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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2026年新外籍雇员政策(NEEP)完整指南:最低薪资新门槛、10年有效期上限、强制接班计划、EP III家属准证及6月1日新规全解析

·18 分钟阅读
2026年1月14日,马来西亚内政部(MOHA)宣布对工作准证(Employment Pass,EP)框架进行自2016年以来最重大的一次改革。新外籍雇员政策(NEEP)——经2025年10月17日内阁批准,自2026年6月1日正式生效——全面上调三类工作准证的最低薪资门槛,首次设定外籍员工任职年限上限,将接班计划列为法定要求,并将家属准证权利扩展至EP第三类持有人。对于在马来西亚经营或有意进入马来西亚市场的外资企业而言,这绝非一项简单的合规注脚:它从成本、规划周期和人力资源义务等多个层面,重构了每一个外籍员工职位的管理逻辑。

核心要点

  • 新薪资门槛自2026年6月1日起生效:EP第一类最低薪资升至RM 20,000/月(原RM 10,000),第二类升至RM 10,000(原RM 5,000),第三类升至RM 5,000(原RM 3,000)。门槛仅以基本薪资计算,津贴不计入。
  • 任职年限上限首次强制执行:EP第一类和第二类与同一雇主的最长任职期为10年,第三类为5年。现有持有人的计时从2026年6月1日起开始。
  • 接班计划具有法律约束力:所有EP第二类和第三类新申请及续签均须提交书面接班计划。未能执行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的EP申请受阻。
  • EP第三类持有人现可携带家属:首次适用于2026年6月1日或之后提交申请的第三类持有人,可为配偶和子女申请家属准证。
  • EP第三类免预先审批:ESD注册企业无需在提交第三类申请前获得内政部预先批准——减少了一道行政程序。
  • 续签同样适用新规:不设过渡期。2026年6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任何申请(无论新申请或续签),均依据NEEP评审,与员工已在职多长时间无关。

背景:马来西亚为何此时重写外籍雇员规则

马来西亚的外籍雇员政策自2016年12月经济理事会决议以来,长达近十年未经实质性修订。本地毕业生供给增加、数字经济战略升级、疫情后劳动力市场重构,以及第十三个马来西亚计划(RMK-13)的宏观目标,共同推动了此次全面改革。

政策逻辑明确呈现双轨设计:一方面通过大幅提高EP第一类门槛,筛除常规中层聘用,仅吸引真正高附加值的外籍人才;另一方面通过接班计划和实习配额制度,强制要求企业投资培养本地马来西亚继任人才。MOHA官方FAQ明确指出,该政策"通过吸引高价值人才提升投资质量",同时"支持RMK-13降低对外籍劳工依赖、强化本地人力资本发展"的目标。

这一政策框架由内政部、移民局、MIDA、MDEC、IRDA、ECERDC、国家银行、证监会及MYXpats中心联合制定,代表了马来西亚政府在外籍雇员战略上的整体立场。外资企业应将其视为长期结构性转变,而非阶段性收紧措施。

新薪资门槛详解:逐类分析

NEEP对大多数外资雇主最直接的影响,是三类EP最低月薪基本薪资的大幅上调。在提交任何EP申请前,准确理解这些数字及其计算口径至关重要。

EP类别 原最低要求(2026年6月前) 新最低要求(2026年6月1日起) 最长任职期 须提交接班计划?
第一类(EP I) RM 10,000及以上 RM 20,000及以上 最长10年(与同一雇主挂钩)
第二类(EP II) RM 5,000 – RM 9,999 RM 10,000 – RM 19,999 最长10年(与同一雇主挂钩) 是——强制
第三类(EP III) RM 3,000 – RM 4,999 RM 5,000 – RM 9,999 最长5年(与同一雇主挂钩) 是——强制

