿申请ML或豁免确认函(ICA10),以便获得激励资格。

2026年3月1日之前已获批的先锋地位或ITA批准,会受到NIF影响吗?

2026年3月1日之前,依据1986年《投资促进法》(PIA 1986)获批的现有批准受到完全保护,将按照原批准条款继续有效,不受NIF过渡的影响。您无需重新申请或迁移至新框架。只有2026年3月1日起提交的新申请才依据NIF进行评估。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移民建议。相关政策、门槛与官方费用由马来西亚主管机构制定,并可能随时调整。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我们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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