仅计基本薪资:最常见的申请陷阱

NEEP中所有薪资门槛均以基本薪资(Basic Salary)为唯一计算基础,住房津贴、交通补贴、绩效奖金、佣金及任何其他固定或浮动额外支出,均不计入最低薪资门槛。这一规定常被误解,且后果严重。

举例说明:一名外籍员工每月综合薪酬(含津贴)为RM 18,000,但基本薪资仅为RM 9,000,则该员工在新规下属于EP第二类申请人,而非第一类。续签时,这意味着该员工可能被重新归类,触发新的任职年限计时,并新增原本不适用的接班计划义务。

外资企业必须对每位外籍员工的薪资结构(而非综合薪酬包)进行审计,确保对照新门槛进行核查,再提交任何续签或新申请。

任职年限框架:10年与5年上限详解

马来西亚EP历史上首次设定外籍员工在同一雇主处持证工作的硬性年限上限,取代了此前的无限期续签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外资企业的长期人力规划逻辑。

计时规则如何运作

ESD官方FAQ确认了以下重要细节:

长期在职外籍员工的实际影响

实际影响不容忽视:第三类外籍员工若于2026年6月前已开始任职,从2026年6月1日起最多还有5年的准证有效期——意味着最迟至2031年6月1日,其EP第三类任期须终止(除非完成类别升级或获批国家利益延期)。长期依赖中层外籍技术人员的外资企业,必须将这一明确的本地化截止日期纳入今日的人力规划。

接班计划:要求细则与构建方法

接班计划(亦称"替代计划")现已成为所有EP第二类和第三类申请(无论新申请或续签,均须在2026年6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法定强制要求。这或许是NEEP中操作层面要求最高的变化。

计划须包含哪些内容?

尽管ESD尚未发布官方标准模板,但来自MYXpats简报会和ESD官方FAQ的指引确认,合规的接班计划须涵盖:

如何执行与监督?

接班计划须接受相关政府机构通过文件要求、定期报告和评估进行的监督。MOHA已确认,未能执行已批准的接班计划,可能对公司未来的EP申请产生不利影响——包括该公司其他岗位或人员的申请。这是企业层面(而非仅个人层面)的合规风险,须由人力资源部门与企业管理层共同承担。

⚠ 外资企业重要警示:请勿将接班计划视为一份临时拼凑的表格性文件。MOHA已明确将对其实施主动监督与执法。若提交内容流于形式——仅是未指定真实继任者、未设定培训里程碑的通用模板——将为公司未来每一次EP申请埋下合规隐患。

家属准证:EP第三类的重大突破(及其限制)

NEEP中最具意义的改进之一——在薪资门槛调整的新闻中往往被低估——是家属准证(Dependent Pass,DP)资格向EP第三类持有人的延伸。此前,第三类持有人无法为配偶或子女申请家属准证,除非其受雇于MDEC注册的马来西亚数字(MD)地位公司。

NEEP实施后,第一、二、三类EP持有人均可为符合条件的家属(配偶及子女)申请家属准证,前提是EP申请须于2026年6月1日或之后提交。

准证类别 家属准证资格(2026年6月前) 家属准证资格(2026年6月1日起)
EP第一类 ✅ 允许 ✅ 允许(不变)
EP第二类 ✅ 允许 ✅ 允许(不变)
EP第三类 ❌ 不允许(MDEC公司除外) ✅ 2026年6月1日起新申请可携带家属

重要限制:此变更不具追溯效力。2026年6月1日前已签发准证的EP第三类持有人仍适用旧规定。新的家属准证权利仅适用于NEEP框架下签发的准证。希望为第三类员工激活这一权利的企业,应将续签时机纳入统筹考量。

其他NEEP变化:EP第三类审批简化与1:3实习政策

EP第三类取消内政部预先审批

旧规则下,ESD注册企业在提交第三类申请前须获得内政部预先批准。NEEP取消了这一前置审批要求,ESD注册企业现可直接提交EP第三类申请,减少了一道流程、缩短了等待时间。此外,此前对第三类续签最多两轮的限制已取消,此前适用的在重新提交第三类申请前的冷静期要求也已废除。

1:3实习政策(MySIP)

与NEEP并行实施的是人力资源部(KESUMA)推出的1:3实习政策——要求雇主每聘用一名外籍员工,须在国家结构化实习计划(MySIP)下为本地学生提供三个有薪实习名额。该政策试点阶段已延至2026年3月31日,正式执行自2026年6月1日起开始。外资企业须将此纳入运营预算和人力规划,这并非可选的企业社会责任,而是强制合规义务。

过渡安排:对现有员工适用何种规则

NEEP政策具有前瞻性,不具溯及效力。以下是贵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类情形的权威说明:

📌 过渡期提示:续签申请可在准证届满前三个月提前提交。对于2026年第三至四季度到期的准证,应立即评估是否有可能在6月1日前提交完整申请——尤其是当基本薪资低于新门槛时。一旦过了6月1日,无法回头适用旧规则。

ESD账户:所有EP申请的前置条件

外资企业在马来西亚申请任何工作准证(EP)、专业访问准证(PVP)或其他外籍人员相关准证之前,必须首先在外籍人员服务部(ESD)在线门户(esd.imi.gov.my)完成注册并激活账户。这是不可绕过的前置条件。只有ESD注册企业方可提交EP名额申报、递交申请或为个人申请人提供担保。同样,所有短期外籍专家和顾问的专业访问准证(PVP)申请,也必须通过活跃的ESD账户处理。

ESD注册流程要求企业拥有完全注册的马来西亚实体(通常为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并提交公司文件供审核后,方可接受准证申请。这意味着对于刚完成注册或正在筹建公司的市场进入客户而言,ESD账户激活必须作为与公司注册并行推进的工作流,而非事后补办的程序。

ONEKEY BIZ的工作准证(EP II类)代办服务涵盖NEEP框架下的完整申请流程——从ESD账户开设、薪资结构审核,到接班计划文件准备和MYXpats协调提交。如需了解贵公司现有EP持有人对照新NEEP要求的合规情况,欢迎通过联系我们提出免费评估申请。

分步行动方案:外资企业现在应该做什么

鉴于NEEP已正式生效,以下是我们为在马来西亚拥有或计划聘用外籍员工的外资企业建议的结构化行动序列:

  1. 开展EP审计。梳理所有现有EP持有人名单,逐人记录:(a)EP类别;(b)基本薪资(非综合薪酬包);(c)准证到期日;(d)EP首次签发日期(以估算其相对于2026年6月1日起新年限上限的位置)。
  2. 识别薪资缺口。标记出每位基本薪资低于其当前类别新门槛的EP持有人。续签时,这些员工面临选择:调薪、类别重新归类、岗位本地化,或(对第三类而言)在最长5年期限内完成交接。
  3. 核算成本影响。一名EP第二类持有人若目前基本薪资为RM 7,500,续签时须提升至至少RM 10,000——该岗位基本薪资成本增幅33%。若企业有十名类似员工,累计成本影响相当可观,必须立即纳入本年度预算规划。
  4. 立即启动接班计划文件工作。不要等待MOHA发布官方模板。现在开始识别继任者画像、建立培训计划表、记录知识转移活动,覆盖所有第二类和第三类岗位。在下次续签时提交有据可查的计划,远优于在截止日期压力下仓促完成的文件。
  5. 审视EP第三类员工的家属准证机会。对于此前因类别限制无法携带家属的第三类员工,2026年6月的续签可能成为实现家庭团聚的时机——这对中国大陆、台湾等地外派员工的留才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6. 确保ESD账户处于活跃状态并完成2026年名额申报。年度EP和PVP名额须通过ESD门户申请,上年未使用名额不予结转。
  7. 尽早寻求专业EP顾问支持。ONEKEY BIZ的工作准证(EP II类)代办服务在NEEP框架下提供完整申请支持,从ESD账户开设、薪资架构审核,到接班计划起草和MYXpats提交管理,全程中英双语操作。

实战案例:中资制造企业在马来西亚落地

以下以ONEKEY BIZ的典型客户场景为例,将上述变化具体化:某中国精密制造企业在雪兰莪州注册全资外资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计划从中国调派三名核心人员。

计划调派人员:

该企业申请前的关键准备步骤:

  1. 完成Sdn. Bhd.注册并取得SSM全套文件。
  2. 在esd.imi.gov.my激活ESD企业账户。
  3. 为三个EP职位及(若筹建期涉及短期技术访问)相关PVP名额完成2026年名额申报。
  4. 在提交运营经理和生产专员的EP申请前,准备好接班计划文件。
  5. 确认三名员工的基本薪资已在正式劳动合同中明确列示——而非在将基本薪资与津贴合并为单一"综合薪酬"的录用通知书中体现,后者是导致申请被拒的常见错误。

这一案例揭示了一个关键逻辑:NEEP合规从企业架构和薪资设计阶段就已开始——而非等到递交移民申请时才启动。2026年进入马来西亚市场的外资企业,必须从第一天起就将新框架嵌入招聘和薪酬设计,而非事后亡羊补牢。

常见错误与如何规避

下一步行动

NEEP已全面生效。若贵公司在马来西亚有外籍员工,或计划引进外籍人才,现在就是行动的时机。从EP审计入手,核算成本影响,同步启动接班计划文件工作。不要等待政府进一步指引才开始准备——薪资门槛和2026年6月1日申请截止日期已是最终确定的规定,具有可执行效力。

ONEKEY BIZ专为来自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和新加坡的外资企业提供马来西亚外籍雇员政策全流程中文支持,涵盖工作准证(EP II类)申请、ESD账户开设、接班计划起草、家属准证协调及MYXpats提交管理。欢迎通过联系页面提出咨询,我们将为贵公司现有EP持有人名单对照NEEP新要求进行免费合规评估——在下一个续签截止日期演变为合规危机之前,提前掌握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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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2026年6月1日起,各类别工作准证的最低月薪要求是多少?

根据2026年6月1日生效的新外籍雇员政策(NEEP),各类别最低基本月薪要求如下:EP第一类——RM 20,000及以上(原为RM 10,000);EP第二类——RM 10,000至RM 19,999(原为RM 5,000至RM 9,999);EP第三类——RM 5,000至RM 9,999(原为RM 3,000至RM 4,999)。所有门槛均以基本薪资计算,不含津贴、住房、交通及奖金。

新NEEP政策是否适用于现有准证持有人,还是仅针对新申请?

NEEP政策具有前瞻性,不具溯及效力。现有准证持有人无需因政策变更而重新申请。但所有于2026年6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续签或新申请,必须符合新薪资门槛及有效期规定,不设任何豁免。若不完整申请被退回并需在6月1日后重新提交,则新政策同样适用。

接班计划是否真的强制执行?若未提交会有什么后果?

是的,书面接班计划是所有EP第二类和第三类申请(新申请及续签)的正式强制要求,自2026年6月1日起生效。虽然ESD尚未发布标准模板,但计划须包含:指定的马来西亚继任者、知识转移范围、建议时间表及可量化的培训里程碑。MOHA已确认,未能执行已批准接班计划可能对公司未来的EP申请产生不利影响。

EP第三类持有人在新政策下是否可以携带家属来马来西亚?

是的——这是NEEP中最重要的改进之一。2026年6月1日或之后提交申请的EP第三类持有人,现可为配偶和子女申请家属准证(Dependent Pass)。此前,这一权利仅限于EP第一类和第二类持有人,第三类持有人仅在受雇于MDEC注册的马来西亚数字公司时方可携带家属。6月1日前签发的准证仍适用旧规定。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移民建议。相关政策、门槛与官方费用由马来西亚主管机构制定,并可能随时调整。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我们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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